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府办发〔2024〕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长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全力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沪府办规〔2024〕6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区公共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加强政府统一领导。坚持消防工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安全重大事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消防安全工作行政资源,积极组织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整体规划,加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加大消防经费保障力度,为消防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完善对消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消防救援局、各街镇)
(二)加强行业安全管理。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纳入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定、规划计划、应急预案等环节,并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重要内容。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中小学校、民族宗教场所等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相关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指南、指引,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深入开展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隐患问题,提高行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结合行业特点、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采取防火措施,提高行业单位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行业部门)
(三)加强基层综合治理。各镇(街道)要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加快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推进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与消防救援队站融合,因地制宜落实辖区单位消防安全风险排查职责和要求,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宣传培训工作。加强“一网统管”平台和信息技术手段应用,不断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效能。各居(村)委要在镇(街道)指导下,持续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加快社区微型消防站布点,发展壮大志愿消防队伍,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应急疏散演练和初期火灾处置,提高群众性自防自救能力。(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城运中心、区数据局、各街镇)
(四)提升单位管理能力。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建设,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开展火灾风险巡查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加强特殊工种定期培训和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各街镇)
二、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五)强化火灾风险研判。要定期研判、分析、评估本行业、本地区的消防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和措施。要强化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和行业领域调查评估,切实找准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要在分析排查风险隐患的基础上,每年挂牌督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各行业部门、各街镇)
(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厂房仓库、易燃易爆单位、老旧小区、文物古建筑、标志性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农村自建出租房、规模租赁住宿场所等火灾风险高的单位和场所,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专项治理。结合城市更新、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大规模设备更新等重点工作,推进重点区域火灾隐患集中整改,加强老旧场所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的改造、增设、更新和维护,提升建构筑物消防安全设防等级,为居民社区增设消防设施设备,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和“自动灭火、火灾报警、视频监控”等消防设施的建设,增强基层防御火灾能力。(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国动办、区商务委、区经委、区应急局、区房管局、区文旅局、区建管委、各街镇)
(七)完善消防治理机制。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从严打击违法“拼、改、装”和“进楼入户”停放充电行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利用电气焊作业人员查询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管机制,实行电气焊动火作业全链条监管。持续加强电气火灾监测防范,强化单位自主管控措施,提升居民隐患防控水平。深化“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健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窗、消防车道综合治理机制,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轨道交通车站与毗邻建筑建立消防安全信息联通、火灾联防、应急联动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轨道交通及毗邻建筑的火灾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公安青浦分局、区人社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局、各街镇)
三、优化消防安全监管模式
(八)强化科技创新赋能。结合青浦地区经济发展特点,重点研判大型仓储、物流集散、会展配套、工业上楼、软件服务等核心产业面临的消防安全风险挑战,积极研究新兴技术和消防标准化的研制,推广消防物联网、消防信用管理评价体系等管理措施。明确厂房仓库、农村自建房、居民社区的管理要求,系统构建消防技术与管理要求制度体系。推进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建设,广泛收集多维度数据用于智慧消防平台分析,提升物联感知和风险预警效果。(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应急局、各街镇)
(九)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优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推行“告知承诺”“全程网办”等举措,配合推进消防行政许可事项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业一证”集成办理,落实消防行政许可全流程管理制度。着力规范消防执法行为,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改革,分行业推进火灾风险等级评定,配套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全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监管环境。基于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推行落实“综合查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充分宣贯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工作合规指引,促进消防执法检查和社会单位自我检查双向互认。(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局、区消防救援局)
(十)丰富消防监管手段。严肃火灾事故政府调查处理工作,逐项查明致灾因素和管理漏洞,落实有影响火灾问责制度,倒逼基层末端重视火灾隐患发现与整改,促进行业部门针对性及时加大投入补强短板,督促企业主体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安全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项纳入信用管理平台,减少非严重消防违法行为案件公示期,优化营商环境,科学加强信用管理。转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模式,以升级服务管理质量为导向,运用质量评价体系,鼓励优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消防管理。充分发挥火灾隐患举报核查和奖励机制作用,发动市民群众举报身边火灾隐患。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推广力度,完善企事业单位和火灾风险高场所事后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各街镇)
(十一)提高宣传培训质效。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治理骨干培训内容,编制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培训教材和工作手册,推出消防安全监管和实操实训课程。持续开展行业部门、街镇、居村干部和基层治理骨干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监管业务能力。持续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日常轮训。深化全区“中学生消防救援站实训”“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消防进军训”等活动,加强对“老、弱、病、残”等特定群体消防关爱帮扶,结合季节特点和火灾规律常态化开展风险提示,加强案例警示和隐患曝光,针对重点人群开展以手提式灭火器、墙式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设备使用为主的实操培训。发动和组织消防志愿者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科普宣传、隐患查改、文化传播等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各级消防志愿服务队伍孵化培训工作机制,打造“蓝朋友+消防科普”志愿者讲解员和“蓝朋友+火线救援”志愿者灭火技能品牌项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商务委、区卫健委、公安青浦分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房管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城运中心、各街镇)
四、升级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十二)提升公共消防基础。编制“十五五”消防事业规划,加强消防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紧密衔接,强化规划评估和监测分析,结合研判区域火灾风险和消防接处警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本区消防站点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消防站建设进程,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3〕22号)关于新建消防站事权划分和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相关要求,将新建消防站纳入区政府性投资项目予以保障,完善灭火救援、特勤战勤、应急储备、训练备勤等功能,持续推进西岑特勤站建设,加快青浦新城站控规调整,加快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消防站、沈巷社区消防站、西虹桥消防站前期研究工作。编制本区镇(街道)政府层面专职消防队与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属地政府与消防部门统管、统训、统调机制,提升灭火救援快速响应能力。加强消防缺水区域排查治理,完善市政消火栓新增、维修机制和消防取水点规划建设机制。(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新城公司、西虹桥公司、各街镇)
(十三)加强救援能力建设。按照“全灾种”“大应急”职能定位,加快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消防救援人员招录和政策保障机制,确保人员招得进、留得住、能力强。坚持“一专多能、专常兼备,辐射区域、形成网络”的原则,系统打造水域、防化、大跨度厂库房、地震、地下空间等专业攻坚力量体系。加强青浦区域内应急通信网络体系建设。完善镇(街道)基层应急力量和社会救援组织的领导、发动,积极承担抢险救灾职能;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深入推进“建、管、训、用”一体的基层应急力量体系。完善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登记备案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共同参与的应急联动响应体系,分级分类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定期开展实战演练,提升消防应急响应和联动处置效能。(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应急局、各行业部门、各街镇)
(十四)优化消防装备结构。依据消防站点建设规划进程,结合攻坚专业队任务需求,加强消防装备质量效能建设,模块化配备装备器材,逐步推进“高、精、尖”的作战训练装备建设。建立健全装备维护保障机制,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消防装备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优化消防装备定期维护和定期保养模式,实现装备器材信息化、系统化、模块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局、各街镇)
五、加强消防救援职业保障
(十五)完善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消防救援人员生活待遇、职业荣誉、社会优待、经费保障等职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中共青浦区委办公室、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意见》的通知,畅通干部培训、党务培训、交流转任渠道,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在看病就医、户籍管理(含居住证办理)、交通出行、住房、子女入学、家属随调、伤亡抚恤等方面的保障待遇。(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体育局、区医保局、区房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双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