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沪府办〔2024〕30号

市应急局:

  沪应急〔2024〕14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制订的《上海市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11日

分享: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