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3-12-21 发布日期:2023-12-22 沪府办〔2023〕3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关于本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办〔2023〕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8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本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34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24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