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长宁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长府办〔2024〕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上海市长宁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行动计划》已经2024年3月27日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上海市长宁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行动计划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建设儿童友好城区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助力广大儿童健康成长,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长宁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综合软实力的重要环节。根据《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2〕17号)等文件精神,长宁区在全覆盖实现“上海市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优秀级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推进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工作,现结合长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城区对儿童更加友好为目标,在长宁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中全方位规划、全龄段覆盖、全要素保障、全过程联动、全社会认同,切实保障儿童权利,有效提高广大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建成“最虹桥”“最国际”“最时尚”的高品质儿童友好城区。
(二)基本原则
——儿童优先、普惠共享。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推动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推动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融入社会政策。坚持公益普惠导向,扩大面向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让广大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温馨的服务。
——因地制宜、创新引领。紧紧围绕长宁人口结构、资源特点和发展优势,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路径。在贯彻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和城市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中,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首提地和“凝聚力工程”发源地的融合发展中,以国际开放的视野,为儿童参与“最虹桥”建设搭建更多平台、感受“最国际”交流打造更多项目,为儿童体验“最时尚”文化提供更多服务,形成更多具有上海特点,体现长宁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区实践品牌。
——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强化儿童工作“一盘棋”理念,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多部门协作,坚持顶层统筹设计与鼓励基层创新相结合,推动各部门聚焦本领域开展有重点的儿童友好改革创新,对标全市领先水平,积极开展先试先行,形成更多长宁模式经验。鼓励各街镇立足本区域资源特点,打造富有特色、有品牌的“一街一品”儿童友好街区,整体提升和扩大长宁儿童友好城区建设的公众知晓度、社会传播力和发展影响力。
——多元参与、凝聚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围绕生活圈、服务圈、关爱圈、活力圈建设为重点,将儿童友好城区建设与深度全景城市更新、公园城市引领示范区建设、“15分钟社区美好生活圈”、美丽街区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拓展儿童友好高品质活动空间。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区建设的合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儿童友好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环境、发展空间等方面充分体现,逐步形成具有上海特点、长宁特色的儿童友好建设实践样本。
展望到2035年,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儿童友好成为长宁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的显著标识,为上海建成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儿童友好城市贡献力量。
二、建设任务
(一)深化儿童友好制度保障行动
行动目标:作为“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国家级示范区”,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积极构建完善儿童友好制度体系,凝聚多方力量,推动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积极探索推进儿童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基层实践地”建设,推动儿童参与源头立法,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在学校、在社区、在城市等治理中建言献策。
1.强化发展规划引领
(1)将儿童友好城区建设纳入长宁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在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体育、文化、科普、绿色生态空间、社区治理、妇女儿童、青少年发展等专项规划中充分考虑儿童需求。
(2)推动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持续落实《上海市长宁区单元规划》要求,提供覆盖全年龄段、全生命周期的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在控详规划中充分考虑儿童需求,关注基础教育、社区文化等面向少年儿童的服务设施。
(3)在城区发展重大规划、政策、项目决策中探索引入儿童影响评价,对基础教育设施、文体设施等与儿童有关的设施布局和实施情况探索建立儿童优先评估机制。按照《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持续推进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联系点进学校制度。
(4)组织开展“十五五”规划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前瞻性研究,做好项目储备。在年度政府投资计划中优先安排儿童友好城市项目。
2.完善建设标准指引
(5)结合区域特点,创新研究制定《长宁区儿童友好街区规划导则》,打造“一街一品”儿童友好街区。
(6)根据本市儿童友好社区、学校、医院、商场等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导则指引,结合长宁实际,细化实施方案。
(7)及时对标《上海市公园城市规划建设导则》《上海市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导则》《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工作导引》等文件中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要求和实施评估情况的标准指引并落实。
3.强化儿童相关法治保障
(8)依托虹桥古北市民中心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优势,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校外实践教育、体育发展等领域立法意见征询工作。
(9)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上海市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条例》《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持续推动区“明德尚法杯”校园法治品牌。
4.推动儿童参与公共事务
(10)做实“苏河小宁·萌治学堂”儿童参与品牌,拓展参与渠道与方式,培育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员、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员、人民建议征集员、法治观察员、校园事务管理员、社区治理议事员等队伍,扩大儿童参与的覆盖面和代表性。
(11)推动儿童参与进学校、进社区,构建儿童建言引导、征集、反馈、宣传一体的长效参与机制,加强儿童参与的制度性和政策性保障。
(12)围绕垃圾分类、城市微更新等领域,广泛开展环保倡议、护绿宣传、社区治理、生境花园、苏河滨水空间志愿服务等儿童社会实践活动。
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13)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儿童活动场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开发供给。
(14)培育壮大为儿童服务的专业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打造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培育长宁最美家联盟--家庭教育志愿者工作室项目,依托未保站打造“小马姐姐工作室”等未保工作品牌,创设“艺术护照”非物质帮扶项目。
(15)加强少先队校外辅导员配置,到2025年全区学校少先队组织或校外少先队组织中平均每个大队、每两个中队至少有1名校外辅导员。
(16)鼓励社会资本、公益基金参与儿童友好城区建设。依托市儿基会长宁代表处开展帮困助学助成长活动。开展女生青春成长体验营等活动。
(17)大力发展儿童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响应推动“家帮家·美传美”家庭友好项目。
(18)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儿童友好智库平台建设。开展上海儿童友好品牌宣传。
(二)完善儿童友好服务体系行动
行动目标:依托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国家卫生城区、全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等成果优势,推进公共服务高位优质均衡发展,着力提升活力教育、健康医疗、文体科普等“硬设施”品质和“软服务”水平,努力满足广大儿童及其家庭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
6.高质量推进幼有善育
(19)加大“托幼一体化”建设力度和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加快推进公办园开设托班力度,2024年新增公办园托额250个,“托幼一体”占比不低于80%,2025年不低于85%,普惠性托位占比超过60%。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20)全面推进社区托育“宝宝屋”建设,实现街镇覆盖率不低于85%。
(21)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套布局,更新设施设备,加快推进古北路第一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加强培训研讨、教科研共研共商、园所展示、教师柔性流动等举措,提升保教专业水平,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
(22)完善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和办园行为督导。
7.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3)落实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儿童友好学校试点校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设9家儿童友好学校。
(24)深化紧密型学区化集团化建设,以集团为单位整体推进义务教育学段综改项目的实施。指导、支持相关集团申报创建市示范性集团,推动区级紧密型学区集团持续向市示范性学区集团发展。
(25)指导义务教育学段学校认真落实“双减”政策,严控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提升作业设计水平。根据义务教育“双新”和中考改革的导向,以集团为单位整体推进义务教育学段综改项目的实施,加强区、校教研,扩大优质资源供给,推动“智慧教育”建设,有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6)持续推动创新创造教育发展,深化上海市教育数字化转型实验区建设,健全整区数字化转型模式,依托大数据思维驱动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启发式、探究式教学,培养学生高阶思维。探索项目式、跨学科学习,提升学生创新创造解决问题能力。贯彻落实教育部科学教育相关文件精神,指导学校开齐开足开好科学类课程。指导学校将科学教育纳入课后服务,加强对学生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指导。
(27)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落实教育部五个“严禁”要求。进一步优化课后服务应用场景,汇聚更多校本课程资源,整合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满足学生多元的课后服务需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28)推动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有序推进《长宁区落实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工作,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安置。
8.服务儿童看病就医和医疗保障
(29)落实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要求,按照规定应建尽建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完成长宁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
(30)依托上海儿童医院上海西部儿科联合体,积极开设儿科门诊、开展儿科诊疗和向上转诊服务。建立区内儿童疾病救治网络,开通上海市同仁医院和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儿科绿色转诊通道。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依托南部中医医联体和区域中医医联体,开展中医儿科双聘联合门诊,推动优质儿童中医资源下沉。开展江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派儿科推拿特色专科建设。
(31)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开设儿科门诊,针对社区居民需求,开始小儿推拿、儿童发育生长指导、哮喘疾病诊治等特色工作。持续推进社区医生儿科诊疗和儿童保健能力培训,强化儿童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9.呵护儿童身心健康和早期发展
(32)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落实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按要求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遗传代谢性疾病等筛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完善三级转诊网络体系,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加强科普宣传,开展相关技术培训与指导、质控。
(3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完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网络,实施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加强社区儿童保健及相关人员培训。区妇幼保健院加强儿童营养咨询门诊、发育筛查门诊和高危儿管理门诊建设。
(34)持续推进近视综合防控和口腔健康服务,宣传普及近视、肥胖、龋齿、脊柱弯曲异常等预防知识。推进国家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区建设,持续推进“长宁视觉健康科普专列”沉浸式体验活动。构建医教融合的儿童青少年健康防控模式,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
(35)加强儿童户外体育活动,保障幼儿每天在园2小时户外活动,小、初、高学段按规定开设体育课和活动课,不得削减、挤占体育课程时间。公办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均向社会周开放时长不低于16小时。健全运动伤害防范处理机制和保险保障机制,学校100%配置AED等应急救护设备,并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36)开展足球、篮球等儿童体育冬夏令营、周末营。建立家校社共育运动课程,引导学生养成经常性参加校内外运动的习惯。调整作息时间,创设趣味户外环境,丰富户外游戏和运动的内容,增加户外游戏和运动的器材。
(37)根据儿童年龄特点,提供更为安全放心、质量可靠、营养均衡的学校学生餐。严格落实相关供餐企业资质入围审核及日常监督管理,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对学校食堂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38)建立健全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评估、干预和转介机制,开展儿童早期心智发育筛查和干预。制定并实施《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长宁区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校-家-医-社联动,加强学生情绪干预和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心理健康教师专业能力。关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问题,落实《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精准化的心理援助服务。
10.丰富校外活动资源
(39)区青少年科创中心、上海国际体操中心等计划于2025年竣工。
(40)加强儿童美育工作,实施“社会大美育”计划,持续推出“快乐暑假少儿培训班”等适合儿童的艺术普及教育活动,利用区内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等资源开展儿童专题展览和导赏活动。
(41)加强儿童阅读服务,优化区少年儿童图书馆和各级公共图书馆儿童阅读环境,提高儿童阅读推广服务水平。持续举办“长宁少儿暑期读书月”阅读品牌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青少年文化活动,带领小读者畅游书海,度过精彩的暑期生活。
(42)推进区域劳动教育一体化建设,强化劳动教育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校辐射效能。
(43)定向重点支持科普场馆、科普基地、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等定期开展儿童探究实践活动。推动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青少年科普活动,加大全市首家青少年“微芯”科学教育实验室建设力度,助力青少年科创教育。
(44)持续办好“爱心暑(寒)托班”,每年开办不少于26个小学生爱心暑托班、不少于10个小学生爱心寒托班。
(三)加强儿童友好权利保护行动
行动目标:立足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建设,为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织密安全网。扎实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儿童关爱和服务保护平台机构,关注困境儿童,加强分类保障、精准施策,稳步提高儿童权利保障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感受到城市的温度。
11.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45)强化市、区、街镇、居协同联动,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到2025年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达标率达到100%。
(46)加强基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队伍建设,推进儿童福利社会工作者专业队伍发展,开展儿童福利业务竞赛、“优秀儿童工作者”评选等活动。到2025年持证儿童福利社工保持在50名左右。
12.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47)做好困境儿童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护送转接和分类保障工作,充分利用“社区云+儿童福利”应用场景、“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云”信息系统、随申办“未成年人关爱平台”等,结合实有人口登记信息,建立困境儿童、流动儿童人员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加强困境儿童精准帮扶和个案干预。每年重大节假日为阳光宝宝发放帮困金。
(48)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根据市相关文件规定及时调整、足额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
(49)拓展困境儿童精神慰藉和家庭支持服务,推进困境家庭儿童文化福利补贴全覆盖。持续开展孤儿助学、“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和特殊困难家庭青少儿“艺术护照”文化关怀服务项目。实施困境儿童文化福利补贴每人300元。
13.做好孤弃儿童保障工作
(50)加强社会散居等孤儿关爱保障力度,切实落实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等保障政策,促进孤儿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市级文件标准,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14.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51)落实国家和本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协调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开展1场残疾预防知识讲座,在残联微信公众号开辟残疾预防专栏“科学预防,健康通行”,每周推出预防残疾的科普文章,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指导街镇加大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儿童残疾风险的综合防控能力。
(52)根据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相关标准,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为残疾儿童办理“阳光宝宝卡”新卡、换卡、迁移或残疾类别变更,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补贴。
(53)依托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康复机构。
(四)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行动
行动目标:坚持精准对接儿童需求,精致打造儿童友好空间,精细化管理设施运行的原则,推动儿童友好理念全面融入长宁国际精品城区建设,与城市更新战略、公园绿地升级改造和商圈打造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推进公共空间和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合理增补校外活动场所和游憩设施,持续优化儿童友好空间体系,苏河沿岸桥下空间成为儿童活力秀场,为广大儿童创造安全、健康、绿色、快乐的成长空间环境。
15.系统推进适儿化改造
(54)加强教育、医疗卫生、儿童福利、图书阅览、展示与艺术表演、体育、商业等服务设施的适儿化改造,落实通风、照明、降噪等管理要求。在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上海国际体操中心等新建重大项目,光华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等改扩建工程中嵌入适儿化改造,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公办学校配备较为完善的无障碍厕卫、无障碍坡道、无障碍电梯等设施。
(55)加强公共场所母婴室、第三卫生间婴幼儿护理设施等母婴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定期对辖区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普及母婴设施安全使用知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星级评定机制。
(56)结合城市更新、15分钟社区美好生活圈、美丽街区建设等推进公共空间和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
16.提升儿童出行体验
(57)重点聚焦幼儿园、中小学、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等周边道路,科学合理建设机动车停车位,根据实施条件推进稳静化建设,完善相关标志标线,打造儿友好慢行交通系统。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管理,打造连续安全的儿童步行、过街、骑行环境。
(58)加快建设城乡绿道网络,完善绿道服务设施,拓展适宜儿童及其家庭的慢行空间。外环绿道在“平赛合一”“绿水相生”的服务体系上,融入儿童和家庭亲子活动理念。
(59)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儿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结合开学首日、全国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日等节点走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
17.建设“一江一河”儿童友好滨水空间
(60)对标“一江一河”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指导意见,推进苏河沿线空间建设、设施改造、绿化提升、游线设计,分区段打造各具特色的儿童友好空间。
(61)完善苏河沿岸桥下空间、华政步道、风铃绿地等服务功能,优化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休憩空间和便民服务设施。
18.推进公园绿地儿童友好空间建设
(62)根据要求推进公园中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升级打造华山儿童公园、虹桥公园等一批融有儿童元素的公园,推动科普、艺术、体育、文明与自然生态教育深度融合。
(63)推进公园绿地因地制宜优化儿童活动空间设施,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配有满足儿童活动需求的空间。外环绿道结合生态体验和自然教育等特色,配置休闲游步道、自行车道、自然体验点、科普研学等功能。
(64)推进“美丽街区”建设以及单位附属公共空间开放共享,因地制宜优化儿童游憩空间和活动设施。推进长宁区少年宫、宜家荟聚等附属社会绿地开放共享项目,有适宜儿童活动设施的空间。
(65)推进虹桥体育公园因地制宜配置儿童活动设施,科学配置适合不同年龄段儿童的体育活动器材。
19.提升儿童友好社区功能
(66)推动功能复合的服务综合体和嵌入式的家门口服务点建设,巩固“一中心多站点”儿童服务网络,优化儿童服务中心、儿童之家功能布局,规范和完善儿童活动场所的管理机制,提高场所的利用率和服务水平。
(67)落实文化惠民工程,优化公共文化资源供给,把更多文化项目延伸至儿童,推动更多适合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下沉基层。推进“15分钟少先队幸福圈”建设,完善儿童就近就便参与社会实践功能。
(68)依托社区公共绿地、社区活动室、健身苑点等,完善全龄包容、特色有趣的儿童活动场地。
(五)优化儿童友好发展环境行动
行动目标: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加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儿童保护,不断满足新时代儿童多元精神文化需求,营造更加和谐友好、健康文明、开放包容的儿童发展环境。
20.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69)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常态化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广泛开展好家风宣传活动。
(70)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加强“区—街—居”三级家庭教育指导阵地建设,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形式,扩大公益普惠、分龄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供给,进一步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
21.培养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
(7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用好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共青团、少先队实践教育活动。重视仪式教育,常态化开展“国旗下成长”少年儿童升国旗、入队入团及成人仪式等爱国宣讲主题活动。
(72)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进校园活动,引导儿童传承和发扬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持续开展“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等活动,通过开展各式体验活动强化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深入开展中小学生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
22.持续净化网络环境
(73)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净网系列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处置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净化儿童上网环境。对本区互联网企业的违法有害信息发现、审核、处置及反馈等工作加强督导检查。严厉打击侵害儿童以及利用儿童实施的网络犯罪,常态化开展网上巡查,对涉及儿童的犯罪线索及时研判、追根溯源,依法严惩违法犯罪。
(74)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动网络安全宣传入校园,提高儿童文明用网、安全用网意识和能力,帮助儿童树立正确的网络文明观。
23.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
(75)聚焦儿童及家庭常态化的服务需求,优化办事流程,落实儿童出生、入托入园入学等服务事项“一站式”服务和全程网办。
24.加强儿童安全防护
(76)推动法治教育、安全教育、自护教育进课程、进课堂,提升安全教育的系统化与科学化水平,推广“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持续开展校园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等安全知识、技能教育及实践体验活动。加强学校、家庭、社区联动,开展假期安全教育提示。
(77)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学生欺凌防控工作。推进校园周边安全巡逻,安全检查,对学校周边网吧、游戏机房、歌舞厅、酒吧等场所依法实行管理,适时开展治安秩序整治。
(78)加强辖区儿童食品、用品销售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按要求规范,开展儿童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儿童用品(校服、童装、学生文具、儿童玩具)监督抽检和儿童用药质量监督抽检,到2025年相关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79)建立健全儿童意外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强儿童意外伤害预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进一步提高儿童经常活动场所周边的环境质量。
(80)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明德尚法杯”青少年法治品牌活动。加强校外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实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机制。
(81)预防和惩治针对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等犯罪行为。对强奸、强制猥亵、性侵、暴力伤害学生儿童等恶性案件,快侦快破,并积极协调检法机关快诉快判。
(六)实施综合保障行动
行动目标: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供给、要素投入保障,鼓励各街镇创新实践、先行先试,形成全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合力。
25.强化区街联动建设
(82)区政府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建立由区长挂帅,三位副区长统筹分管,区发展改革委、区妇儿办、区建管委主责牵头,38个部门和街镇配合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政策协调、资金投入、项目实施等方面形成合力。将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列入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制定《长宁区儿童友好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具体建设任务和落实举措,形成项目建设清单,滚动实施一批儿童和家庭关注度高的民心实事项目。
(83)各街镇建立健全儿童友好推进落实机制。持续深化儿童友好社区,结合区域资源特点,打造“一街一品”儿童友好街区,将儿童友好理念与街区发展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儿童友好特色实践点。
26.加大资源要素保障
(84)做好财力保障工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将儿童友好城区建设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
(85)将儿童服务设施纳入城区规划和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落实《上海市长宁区单元规划》相关要求,逐步完善儿童服务设施布局,保障各类儿童服务设施建设。
27.广泛开展宣传交流
(86)设立儿童友好专项宣传。充分依托区级媒体,打造儿童友好新闻宣传组合拳。开设“儿童友好在长宁”专栏,上海长宁融媒体中心开展全媒体形式系列融合宣传报道。拓展各领域儿童友好宣传阵地,依托政府公共服务空间开展综合宣传,依托儿友好医院、学校、商圈、社区等建设开展专题宣传,依托社会资源开展公益宣传。
(87)结合重要节日、重大赛事加大宣传。在国际儿童节、世界儿童日,国际家庭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借助上海女子半程马拉松比赛等,加强儿童友好宣传力度,提升长宁儿童友好城区品牌影响力。
(88)大力推广儿童友好城市标识、宣传标语等,形成统一、鲜明的城市品牌形象,向全社会生动展示上海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理念。各相关部门、各街镇及时梳理总结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宣传推广工作成效、展现特色亮点。
28.完善监测评估应用
(89)加强区、街镇儿童人口变动情况监测,加强监测结果分析应用。依托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监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客观指标和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区儿童发展情况实施年度监测。
(90)各部门对照本行动计划,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年底前形成评估报告报工作协调小组。
附件:
1.上海市长宁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行动计划分工表
2.上海市长宁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宣传方案
3.上海市长宁区儿童友好城区品牌服务清单
4.上海市长宁区儿童友好城区空间项目清单
5.上海市长宁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协调联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