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山区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司规〔2024〕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金山区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的实施意见》已经第5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11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金山区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
2024年10月18日
(联系人:陆欣越 联系电话:67968133)
附件
金山区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本市《发挥城市功能优势 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 加快推动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围绕服务金山转型塑形、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进一步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推动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金山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力争用3到5年时间,积极吸引本市品牌律师事务所、长三角优质律师事务所来金设立分所,逐步培育品牌专精型律师事务所,着力打造管理规范化、服务差异化、业务创新化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大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职业水准一流、专业水平过硬的高素质金山律师队伍,努力建设服务金山、辐射长三角的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新高地。
二、主要措施
(一)聚焦中心大局,提升法律服务能级能力
1.聚焦转型塑形主线。聚焦金山重点转型区域,推动法律服务业集聚,赋能现代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服务能力与上海湾区科创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入驻集聚,对园区内企业采购相关专业服务,符合《关于加快上海湾区科创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有关规定的,给予一定补贴。
2.聚焦重点发展方向。聚焦金山产业特色、产业优势,推进法律服务与产业链、产业集群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搭建律师事务所与“链主”企业、商会组织沟通交流平台,组织开展法治体检、行业论坛、法律咨询,推动法律服务行业与各类企业、产业合作对接,鼓励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加入金山企业服务云平台。指导区内律师行业成立商事调解组织,助力商事纠纷高效化解,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3.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鼓励律师广泛参与“三所联动”、法律援助、信访接待、村居法律顾问等公益法律服务,指导律师事务所规范申报成本抵扣。根据本市相关规定,推动将“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作为律师锻炼基地,研究建立区级解纷人才库,推动律师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处和风险评估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水平。各相关单位应把公益法律服务事项纳入经费预算,给予律师、律所必要的工作补贴。
(二)大力引强育优,做优律师事务所品牌
4.重点推动律师事务所品牌化发展。拓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和能力,积极引进专业律师团队,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分所符合《金山区促进若干重点领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有关规定的,申领租(购)房资金扶持及其他奖励。
5.重点推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发展。在公司商事、海商海事、合同争议解决、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跨境投融资、知识产权、涉外细分领域,大力培育品牌专精型律师事务所,挖掘专精特色明显、成长性强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培养。入选上海市品牌专精型律师事务所名单的,按照《金山区促进若干重点领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有关规定,申领一次性奖励。
6.重点推动中小型律所健康发展。鼓励本区律师事务所以合并方式,实现专业互补,逐步达成“小升规、规转强”发展目标。纳统律师事务所按照《金山区促进若干重点领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有关规定,申领纳统奖励。
(三)强化政策供给,集聚高端法律服务人才
7.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将律师等法律服务领域人才纳入金山区“1+X+Y”人才政策覆盖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申报重点用人单位,鼓励律师事务所加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和培育。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人才,按照金山区相关人才政策的规定,享受创新创业、人才发展、文体休闲、住房保障、健康医疗、生活服务等方面政策支持。
8.加大精准培育力度。以商事、知识产权、环保等为重点专业领域,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全周期服务管理,支持律师行业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积极选派优秀青年律师参与市级及以上相关业务培训交流工作,搭建本区卓越、精英、骨干法律服务人才梯队,为律师行业稳健发展储备力量。
9.加大人才集聚效应。根据本市相关规定,探索和推进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专利代理人和党建、人力资源管理、法律科技等专业人才成为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提升律师行业综合性人才集聚效应。
(四)加强执业保障,赋能律师行业规范管理
10.加强科技赋能。鼓励律师事务所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积极使用培训、案件管理、业务合规建设、利益冲突审查等方面的法律科技产品,以科技赋能律所合规管理。鼓励律师事务所借鉴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模式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将管理情况纳入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评级考量因素。
11.加强党建引领。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律所党建工作品牌,深化党建带所建作用。完善公检法司四方联动机制,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持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推动。区司法局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引导推动全区律师行业增强高质量发展共识和合力,加强与区人才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及相关园区的沟通联系,确保相关政策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律师事务所与政府部门、企业间的信息交流和联系沟通,促进律师服务供给与市场需求精准高效对接。区司法局会同区律工委加强对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动态评估,及时协调优化相关工作举措。
(三)做好宣传激励。多渠道开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的宣传,对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力、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给予荣誉激励和表彰。
本意见自2024年11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