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设立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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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设立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沪府办〔2024〕4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整合设立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不再保留上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杰 副市长

  副组长:庄木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倪俊南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钱明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潘 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 洁 市高院副院长

      胡春健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裘文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宏韬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刘 敏 市商务委副主任

      黄 红 市科委副主任

      蔡 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 俊 市财政局副局长

      裴 晓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刘 斌 市交通委副主任

      虞 涛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益洋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夏新生 上海海关副关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倪俊南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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