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临港汉邦科技公司“9·14”中效净化箱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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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临港汉邦科技公司“9·14”中效净化箱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沪府〔2024〕17号

市应急局:

  沪应急〔2024〕17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临港汉邦科技公司“9·14”中效净化箱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请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深刻吸取教训,落实有关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请会同有关方面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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