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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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长府办〔2025〕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2025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2025年3月26日区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2025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
1 制定长宁区支持企业增能和高能级企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区商务委 第二季度
2 制定长宁区土地储备成本认定管理办法 区规划资源局 第二季度
3 修订长宁区未实施建设项目土地管理办法 区规划资源局 第二季度
4 制定长宁区城市更新2025-2027年行动计划 区建设管理委 第二季度
5 制定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管理办法 区政府办公室 第三季度
6 制定长宁区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区商务委 第三季度
7 修订长宁区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补贴办法 区民政局 第三季度
8 制定长宁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 区应急局 第三季度
9 确定2026年长宁区为民办实事建议项目 区政府办公室 第四季度
10 制定长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 区发展改革委 第四季度
11 修订长宁区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区数据局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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