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徐府发〔2024〕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国知发保字〔2022〕27号)要求,徐汇区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对标最高标准建设、最好水平保护,聚焦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打造一流的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区,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徐汇范例。
二、建设目标
建设期满,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主要指标在全国重点城区居于前列,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更加高效,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形成数字经济、开放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国内强示范性、国际高认可度的徐汇经验。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严、大、快、同”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公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升。知识产权行政司法案件办理周期明显缩短,知识产权司法民事案件上诉率低于12%,审限内结案率98%以上;建成区级及以上30个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维权援助和调解案件量超2000件/年;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制度完备、体系健全、环境优越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基本建成。
——知识产权生态体系不断完善。发挥徐汇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发展优势国家、地区及WIPO相关国际组织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交流。实现数字经济、开放经济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以知识产权区域协同保护机制为抓手,加强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一体化合作。
——知识产权人才不断充实。激发知识产权人才创新与创业活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高端复合型人才;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人数达到580人;培训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业高管、知识产权师等各类人员达1000人。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预期指标
序号 |
指标项 |
单位 |
预期值 |
1 |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
分 |
≥85 |
2 |
维权援助和调解知识产权案件 |
件/年 |
2000 |
3 |
知识产权司法案件平均审限 |
天 |
80 |
4 |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上诉率 |
% |
≤12 |
5 |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 |
% |
≥98 |
6 |
压减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办理周期 |
% |
10 |
7 |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网通办”事项 |
项 |
13 |
8 |
区级及以上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 |
个 |
30 |
9 |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
件 |
86 |
10 |
通过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年申请数 |
件 |
200 |
11 |
专利密集型产业占GDP比重 |
% |
19 |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
1.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召集人的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综合协调机制,统筹示范区建设工作;成立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知识产权局等10个部门组成的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区级和部门重点工作,纳入区政府总体目标管理体系,按月按季开展督查。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引领。同步推进建设上海市首批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工作,打造国家级、市级共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高地。积极构建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及其他城市(地区)间的协同合作。
(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3.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严保护”,加强对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战略性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侵权案件。聚焦总部经济,开展内外资研发机构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设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直通车,主动承办涉游戏、电商、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持续开展“蓝天”“双打”“铁拳”“砺剑”“剑网”“龙腾”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出台知识产权申请合规指引,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违法违规代理等行为。
4.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开展数字经济、涉外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工作,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率达100%。制定《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七方合作协议》,强化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力。
5.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面向大模型、游戏电竞、电商平台企业开展以法律风险防控为核心的诉源治理工作。针对涉外商标侵权类案件,运用要素式审判场景,确保适法统一。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充分运用证据规则、经济分析等手段,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强知识产权犯罪财产刑的适用及执行。依托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联系点,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办案质量基地、典型案例培育基地。
6.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质效。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全流程网上办案,扩大适用“微法庭”异步审理及小额诉讼程序审判模式,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效率。探索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全链条数字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打击侵权假冒执法行动。综合运用诉前禁令、证据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精准打击知识产权恶意侵权、恶意诉讼等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审判威慑力。指导游戏头部企业成立版权保护联盟,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交流、版权教育、行业自律等多种方式构建富有徐汇特色的版权多方保护共治格局。
(三)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7.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畅通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诉前、诉中调解工作。成立上海国际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商事调解。聚焦人工智能、游戏、跨境电商等新兴领域,进一步壮大调解员队伍。发挥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引导律师、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维权援助和保护治理。健全行政确权、公证存证、纠纷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之间的衔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提高维权效率。
8.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在重点商圈、科创街区、孵化器园区建设若干家市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加大对相关经营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力度,实现维权援助服务全区“一张网”。强化游戏、人工智能、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电子商务平台防范侵权假冒机制,指导设立侵权产品和假冒品牌特征库和识别模型,快速处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开展商标领域禁用词全网监测,加大对涉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高效利用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公证保护平台进行证据保全,根据企业需求实现“一企业一方案”精准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对近两年全区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进行分析,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的指导,推进商品交易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
9.营造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浓厚氛围。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信息发布平台,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段加强集中宣传,发布《徐汇区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定期公开发布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浓厚氛围。
10.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强化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力量,建立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人才交流和培训机制。与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高校开展合作,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刑事侦查、检察队伍、行政执法人才培训力度。
(四)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
11.优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独立设置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所(中队),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完善科、所、队三级基层知识产权监管执法体制。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业化建设,通过分级分层培训、跨部门交流等方式开展行政裁决办案人员轮训,在老字号、国潮品牌等领域,外资企业、研发总部等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上发挥更大作用。
12.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着力破解存在的“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不断强化对企业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全面优化涉电商平台商标权、著作权、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他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提高审判效率,完善司法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检察一体化的办案优势,配齐配强知识产权检察人才,提升综合履职能力。健全特邀检察官助理和技术事实调查机制,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的中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完善公安部门职能调整,建立知识产权警务联络官制度,提升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水平。
(五)推进区域内对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13.推进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鼓励和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参与知识产权领域公共外交,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条约,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强化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合作交流,积极申办和承办国际会议和重大活动,推动在徐汇区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发挥徐汇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外商投资与贸易促进中心作用,定期召开外资企业、外资总部及研发中心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
(六)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14.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水平。鼓励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和技术中心,引导企业通过PCT、马德里体系、海牙体系等申请途径,加强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的海外布局;支持企业围绕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构建高价值专利组合。探索构建涉外商业秘密维权体系,设立涉外商业秘密办案联络点,发布徐汇区商业秘密保护指南涉外专版,推动市区两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站)、示范区培育建设。
15.护航企业海外市场拓展。深化漕河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培育3家以上高端化、国际化、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立有分支机构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15家,指导企业做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发布徐汇区海外维权实务指引、动态信息和风险预警信息。建立海外维权专家库,发布工作指引。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保险业务开展,指导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产品,扩大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保险的企业受益面,降低企业海外维权成本。
四、打造区域性标志成果
(一)打造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先行区。促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和数据价值充分实现,实现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的高效保护。成立上海市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委员会。及时开展对大模型、算力、语料等企业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与国家级实验室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出具跨境电商企业合规指引等综合政策指导、策略引导、法律保障举措。从企业创新源头入手,实施预防性保护。依托六大科创街区,建立以游戏电竞、电商平台等不同类别为主体的数字经济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指导收集联盟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线索,及时介入查处和惩戒。
(二)打造开放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积极参与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加强电商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化解。构建“资源、网络、服务”三合一的海外知识产权全方位服务工作体系。通过设立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点,完善与境外争议解决机构沟通机制,将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纳入区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等,加大对以“国产网络游戏出海战略”为前沿的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文化出海”保驾护航。建设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引领示范区,强化总部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市区两级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持续开展“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引导商会、商业街区等加强知识产权内部监管和行业自律。通过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涉外商标类案件要素式审判场景运用等,为外商投资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环境。鼓励有技术研发能力的外资企业成立研发中心,形成更多高质量知识产权。
(三)打造知识产权人才引培集聚区。发挥区域“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大园”汇聚知识产权集聚区效应。通过实施“光启人才”计划,引进与培育知识产权高层次专业人才。建设徐汇国际人才港,用好西岸智塔人才服务站、漕河泾开发区人才服务共享中心等平台,推进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经纪人等知识产权人才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实现需求“一口受理”。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体系。面向企业、服务机构开展专利信息分析、专利运营、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等业务培训,大力培养专利代理师。重点培育贯通知识产权运营理论、方法、以及金融、产业等知识和技能的纵向复合型人才。
(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体系,全力营造一流保护环境和创新环境。依托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落户徐汇的优势,为区内更多企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加大在重点产业园区内布点力度,增设检察官工作室、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点、维权援助工作站、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等,扩大“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站服务范围,增加服务点数量与服务频次,第一时间根据企业需求“量体裁衣”提供精准保护,提升创新主体维权便捷度。建设商业秘密案件办案联络点,及时回应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诉求。对标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7.0版改革方案,建设更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坚持企业需求、问题导向,服务区域四大产业,细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范围和标准,设立知识产权检察窗口,搭建实体、网络、热线相结合的“一站统管+一网通办+一线通答”的平台,使知识产权服务“看得见、摸得着”。
五、进度安排
整体建设进度安排自2024年3月至2026年2月,具体进度为:
1.2024年3—5月,成立徐汇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召开示范区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
2.2024年4月—2026年1月,统筹全区持续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时间进度安排见附件1);
3.2026年2月,全面总结示范区建设工作经验,梳理工作成效,凝练特色做法,做好验收评审准备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统筹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加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投入,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二)建立推进机制
对照重点任务措施,制定相关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节点与任务标准,狠抓落实,对参与和承担具体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强化督导,确保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的建设任务有效落实。
(三)落实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每年安排资金用于示范区建设。优化资金支持方向,对调解机构、知识产权保险、海外维权等予以资助。
(四)巩固创建成效
以争创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域的改革创新,及时总结创建示范区的经验和做法,巩固创建成果,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