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疫情防控管理,现就推广应用“场所码”“数字哨兵”核验人员健康信息,落实“扫码通行”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市民出入有明确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共场所,须凭“随申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居民小区,须凭“随申码”绿码。有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形的除外。
二、市民出入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时应当配合工作人员,主动扫“场所码”或出示“随申码”(实体身份证)刷“数字哨兵”进行核验。
三、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均应当部署“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场所管理者或经营者应当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场所码”“数字哨兵”的点位规划和布设,准确填报使用场所名称、地址等信息,不得将“场所码”“数字哨兵”布设在与填报地址不一致的场所。“场所码”应当张贴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同一场所点位可张贴多张。在人流密集、通行效率要求高的场所入口倡导部署“数字哨兵”,实现快速核验通过。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应扫尽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发现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应当拒绝该人员出入,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启动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四、无法扫码、亮码的市民可以出示本人身份证和纸质离线“随申码”,由场所工作人员确认身份后,用手机“随申办”移动端,扫描市民的纸质离线“随申码”,核验健康状态,并登记信息。健康状态无异常的,准予通行。
五、没有部署“场所码”或“数字哨兵”的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等,不得复工复产复市复学、不得创建“无疫小区”。
六、对拒不执行“扫码通行”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场所或人员,造成疫情传播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场所码”“数字哨兵”设置、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导致信息收集不完整、不准确并影响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的,场所管理者或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按照“最小够用”原则,对使用“场所码”和“数字哨兵”收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调查,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实施指南
【适用范围】
“场所码”“数字哨兵”应当部署在有人员出入、会产生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等,原则上,该场所应当实施围合管理,具备“扫码通行”核验条件。主要适用于以下场所:
(一)居民小区,以及其他居住场所。
(二)经营性住宿场所。宾馆、酒店、民宿、其他住宿场所。
(三)公共交通场所。地面公交、地铁站点、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道路客运、轮渡码头、机场、铁路、游轮、长途客运、高速服务区、公共停车场、其他公共交通场所。
(四)医疗服务场所。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其他医疗服务场所。
(五)餐饮服务场所。饭店、酒吧、奶茶店、咖啡店、面包点心店、茶馆、其他餐饮服务场所。
(六)文化旅游体育场所。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展览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影剧院、游乐园、书店、公园、旅游景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行社、健身运动场馆、网吧、棋牌室、桌游室、密室剧本杀、游艺馆、KTV、舞厅、公共浴室、足浴推拿、其他文化旅游体育场所。
(七)金融服务场所。银行、证券、保险、理财、其他金融服务场所。
(八)商业服务场所。大型商场超市(1万平方米以上)、中小型商场超市(1万平方米以下)、会展中心、批发市场、建材市场、家具市场、便利店、百货店、农贸市场、菜市场、美容美发、拍照写真、果蔬生鲜、鲜花店、花鸟市场、宠物店、五金加工、修车洗车、广告文印、房产中介、家政中介、其他商业服务场所。
(九)教育服务场所。高校、中小学、中职校、幼儿园、终身教育、培训机构、其他教育服务场所。
(十)养老和救助服务场所。养老院、福利院、老年活动中心、救助站、其他养老和救助服务场所。
(十一)建设工地。建筑工地、交通工地、其他建筑行业场所。
(十二)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其他宗教场所。
(十三)物流网点。物流仓储、邮政网点、快递末端网点、其他物流网点。
(十四)办公生产场所。园区、写字楼及内部单位办公场所、生产厂房、其他办公生产场所。
(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居委、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十六)公用事业单位。水电气、通信服务、其他公用事业单位。
(十七)其他公共场所。公共厕所、殡葬场所等。
【“场所码”和“数字哨兵”市民使用指南】
一、“场所码”市民使用指南
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时,通过“随申办”移动端(APP、小程序)或微信、支付宝的“扫一扫”功能,扫场所张贴的“场所码”。
方法一:使用“随申办”APP或“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的“扫一扫”功能
“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
方法二:使用微信、支付宝的“扫一扫”功能
市民扫“场所码”后,系统自动完成个人健康状态核验和信息登记,在市民手机页面显示“随申码”码色、场所名称、场所地址,最近一次核酸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并提供语音播报功能。
二、“数字哨兵”市民使用指南
“数字哨兵”是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推出的健康核验一体机设备,包括手持式、落地式、通道式、壁挂式和桌面式等多种形态,适用于人流密集、通行效率要求高的场所。通过“数字哨兵”扫市民的“随申码”或刷实体身份证,即可自动完成个人健康状态核验和信息登记。
第一步:使用“随申办”APP或“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打开自己的“随申码”(二维码),或出示实体身份证;
“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
第二步:使用手机上打开的“随申码”在“数字哨兵”扫码区域进行扫码,或使用实体身份证在“数字哨兵”相应区域进行读卡;
第三步:扫码或读卡后,“数字哨兵”设备从后台实时获取健康核验数据,将健康核验结果显示在屏幕上,并进行语音提醒。
(“数字哨兵”设备说明:一是设备品牌型号不同,扫码区域和身份证读卡区域的物理位置布局可能有所差异;二是设备品牌型号不同,屏幕显示布局或语音提醒内容可能会有差异;三是部分老旧设备可能不具备身份证读卡功能。)
三、纸质离线“随申码”使用指南
(一)适用人群
无法扫码、亮码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60周岁以上老人及本市户籍持证残障人士,可出示本人身份证和纸质离线“随申码”,由场所工作人员确认身份后,用手机“随申办”(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扫一扫”功能,扫市民的纸质离线“随申码”核验健康状态,并登记信息。健康状态无异常的,准予通行。
(二)申领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市民可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银行“一网通办”自助终端,凭身份证或“随申码”或亲属“随申码”办理打印纸质离线“随申码”。
离线“随申码”
四、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扫码通行”
扫“场所码”和刷“数字哨兵”,需要使用“随申办”和“随申码”。建议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提前进行注册认证。
港澳台同胞。实名认证方式:一是“随申办”APP和支付宝小程序。支持港澳台同胞进行实名认证。二是“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支持港澳同胞进行实名认证。
外籍人士。由于没有核验源,不支持人脸识别认证。实名认证方式:一是“随申办”APP。需凭本人护照提前1个工作日通过“随申办”APP提交认证申请,后台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即可正常使用。二是“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外籍人士可绑定国内开户的银行卡进行实名认证。
【“场所码”和“数字哨兵”管理者部署指南】
(一)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均应当部署“场所码”或者“数字哨兵”,“场所码”“数字哨兵”部署二选一即可。同一场所点位,不能要求市民既扫“场所码”,又刷“数字哨兵”。
(二)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管理者或经营者应当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场所码”“数字哨兵”的点位规划和布设,准确填报使用场所名称、地址等信息,不得将“场所码”“数字哨兵”布设在与填报地址不一致的场所。填写的法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须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保持一致,否则会导致审核不通过。对于申领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应当重新进行申领。
(三)“场所码”应当张贴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同一场所点位可张贴多张。在人流密集、通行效率要求高的场所入口倡导部署“数字哨兵”,实现快速核验通过。
(四)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应扫尽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发现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应当拒绝该人员出入,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启动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五)没有部署“场所码”或“数字哨兵”的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等,不得复工复产复市复学、不得创建“无疫小区”。
一、“场所码”管理者部署指南
(一)申领方式说明
法人单位可凭“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通过PC端(http://qrcode.sh.gov.cn)申领,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也可通过“随申办”移动端申领。每个单位通过移动端最多单次可申领20个“场所码”,如需更多,可通过PC端申领。
(二)“场所码”新老版本
新版本“场所码”为2022年5月2日之后申领的,二维码上方醒目标识“场所码”三个字,下方增加了场所地址。老版本“场所码”为2022年5月2日之前申领的,二维码上方标识“一网通办”请扫出您的“随申码”。
(三)张贴要求
1.应当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平整表面张贴“场所码”,不能遮挡。
2.尽量选择A4尺寸规格及以上大小。
3.张贴新版本“场所码”后,请去除老版本。
4.同一场所点位可复制多张分散张贴,避免人员聚集扫码。
5.如张贴在室外,建议尽可能采用覆膜纸张印制,防止因风吹雨淋而褪色、破损,影响市民扫码。
6.可以制作手持式“场所码”,用于该场所车行入口,便于驾驶员不下车扫码。
(四)“随申办”移动端申领指南
第一步:单位法人或授权经办人打开“随申办”APP或“随申办”微信、支付宝的小程序,通过首页热门服务“场所码”进入。
第二步:进入“场所码”申领页面,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已对用户输入地址进行标准地址校验,确保申领单位输入的地址数据规范、有效。
第三步:单位信息核验通过后,用户点击“我的记录”,可以查看本人申领的“场所码”记录和本单位的“场所码”申领记录,可选择下载。
(五)“一网通办”PC端申领指南
第一步:单位法人或授权经办人使用“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随申码”开放平台(网址:http://qrcode.sh.gov.cn ),点击申领“场所码”。填写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使用。
第二步:点击“下载”按钮即可下载“场所码”。
(六)“场所码”张贴物料打印说明
“场所码”打印尺寸规格应控制在最大420mm*594mm至最小100mm*141mm之间。推荐尺寸210mm*297mm(A4打印机可直接打印,在“打印图片”中选择“全页照片”,并勾选“适应边框打印”),分辨率300dpi,各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二、“数字哨兵”管理者部署指南
注意:在人流密集、通行效率要求高的场所入口倡导部署“数字哨兵”,实现快速核验通过。
(一)使用场景推荐
“数字哨兵”可同时显示“随申码”码色、最近一次核酸采样时间和检测结果、抗原检测结果等。除了扫“随申码”,“数字哨兵”一般还可通过刷实体身份证进行核验,且多数设备具备测温和语音播放功能,有上述功能要求的场所可选择部署使用“数字哨兵”。
1. 在车流量较大的车辆出入口,需要对车上人员进行快速核验的,推荐使用手持式“数字哨兵”设备。
2. 出入口原有闸机门禁或需要新装闸机门禁的,可根据需要与“数字哨兵”设备对接整合,提高自动化一体化核验能力。
3. 需要确保“人证合一”信息核验的重要场所,可选用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数字哨兵”设备。
(二)技术要求
“数字哨兵”设备需先明确所选设备型号是否符合“数字哨兵”设备技术规范。所选设备完成与“SHData数据对外服务平台”数据接口的对接并具备健康数据实时核验功能后,方可称为“数字哨兵”设备。
(三)运维服务
使用单位自主选择“数字哨兵”设备及设备服务商。设备服务商对售出的设备进行质量保证并提供售后服务。
(四)安装申请方式
使用单位结合实际应用场景,发送邮件至shaobing@shdata.com,提出安装申请。(业务咨询:周老师,13661530333、13661760333;技术咨询:王老师,13621620333、1362182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