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沪水务〔2024〕145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城投集团:
《上海市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3月29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扎实做好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4月2日
上海市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全面提高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水平,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水务海洋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要求,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和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加强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精细化。以超大城市水系统治理现代化需求为发展导向,以更韧性、更智慧、更宜居的治理现代化为发展目标,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发展契机,以数字化转型为发展赋能,全面提升水务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上海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水务海洋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能力提升,补短板强弱项。围绕防汛基础设施建设、防汛隐患排查治理、供水安全保障、初雨与污水治理、海洋资源利用、水文海洋测报等能力提升,加快补短板、强弱项。
二是坚持长效管理,抓持续促完善。围绕水旱灾害应对、供水应急保供、水资源刚性约束、河湖长制落实、水土保持、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综合管理、科技创新、立法执法、标准体系等长效管理,不断抓持续、促完善。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提品质树标杆。围绕“三架马车”举措、供水服务、污水资源化利用、幸福河湖建设、水利设施标准化、数智赋能、政务服务、海洋经济服务等示范引领,推进提品质、树标杆。
三、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卓越性”管理精细化要求,瞄准水系统安全韧性、生态清洁、幸福河湖等持续发力,总体实现由“水安”到“水净”再到“水清”,并逐步向“水美”的跃升。具体实现“更韧性、更低碳、更生态、更智慧、更宜人”的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成效明显,水资源管理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水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品质优美,水管理服务综合效能智慧高效,人水和谐相融的生动图景不断涌现,精细化品牌效应持续彰显。
——更韧性:着力增强水系统灾害防御韧性,建立健全水旱海洋灾害防御体系,守牢防汛和供水安全底线;
——更低碳:推进水资源和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推动水务海洋绿色低碳发展;
——更生态:着力加快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和海洋生态修复,深化落实河湖长制,提升河湖和海洋生态环境品质;
——更智慧:发挥科技创新赋能作用,开拓数字治理新格局,推动水务海洋高质量发展范式转变;
——更宜人:不断完善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政策法规体系、标准体系,持续推进水务海洋资源要素向公众开放服务。
四、重点任务
(一)守牢防汛和供水安全底线,着力增强水系统灾害防御韧性
1.加快防汛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水务重大工程“两库一计划”,以精细管控推进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吴淞江工程(上海段)等重大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水利片外围除涝泵闸建设,水利片外围除涝泵站实施率提升至65%。统筹做好工程能力和管理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本市防汛安全指数,增强防御韧性能力。
2.提升城市排水韧性能力
配合市住建委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根据《上海市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制订水务实施方案,依托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功能,助力海绵城市建设的品质提升。大力推进雨水系统提标+移动泵车+应急调蓄“三架马车”特色举措,实施路径研究,加强项目建设,提升应对极端天气事件能力,实现中心城区雨水排水能力3-5年一遇面积达到35%,全市达到25%。
3.完善水旱灾害社会应对
持续深化应对水旱灾害的圩区调度和群防群御的长效管理,健全圩区精细化调度机制,开展圩区调度演练,充分发挥圩区调蓄作用。探索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抢险机制,依托行业协会、大型国企组建防汛志愿者队伍,推进基层街镇有组织机构、有工作制度、有防汛预案、有物资储备、有抢险队伍、有避灾场所“六有”试点。
4.细化防汛隐患排查治理
针对台风暴雨过程中暴露出的道路积水等问题,持续滚动开展地下空间、易积水小区、地铁、隧道等重点区域拉网式排查。以海塘未达标段、堤防险工险段、病险水闸等薄弱环节为重点,持续开展第三方巡查,完善各区“滚动排查、限期整改”机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聚焦海塘管理范围内在建工程、未提标重点岸段、隐患薄弱岸段和易冲刷岸段等风险点,健全海塘安全分级防控体系。
5.完善供水应急保供应对
科学研判寒潮冰冻天气对供水设施运行的影响,在原水、水厂、泵站等生产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加强设施运行维护检查,做好桥管透气孔、二次供水管道、阀门、监测点等露天设施设备防冻保温措施检查,完善应对措施,强化预防管理;及时发布冬季用水防冻提示,强化供水服务代表与物业、居委会和业委会等建立的联动机制,做好防冻知识宣传。加强与长江委和太湖局以及咸潮应对相关单位沟通,尽早共享咸潮情势信息,做好滚动研判工作,细化水库运行方案,优化供水调度方案,加强原水水质监测,完善咸潮处置流程。
(二)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着力推进水务海洋绿色低碳发展
6.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聚焦供水能力建设,打通供水保障的区域协同和联动调度,加快推进青草沙-陈行库管连通工程和原水西环线工程,青草沙水库疏浚工程、水库增设排水闸及功能提升工程,陈行水库挖潜工程和东风西沙水库二期工程;加强陈行水库、宝钢水库联合调度,提升区域水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完善供水安全保障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加快实施闸北、居家桥等长江水源水厂深度处理改造,落实600公里老旧供水管线更新改造,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7.提升供水服务管理品质
紧盯供水品质提升,持续推进高品质饮用水示范项目建设,完成5000万平方米以上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接管。提亮供水服务品牌,优化加装电梯供水配套服务工作,研究推广虹口模式,持续完善行业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拓展“一网通办”供水服务事项应用范围,持续探索老年人居家照护安全监测(智能水表应用)服务场景模式,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社会化场景的应用范围。
8.强化水资源管理刚性约束
深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全民节水理念和绿色低碳理念走深走实,落实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大力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完成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巩固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成效,推进节水载体示范创建,强化节水科普宣传。进一步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1%以内,开展漏损管控专项行动,促进城市节水降碳;积极开展供水行业碳排放与碳减排核算的研究。
9.推进污水处理低碳发展
推进行业低碳发展,结合厂区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老旧低效的重点用能设备;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对厂内及周边区域供暖供冷,完成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水源热泵项目计划,空调冷负荷158KW,热负荷125KW,预计每年可节省电量8万度。推进污水厂出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生态用水等,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动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和资源化利用,完成奉贤西部污水厂污泥炭化工程建设,处理规模为95吨/日(含水率80%)。
10.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
实施海岸线分级分类管控和海域功能用途管制,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研究,协同开展海域和海岛等海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优化海洋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海域使用权属管理,优化用海要素保障,支持市重大项目用海,服务保障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工程、罗泾集装箱码头改造二期工程等项目用海。积极支持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项目,鼓励深远海资源开发。落实长江河口海域重叠区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历史遗留项目用海分类处置。
(三)提升水生态环境品质,着力加快幸福河湖和生态海洋建设
11.持续深化落实河湖长制
优化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河湖长巡河、培训、考核等制度,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完善“周暗访、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机制,挂图作战推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办议事协调作用,提升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工作能力,强化部门联动。健全河湖水质监测-预警-评价-考核“四全”工作体系,加强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水质预警管理,完善各区河湖水质综合评价,持续打好“消黑除劣”成效保卫战。
12.提高初雨与污水治理效能
加强部门联动、市区协同,持续推进初雨调蓄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排水清管专项行动,强化“三清、三治”(清源头垃圾、清管道积泥、清泵站淤泥,治设施隐患、治雨污混接、治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排水设施社会化治理水平,推动排水管道设施运行维护的全覆盖管理,城镇公共和排水用户自建排水主管养护检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全面开展雨污混接(含外水入侵)普查和整治工作,精准精细查漏补缺,普查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逐步实现排水用户、排水分区“双达标”,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90%,排水分区达标占比超过80%。加强防汛泵站排水污染管控中水质的分析应用,持续改善泵站放江水质,落实泵河联动机制。推进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并修复 300 公里,优化完善排水系统“厂、站、池、网、户”一体化运行调度,最大程度发挥现有设施整体运行效益。修编污水处理成本规制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降本增效,实施700余座老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
13.打造水清水美幸福河湖
加快推进“50+X”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每年选树20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开展水美村庄试点建设,集中连片推进中小河道生态修复。以新城绿环50公里水脉规划建设为重点,加快河湖生态修复,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提升水系综合功能。加快实施骨干河道断点打通,持续推进48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进一步畅通蓝网主脉,强化河湖水面率管控。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打造一批集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管理以及公众满意为一体的幸福河湖。
14.持续加强水土保持工作
推进《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落实,结合上海水土实际深化研究,扎实推进各项举措落实落地。修订《上海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推动本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15.强化水利设施标准化管理
全市水库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大中型水闸(泵闸)和市管堤防(海塘)等基本实现标准化管理。推荐优秀的市级标准化工程申报水利部评价,打造一批水利部认可“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示范引领样板,全面提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持续发挥。围绕海塘设施安全和河势稳定,做好长江口杭州湾水下地形测量和报告编制。推进2.25万亩滩涂生态种青,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16.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
大力实施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完成奉贤、临港滨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等重点项目,持续推进优化金山、崇明岛南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储备和申报,建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后评估制度,逐步提升海岸带生态服务功能,改善海岛周边生态环境。开展项目用海生态跟踪监测,加强海洋生态红线区监测,掌握生态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海洋生态保护和系统修复提供技术支撑。
(四)开拓数字治理新格局,着力加强水务海洋科技能力建设
17.发挥科技创新赋能作用
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水务海洋科技服务超大城市水系统治理的效能,以落实水务海洋科技创新支撑水务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条主线”,实施“八大”行动,推进18个方向关键技术的攻关,持续增强水务海洋科技影响力,持续助力水利防汛安全和水环境整治、供水安全和高品质饮用水、排水提质增效和资源化利用、海洋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
18.推进数智赋能技术应用
围绕数字化转型要求,研究数字孪生技术、5G+AI技术、装配式技术等新技术在水务海洋场景中的创新应用,以水系统治理数字化牵引水系统治理现代化。加强数字孪生技术在重大水务工程建设、运维过程中的创新应用,重点推进数字孪生黄浦江、苏州河等重大项目的示范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19.提升水文海洋测报能力
加快完善水雨情和海洋监测预报体系,构建海洋观测网络,建设由陆基、海基、空基、天基组成的海洋立体观测体系,形成覆盖长江口区、杭州湾北区、洋山港区、佘山岛以外海区等四个重点海域以及重要岸段和海岛的海洋观测网布局,强化与国家海洋观测网的衔接和共享;强化水情分析预报,持续完善水文站网布局。组织实施长江口水文同步调查,开展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监测分析。强化海面风、浪、潮、流等基础要素预报,开展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和事故预警预报。开展咸潮入侵预报,共享咸潮情势信息,做好滚动研判。开展精细化、定制化保障预报,服务横沙新洲、奉贤滨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等重大海洋工程项目建设。做好海洋水文基础数据收集专项调查任务。
(五)推进水务海洋要素开放,着力提升服务人民城市成效
20.健全立法执法制度机制
研究修订《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开展《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立法研究。持续保持水务海洋执法高压态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调整水务海洋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修订完善水务海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善水务海洋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21.完善水务海洋标准体系
强化标准引领,紧跟行业发展变化,持续完善体系建设,落实《上海市水务标准体系表》,重点加强水务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及维养标准制修订,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围绕超大城市水系统治理,推进上海市幸福河湖评价标准、上海市海塘工程标识标牌技术规程、高品质饮用水供给标准体系、潮位预报和风暴潮警报发布标准等水务海洋标准制修订,发挥标准在水务海洋行业的支撑和示范作用,推动水务海洋行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定额管理,及时根据技术标准科学制订修订水务定额。
22.推进政务服务效能建设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审批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推进高频事项“智慧好办”,推出更多水务海洋特色公共服务产品,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拓展更多“一件事”“一业一证”服务。抓好行政权力清单管理,落实行政许可事项“四级四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供排水接入改革,推出7.0版改革举措。拓展公共服务事项,完善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推进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23.提升海洋综合管理水平
开展无居民海岛岸线勘测,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管理。强化海域海岛海岸线立体化监管,持续开展项目用海监管、疑点疑区监测核查、海岸线常态化巡查。加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推进海洋经济活动单位名录更新,制定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完成海洋经济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完善区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
24.增强海洋经济服务能力
聚焦“两核一廊三带”海洋产业发展重点区域,持续推进浦东新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大力支持长兴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部支持文件的出台;积极推进海洋经济指数编制发布;召开全市海洋年度工作会议;服务保障极地事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本行动计划,按照目标任务,各牵头部门负责牵头任务的推进落实,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细化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落实到位和按质如期完成。实行精细化工作月度进度填报制度,及时督办和定期开展检查考核,确保管理精细化各项任务进度可控。
(二)加强工作衔接
发挥政府在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中的政策引领和主导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主职主业积极争取各级相关水务海洋配套政策,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能力建设,将精细化融入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中,保障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三)加强安全保障
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从严管理监管队伍,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做好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加强极端天气、重大节日活动安全防范,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培养造就水务海洋高素质人才队伍,把握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等机制,为新时代水务海洋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五)加强品牌宣传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工作,加强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宣传,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显示度、较强影响力的行业特色品牌,进一步提升水务海洋工作的行业知名度、社会认可度和公众满意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为推动水务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附件:上海市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主要任务分解表
附件
上海市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主要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时间节点 |
一、守牢防汛和供水安全底线,着力增强水系统灾害防御韧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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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快防汛基础设施建设 |
完善水务重大工程“两库一计划”,以精细管控推进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吴淞江工程(上海段)等重大工程建设。 |
建管处 |
局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城投集团 |
2024-2026年 |
持续推进水利片外围除涝泵闸建设,水利片外围除涝泵站实施率提升至65%。 |
水利处 |
水利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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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做好工程能力和管理能力建设,着力提升防汛安全指数,增强防御韧性能力。 |
防御处 |
各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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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升城市排水韧性能力 |
配合市住建委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根据《上海市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制订水务实施方案。 |
规划处 |
局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城投集团 |
2024-2026年 |
大力推进雨水系统提标+移动泵车+应急调蓄“三架马车”特色举措,实施路径研究,加强项目建设,提升应对极端天气事件能力,实现中心城区雨水排水能力3-5年一遇面积达到35%,全市达到25%。 |
防御处 |
排水事务中心、规划处、计财处、城投集团、各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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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完善水旱灾害社会应对 |
持续深化应对水旱灾害的圩区调度和群防群御的长效管理,健全圩区精细化调度机制,开展圩区调度演练,充分发挥圩区调蓄作用。探索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抢险机制,依托行业协会、大型国企组建防汛志愿者队伍,推进基层街镇有组织机构、有工作制度、有防汛预案、有物资储备、有抢险队伍、有避灾场所“六有”试点。 |
防御处 |
各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4 |
细化防汛隐患排查治理 |
针对台风暴雨过程中暴露出的道路积水等问题,持续滚动开展地下空间、易积水小区、地铁、隧道等重点区域拉网式排查。 |
防御处 |
排水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以海塘未达标段、堤防险工险段、病险水闸等薄弱环节为重点,持续开展第三方巡查,完善各区“滚动排查、限期整改”机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
水利事务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 |
各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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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海塘管理范围内在建工程、未提标重点岸段、隐患薄弱岸段和易冲刷岸段等风险点,健全海塘安全分级防控体系。 |
运管处 |
水利事务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各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
5 |
完善供水应急保供应对 |
科学研判寒潮冰冻天气对供水设施运行的影响,在原水、水厂、泵站等生产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加强设施运行维护检查,做好桥管透气孔、二次供水管道、阀门、监测点等露天设施设备防冻保温措施检查,完善应对措施,强化预防管理;及时发布冬季用水防冻提示,强化供水服务代表与物业、居委会和业委会等建立的联动机制,做好防冻知识宣传。 |
供水事务中心 |
水资源处、运管处、城投集团、各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加强与长江委和太湖局以及咸潮应对相关单位沟通,尽早共享咸潮情势信息,做好滚动研判工作,细化水库运行方案,优化供水调度方案,加强原水水质监测,完善咸潮处置流程。 |
供水调度中心 |
水资源处、供水事务中心、相关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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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着力推进水务海洋绿色低碳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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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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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供水能力建设,打通供水保障的区域协同和联动调度,加快推进青草沙-陈行库管连通工程和原水西环线工程,青草沙水库疏浚工程、水库增设排水闸及功能提升工程,陈行水库挖潜工程和东风西沙水库二期工程;加强陈行水库、宝钢水库联合调度,提升区域水源安全保障能力。 |
供水事务中心、供水调度中心 |
水资源处、计财处、建管处、相关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
2024-2026年 |
持续完善供水安全保障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加快实施闸北、居家桥等长江水源水厂深度处理改造,落实600公里老旧供水管线更新改造,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
供水事务中心 |
水资源处、建管处、运管处、城投集团、各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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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升供水服务管理品质 |
紧盯供水品质提升,持续推进高品质饮用水示范项目建设,完成5000万平方米以上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接管。提亮供水服务品牌,优化加装电梯供水配套服务工作,研究推广虹口模式,持续完善行业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拓展“一网通办”供水服务事项应用范围,持续探索老年人居家照护安全监测(智能水表应用)服务场景模式,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社会化场景的应用范围。 |
供水事务中心 |
水资源处、行政服务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
2024-2026年 |
8 |
强化水资源管理 刚性约束 |
落实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大力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完成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巩固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成效,推进节水载体示范创建,强化节水科普宣传。 |
水资源处、供水事务中心 |
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
2024-2026年 |
进一步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1%以内,开展漏损管控专项行动,促进城市节水降碳;积极开展供水行业碳排放与碳减排核算的研究。 |
供水事务中心 |
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城投集团、郊区供水企业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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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进污水处理低碳发展 |
结合厂区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老旧低效的重点用能设备;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对厂内及周边区域供暖供冷,完成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水源热泵项目计划,空调冷负荷158KW,热负荷125KW,预计每年可节省电量8万度。推动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和资源化利用,完成奉贤西部污水厂污泥炭化工程建设,处理规模为95吨/日(含水率80%)。 |
河长处、排水事务中心 |
城投集团、各相关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推进污水厂出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生态用水等,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 |
水资源处、排水事务中心 |
城投集团、各相关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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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 |
实施海岸线分级分类管控和海域功能用途管制,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研究,协同开展海域和海岛等海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优化海洋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海域使用权属管理,优化用海要素保障,支持市重大项目用海,服务保障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工程、罗泾集装箱码头改造二期工程等项目用海。积极支持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项目,鼓励深远海资源开发。落实长江河口海域重叠区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历史遗留项目用海分类处置。 |
海域处 |
海洋事务中心、各区海洋局 |
2024-2026年 |
三、提升水生态环境品质,着力加快幸福河湖和生态海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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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持续深化落实河湖长制 |
优化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河湖长巡河、培训、考核等制度,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完善“周暗访、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机制,挂图作战推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办议事协调作用,提升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工作能力,强化部门联动。健全河湖水质监测-预警-评价-考核“四全”工作体系,加强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水质预警管理,完善各区河湖水质综合评价,持续打好“消黑除劣”成效保卫战。 |
河长处、水利事务中心、水文总站 |
各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12 |
提高初雨与污水 治理效能 |
加强部门联动、市区协同,持续推进初雨调蓄设施建设。 |
局重大办、各区水务局 |
排水事务中心、城投集团 |
2024-2026年 |
持续开展排水清管专项行动,强化“三清、三治”(清源头垃圾、清管道积泥、清泵站淤泥,治设施隐患、治雨污混接、治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排水设施社会化治理水平,推动排水管道设施运行维护的全覆盖管理,城镇公共和排水用户自建排水主管养护检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
排水事务中心 |
防御处、河长处、运管处、城投集团、各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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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雨污混接(含外水入侵)普查和整治工作,精准精细查漏补缺,普查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逐步实现排水用户、排水分区“双达标”,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90%,排水分区达标占比超过80%。 |
河长处、排水事务中心 |
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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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防汛泵站排水污染管控中水质的分析应用,持续改善泵站放江水质。 |
排水事务中心 |
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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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泵河联动机制。 |
河长处、排水事务中心、水利事务中心 |
各相关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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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并修复 300 公里,优化完善排水系统“厂、站、池、网、户”一体化运行调度,最大程度发挥现有设施整体运行效益。 |
排水事务中心 |
运管处、各相关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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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编污水处理成本规制管理办法。 |
计财处 |
排水事务中心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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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降本增效,实施700余座老旧低标设施改造。 |
水利事务中心 |
水利处、相关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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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打造水清水美幸福河湖 |
加快推进“50+X”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每年选树20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开展水美村庄试点建设,集中连片推进中小河道生态修复。以新城绿环50公里水脉规划建设为重点,加快河湖生态修复,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提升水系综合功能。加快实施骨干河道断点打通,持续推进48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进一步畅通蓝网主脉,强化河湖水面率管控。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打造一批集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管理以及公众满意为一体的幸福河湖。 |
水利处、水利事务中心 |
各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14 |
持续加强水土保持工作 |
推进《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落实,结合上海水土实际深化研究,扎实推进各项举措落实落地。修订《上海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推动本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
水利处 |
局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
2024-2026年 |
15 |
强化水利设施 标准化管理 |
全市水库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大中型水闸(泵闸)和市管堤防(海塘)等基本实现标准化管理。推荐优秀的市级标准化工程申报水利部评价,打造一批水利部认可“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示范引领样板,全面提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持续发挥。围绕海塘设施安全和河势稳定,做好长江口杭州湾水下地形测量和报告编制。推进2.25万亩滩涂生态种青,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
运管处 |
水利事务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海洋测报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 |
2024-2026年 |
16 |
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 |
大力实施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完成奉贤、临港滨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等重点项目,持续推进优化金山、崇明岛南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储备和申报,建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后评估制度,逐步提升海岸带生态服务功能,改善海岛周边生态环境。开展项目用海生态跟踪监测,加强海洋生态红线区监测,掌握生态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海洋生态保护和系统修复提供技术支撑。 |
海洋事务中心、海洋测报中心 |
海域处、各区海洋局 |
2024-2026年 |
四、开拓数字治理新格局,着力加强水务海洋科技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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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发挥科技创新赋能作用 |
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水务海洋科技服务超大城市水系统治理的效能,以落实水务海洋科技创新支撑水务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条主线”,实施“八大”行动,推进18个方向关键技术的攻关,持续增强水务海洋科技影响力,持续助力水利防汛安全和水环境整治、供水安全和高品质饮用水、排水提质增效和资源化利用、海洋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 |
科信处 |
局属各单位 |
2024-2026年 |
18 |
推进数智赋能技术应用 |
围绕数字化转型要求,研究数字孪生技术、5G+AI技术、装配式技术等新技术在水务海洋场景中的创新应用,以水系统治理数字化牵引水系统治理现代化。加强数字孪生技术在重大水务工程建设、运维过程中的创新应用,重点推进数字孪生黄浦江、苏州河等重大项目的示范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
科信处、建管处 |
局属各单位、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
2024-2026年 |
19 |
提升水文海洋测报能力 |
加快完善水雨情和海洋监测预报体系,构建海洋观测网络,建设由陆基、海基、空基、天基组成的海洋立体观测体系,形成覆盖长江口区、杭州湾北区、洋山港区、佘山岛以外海区等四个重点海域以及重要岸段和海岛的海洋观测网布局,强化与国家海洋观测网的衔接和共享;强化水情分析预报,持续完善水文站网布局。组织实施长江口水文同步调查,开展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监测分析。强化海面风、浪、潮、流等基础要素预报,开展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和事故预警预报。开展咸潮入侵预报,共享咸潮情势信息,做好滚动研判。开展精细化、定制化保障预报,服务横沙新洲、奉贤滨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等重大海洋工程项目建设。做好海洋水文基础数据收集专项调查任务。 |
海洋测报中心、水文总站 |
各区水务局、各区海洋局 |
2024-2026年 |
五、推进水务海洋要素开放,着力提升服务人民城市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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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健全立法执法制度机制 |
研究修订《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开展《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立法研究。 |
法规处、堤防建设运行中心、水利事务中心、供水事务中心 |
局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 |
2024-2026年 |
持续保持水务海洋执法高压态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调整水务海洋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修订完善水务海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善水务海洋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
执法总队 |
局属相关单位、各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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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完善水务海洋标准体系 |
强化标准引领,紧跟行业发展变化,持续完善体系建设,落实《上海市水务标准体系表》,重点加强水务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及维养标准制修订,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围绕超大城市水系统治理,推进上海市幸福河湖评价标准、上海市海塘工程标识标牌技术规程、高品质饮用水供给标准体系、潮位预报和风暴潮警报发布标准等水务海洋标准制修订,发挥标准在水务海洋行业的支撑和示范作用,推动水务海洋行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定额管理,及时根据技术标准科学制订修订水务定额。 |
科信处 |
局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 |
2024-2026年 |
22 |
推进政务服务效能建设 |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审批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推进高频事项“智慧好办”,推出更多水务海洋特色公共服务产品,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拓展更多“一件事”“一业一证”服务。抓好行政权力清单管理,落实行政许可事项“四级四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供排水接入改革,推出7.0版改革举措。拓展公共服务事项,完善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推进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
办公室、法规处、行政服务中心 |
局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各区水务局 |
2024-2026年 |
23 |
提升海洋综合管理水平 |
开展无居民海岛岸线勘测,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管理。强化海域海岛海岸线立体化监管,持续开展项目用海监管、疑点疑区监测核查、海岸线常态化巡查。加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推进海洋经济活动单位名录更新,制定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完成海洋经济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完善区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 |
海洋事务中心 |
海域处、各区海洋局 |
2024-2026年 |
24 |
增强海洋经济服务能力 |
聚焦“两核一廊三带”海洋产业发展重点区域,持续推进浦东新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大力支持长兴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部支持文件的出台;积极推进海洋经济指数编制发布;召开全市海洋年度工作会议;服务保障极地事业发展。 |
海域处 |
海洋事务中心、各区海洋局 |
2024-2026年 |
六、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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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加强组织领导 |
根据本行动计划,按照目标任务,各牵头部门负责牵头任务的推进落实,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细化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落实到位和按质如期完成。 |
各牵头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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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 |
实行精细化工作月度进度填报制度,及时督办和定期开展检查考核,确保管理精细化各项任务进度可控。 |
局精细办(运管处) |
各牵头部门 |
2024-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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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加强工作衔接 |
发挥政府在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中的政策引领和主导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主职主业积极争取各级相关水务海洋配套政策,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能力建设,将精细化融入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中,保障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
各牵头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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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 |
27 |
加强安全保障 |
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从严管理监管队伍,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做好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加强极端天气、重大节日活动安全防范,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
各牵头部门 |
运管处(安监处) |
2024-2026年 |
28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培养造就水务海洋高素质人才队伍,把握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等机制,为新时代水务海洋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
组织人事处 |
局属各单位 |
2024-2026年 |
29 |
加强品牌宣传 |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工作,加强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宣传,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显示度、较强影响力的行业特色品牌,进一步提升水务海洋工作的行业知名度、社会认可度和公众满意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为推动水务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
各牵头部门 |
各区水务局、各区海洋局、城投集团 |
2024-202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