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
沪府办字〔2024〕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印发给你们。
请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对照此前下发的问题清单,抓紧整改。被评为优秀、良好的单位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被评为合格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标对表,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并于今年4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25日
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
一、优秀单位
普陀区政府、金山区政府、徐汇区政府、虹口区政府、杨浦区政府、闵行区政府、黄浦区政府、青浦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静安区政府、崇明区政府、浦东新区政府、宝山区政府、奉贤区政府、松江区政府、嘉定区政府
市药品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原市道路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动办、市司法局、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医保局、市水务局、原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审计局
二、良好单位
化工区管委会、长兴岛管委会、市体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监狱管理局、市国资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文化旅游局、市政府外办、市机管局、原上海科创办、市农业农村委
三、合格单位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政府参事室、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市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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