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4-04-22 发布日期:2024-04-24 沪府办〔2024〕2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沪府办〔2024〕22号
机场集团:
沪机场集安〔2024〕112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上海市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预案》,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