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4-03-13 发布日期:2024-03-18 沪府〔2024〕1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本市贯彻〈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2024〕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9年3月市政府印发的《本市贯彻〈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沪府规〔2019〕12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