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并纳入国资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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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并纳入国资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沪府办〔2024〕5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并纳入国资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华 源 副市长

  副组长:刘 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顾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蔚静 市财政局局长

      申 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董海军 市委编办副主任

      孙 瑜 市国资委副主任

      黄斌兵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彦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浩 市教委副主任

      翟金国 市科委副主任

      蔡 田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 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董海峰 市司法局副局长

      谈 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韦 冬 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杨春露 市审计局副局长

      彭文皓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方 巍 市机管局副局长

      郑 瑜 市税务局总审计师

      郑益川 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蔚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申红、董海军、孙瑜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领导小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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