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4-10-28 发布日期:2024-11-05 沪府办〔2024〕5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沪府办〔2024〕51号
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
沪发改能源〔2024〕207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制订的《上海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