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延长《关于本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字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延长《关于本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2023〕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19〕7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1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