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ghai.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上海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要求,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公开精准度和政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全市共主动公开规章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636件。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信息发布,每日发布疫情通报,举办20场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布确诊病例、流调轨迹等信息。及时发布疫苗接种点、核酸检测点信息并动态更新。集成公开“十四五”规划,并做好政策解读。全力做好临港新片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花博会、进博会举办信息。动态发布“五大新城”建设、“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五五购物节”等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权责清单、服务事项清单。主动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复文1463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会议提案办理复文3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077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回落3.6%;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662,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9836件,占35.6%;不予公开1344件,占4.86%;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9832件,占35.5 %;不予处理666件,占2.4%;其他处理5984件(申请人主动撤销3883件)。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513件,纠错85件,纠错率为5.61%。信息公开诉讼581件,结果纠正16件,败诉率为2.75%。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巩固和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率。年内审核市政府公文220件,主动公开217件,主动公开率达98.63%,较去年上升3.84%。
依托网站集约化平台,完成市政府统一主动公开公文库建设,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目前集中公开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3196件。推进各区、委办局建设政策文件库,将公开文件按主题词细化分类,使公众查询信息更为便捷。
(四)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21〕33号要求,及时上线现行有效规章库,归集展示规章289件,并与中国政府网的规章库对接。
做好《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和赠阅工作。全年共编辑24期,刊登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115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6件,政策解读89篇。在压缩纸质公报的同时,加大公报电子版的宣传推广力度,通过“随申办”APP提供阅览服务。
全年举办53场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政府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共计31人次,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工作,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内容。
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核查补报工作,梳理账号2034个。“上海发布”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和传播力不断扩大,“两微三短”平台总粉丝数量达2164万,较去年增加约260万。新媒体平台持续加大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持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各区政府将专区运营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深化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打造政务公开线下综合平台。专区作为政务公开“实体店”,实现了公开与服务、线上与线下的有机结合。部分专区在做好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还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增值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国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出台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措施和任务;加强工作任务落实的检查督促,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不断完善考核方案,沿用无纸化方式,通过专项评分、第三方评估、集体复核等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国办和第三方评估、本市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放问题清单,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约谈,点对点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19 (市政府令) |
13 (另有3件修正) |
289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36 |
698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
274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06000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244278 |
||
行政强制 |
33933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61077.7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671 |
2117 |
20 |
81 |
77 |
111 |
2807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02 |
159 |
0 |
20 |
0 |
43 |
212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769 |
649 |
5 |
20 |
35 |
25 |
950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05 |
25 |
0 |
1 |
1 |
1 |
33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53 |
2 |
0 |
0 |
0 |
0 |
55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29 |
1 |
0 |
0 |
0 |
0 |
3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40 |
8 |
0 |
40 |
1 |
0 |
189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41 |
4 |
0 |
1 |
0 |
0 |
14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90 |
19 |
0 |
1 |
0 |
0 |
21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2 |
4 |
0 |
0 |
0 |
0 |
46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633 |
25 |
0 |
0 |
1 |
4 |
66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131 |
639 |
1 |
21 |
9 |
14 |
781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702 |
118 |
1 |
4 |
7 |
7 |
1839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60 |
18 |
0 |
0 |
0 |
0 |
178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12 |
4 |
0 |
0 |
0 |
0 |
316 |
|
2.重复申请 |
262 |
17 |
0 |
0 |
0 |
0 |
27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9 |
0 |
0 |
0 |
0 |
0 |
9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62 |
0 |
0 |
0 |
0 |
0 |
62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958 |
74 |
0 |
0 |
1 |
15 |
1048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其他 |
4392 |
501 |
6 |
5 |
18 |
12 |
4934 |
||
(七)总计 |
25297 |
2108 |
13 |
93 |
73 |
78 |
2766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276 |
168 |
7 |
8 |
4 |
76 |
2539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984 |
85 |
65 |
379 |
1513 |
174 |
14 |
170 |
4 |
362 |
141 |
2 |
72 |
4 |
219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功能效应仍需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需要持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颗粒度,切实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公开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
2.政策精准和智能推送的试点范围需要扩大,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政策的到达率、知晓率仍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情况
2021年,针对去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如下改进: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全市各单位落实《2021年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将《条例》和《规定》纳入干部学法内容;市政府办公厅于7月下旬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全市各单位办公室分管主任和业务骨干18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设置依申请办理、政策精准推送、平台建设等内容,市财政局等11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起到了拓宽视野、提升水平、鼓舞干劲的作用,受到参训人员好评。年内还通过召开视频会议培训2次,讲解依申请办理的疑难问题。各单位创新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如宝山区通过政务APP对全区公务员开展政务公开知识培训和在线测试,虹口区在随申办APP内设置信息公开每日一练,供工作人员和市民群众打卡学习,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监管系统依申请公开案卷检查互评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的落地和应用。在编制完成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推动各单位在网站醒目处设置标准目录网页版入口,以超链接的方式,实现公开事项与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各区各部门推出系列化的标准化应用成果,涌现了“上海智慧电梯码”“餐饮脸谱”小程序、生活饮用水“扫码知卫生”、加装电梯一件事,公租房申请一键查等惠民实用的标准化成果。三是继续深化政策解读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带头做好文件的政策解读,共发布政策解读180篇,多元化解读比例达97.8%;市政府办公厅还将政策解读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各单位出台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要100%开展政策解读。同时,各单位拓展和丰富解读形式载体,图示图解、场景演示、短视频、卡通动漫、专家访谈、情况通报会、在线教学、执法直播等多元化解读率已达到70%,部分单位还利用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开展政策的文件现场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认真落实国办有关工作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1.集成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紧扣“十四五”开局起步年主题,市、区政府网站均开设“规划计划”专栏,对“十四五”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进行了集中公开,并同步发布配套解读材料。在此基础上,已基本完成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市政府还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民生访谈等形式,邀请市领导、委办局领导、区委书记和专家学者,对“十四五”期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行解读,就公众关注的“五大新城”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工作予以解读和回应。2.推进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公开,推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市市场监管局开设“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栏目,集中公开涉及市场监管法律104部、行政法规163部、部门规章257部、地方性法规22部、市政府规章14部和规范性文件50件。集中公开涉及市场监管地方性标准111项、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9018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 1312件、发布价格提醒告诫函2次。主动公开年度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市高法院公布竞争执法典型案例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3.做好财政领域的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集中统一公开地方政府债务各项信息。做好债券发行信息披露,及时公开新增债券的规模、期限、用途等各项信息;各级财政部门随政府预决算同步公开本地区债务限额、余额和使用安排、还本付息情况等信息;各级财政部门在6月底前披露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增设“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重点公开直达资金名称、资金管理办法和年度分配结果,做好直达资金、专项资金联动公开工作。4.不断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依托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完善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收费模块,提高申请件办理全流程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出台本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收费要求和标准,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据统计,全市共发出收费通知21件,收费4550元。5.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基层延伸。出台本市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指导各街镇公开包括村居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为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的基层自治信息,从而形成覆盖市、区、街镇、村居四级的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
(二)抓好本市要点落实,全力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组织开展历史信息的动态调整工作。全市各单位对2010年以来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全市共转化公开历史公文1055件。(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托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针对涉及长江大保护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全市开展4次专项清理,涉及规范性文件约3000件,废止文件9件,修改文件31件,自然失效1件。(3)不断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率。市政府办公厅将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公文主动公开率稳步提高,2021年市政府公文主动公开率达98%。同时,市政府办公厅依托公文备案系统汇总展示各单位公文主动公开率情况,每季度由系统自动生成公文主动公开率并通报排名情况,不断督促各单位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率。
2.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1)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取得显著突破。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率先对外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24项重大决策的承办单位和时间安排。各区、各部门均在一季度发布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以超链接的方式,对决策事项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等各项信息进行归集展示。(2)全市“政府开放月”活动成效显著。按照本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首次将8月份确定为全市“政府开放月”,集中开展了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的线下系列主题开放活动,形成了规模效应。据统计,全市共开展线下开放活动1037场,参与人数89696人,线上开放活动406场,参与人数6963753人。(3)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成为制度性安排。市政府办公厅将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活动,写进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2021年8月,市政府邀请三位数据治理、公共管理、法律领域的专家作为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审议本市数据条例相关审查报告,展示政府开放透明的形象。
3.政策推送和政民互动实效不断提高
(1)政策精准推送取得突破。市政府办公厅于4月制定政策精准推送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市大数据中心和各相关部门逐一对接,先后在税务、就业、人才、教育和市级支持资金等领域通过“一网通办”市民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开展了“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引”“用人单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一批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的主动推送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方面零的突破。此外,市政府办公厅指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静安区、长宁区、闵行区、奉贤区、崇明区等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政策精准推送试点工作。据统计,全市2021年累计推送各项政策及解读材料16批,惠及个人用户120余万人次,企业用户4.2万余户次。(2)“政民互动”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奉贤区等部门和区在政策发布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功能,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平台建设。优化“我要咨询”栏目,实现与12345热线平台互连互通,咨询类网民留言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简单咨询1个工作日内反馈。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深化,呈现新亮点
2021年初,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相关部门召开6场座谈会,邀请企业和市民代表参加,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摸清公开短板,确定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财政资金、交通管理和执法、数据开放等7大领域作为2021年度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并持续跟踪落实和推进。通过一年的持续推进,各相关重点领域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得到体现,对规范政府权力运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卫生健康领域:市卫健委在做好日常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一)新增本市互联网医院、核酸检测服务点等信息主动公开,在执业医师查询板块增加外国、港澳台医师在华短期行医执业信息查询服务,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全市医疗机构线上服务专栏建设,动态更新各类就医服务类信息。同时,本市医疗机构不断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通过信息推送和宣传,引导市民使用“962120”预约服务。(二)实施上线“职业健康”一件事,会同多部门积极推进“职业健康‘一件事’”改革,依托“一网通办”集成公开多部门多项政务服务信息,实现职业健康相关办理事项“分段联办”和“一网办、一次办、一起办”,提升了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三)推行生活饮用水“扫码知卫生”项目,2021 年,超过 8000 个居民小区张贴了饮用水卫生二维码,通过扫描居民小区的二维码,可获取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和日常管理等信息。
教育领域:(一)优化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2021年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招生范围”专栏,集中发布各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同时,在“上海教育”微信公众号菜单栏“随身办-教育”中设图窗,公众可在移动端一揽子查阅各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信息。(二)全面做好中考改革政策的发布和解读。聚焦社会关注度高的中考改革工作,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专题,在“上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多篇信息解读中考改革政策,通过图解、问答等多种形式对中考改革政策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解读,帮助公众进一步了解和把握中考改革政策的内容和要求。(三)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管理制度,建立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平台、上海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平台,公众可在平台上查阅各培训机构的法人信息、办学许可信息,以及本市文化学科类校外合格培训机构名单。(四)探索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试点,探索建设基础教育信息公开标准化平台。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16个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各区教育局已在随申办”APP 区旗舰店中设立教育专栏,集中公开基础教育学校、招考等信息。
市场监管领域:(一)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要求,在“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一网通办)”门户网站“执法公示”专栏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程序、裁量基准、救济渠道,公示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权责清单,公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信息,集中统一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二)上线上海市智慧电梯二维码。全市在用电梯 287448台,其中智慧电梯码张贴284227台,占比 99%。使用单位 35039家,维保单位320家,公众监督扫码355811次。通过公众监督上困人求救工单1805起,上报故障报修工单9666起,投诉建议496条。(三)进一步推进监管信息公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统及时、全量归集展示涉企信息:登记信息535138条,行政处罚信息71653条,经营异常信息 483907条,严重违法信息299条,备案信息1011541条,抽查检查信息295628条,协助司法公示信息(股权冻结)11217条,协助司法公示信息(股权解冻)761条,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公告)47条,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公告)814条,双随机一公开(结果公告)123000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告135条,信用修复信息13866条。(四)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信息公开。组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场线上问答、市场监管局长接热线等政民互动活动4次,对外发布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13件、消费提示21次、投诉举报统计分析7件, “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202566件。
生态环境领域: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生态环境质量”专栏,持续发布空气、地表水、集中饮用水水源、海洋环境、辐射等环境质量信息,发布《2020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开市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信息111件,公开危险废物审批许可和不许可信息1883条,在全国排污许可证平台公开上海市企业排污许可证4920件,公开全市生态环境处罚单位1093家,双随机”抽查123家单位,31家检查异常。为应对气候变化,发布《上海市2021年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计划》,制定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清单和配额分配方案。发布《上海市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和《上海市通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问责情况》。发布《上海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1259家重点排污单位和189家清洁生产企业在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环境信息。233家上市公司在平台公开单位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情况、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环境应急、其他环境信息、自行监测数据等七个方面内容,201家上市公司公开了社会责任报告。根据《固废法》要求,在平台增加固废公开内容10项,并新增监测超标情况信息。
财政资金领域:在落实国办要点的同时,市财政局进一步推进财政领域信息公开。(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预决算公开层级从部门到单位全覆盖,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采购意向公开范围实现各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范围实现项目全覆盖。(三)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市级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公开试点。2021年,公开5项资金量较大、影响面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交通管理和执法领域:市公安局对全市机动车单向行驶、禁停路段、非机动车禁行区域等交通管制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依法公告发布,并协调地图、导航等相关单位和企业将交通管理措施融入地图、导航服务。2021年,全市机动车单向行驶新增39段,删除13段,调整10段,非机动车禁行调整6段。严格查处“网约车”开车拨打手机或浏览电子设备、“三乱一逆”、随意上下客、闯禁令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共计查获“四轮机动车”非法客运案件8000余起,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第4焦点上海交警微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交通违法整治成效。加大外卖、快递车辆的执法信息公示力度,以《同城配送》为载体,搭建行业交流平台,通过公示企业优秀管理经验及交通事故、违法情况等信息,实现“企业相互监督、企业督促企业”的良性竞争氛围,累计刊发21期,刊印10万余份,涉及快递、外卖的相关事故数、亡人数环比分别下降44%和50%。市交通委进一步优化轨道交通标识阵地点位和增加密度,累计增加3408块站名信息牌、2092处墙面辅助信息带,实现乘客进出站、换乘等关键路径导向清晰连贯,重要服务设施的位置指示规范。完善动态信息服务,优化车厢移动电视发布运营信息,完成19种车型 529列车电子屏改造。完善站点周边主要公共设施导向信息,精细化显示周边重要及主要公共设施的导向指引。加强公交线路调整信息公开力度。2021年全年市属公交线路优化方案共涉及线路66条(新辟5条,调整47条,撤销14条)。通过门户网站、“上海发布”、“上海交通”等累计转载发布公交线路调整信息54次,涉及线路291条,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上海停车”APP的宣传推广应用成效显著,注册用户数已达167万人,其中绑定车牌用户数87万。已全面联网接入本市3300个经营性停车场(库)和1200个收费道路停车场的基础信息数据。“上海停车”接入2000家公共停车场(库)“统一支付”服务,上线153家错峰共享签约项目提供3272个错峰泊位。停车预约服务医院达到22家,提供792个预约泊位。优化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公示页面,实现多项检索功能。开通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微信公众号,发布网约车平台企业监管信息,每季度发布网约车平台投诉排名。
公共数据开放领域:在普惠金融方面,开展公共数据开放普惠金融试点项目,已向2批33家金融机构开放了11个部门的1000多个数据项,助力试点银行利用公共数据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目前已累计放贷逾1000亿元。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开展首批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的征集,发布2021年入选试点项目9个,现已组织开展第二批项目征集,进一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供需对接,加强公共数据深度开放。赋能应用场景方面,通过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累计开放数据集超过5700项,目前已服务58个典型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