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浦区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
黄府办字〔2025〕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为充分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瞻性、指导性和计划性,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在新阶段实现提质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黄浦区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起草任务。
二、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认真履行调研起草、评估论证、征求部门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对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或未经集体审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不得印发施行。
三、立项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再增补,因特殊情况,如确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或情势紧急,确需制定的,相关单位应当向区政府办公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审核后补报立项。凡未经立项的,区政府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审查或备案。
四、立项计划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单位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考核的重点内容,一并纳入政府法治建设考核体系。
附件:黄浦区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黄浦区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
类别 |
序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单位 |
计划完成 时间 |
备注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1 |
黄浦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区发展改革委 |
3季度 |
修订 |
2 |
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操作细则 |
区规划资源局 |
已完成 |
修订 |
|
3 |
黄浦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 |
区应急局 |
已完成 |
新制定 |
|
4 |
黄浦区临时设摊实施意见(试行) |
区城管执法局 |
4季度 |
新制定 |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1 |
黄浦区“拨投结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
区发展改革委 |
已完成 |
新制定 |
2 |
黄浦区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管理办法 |
区发展改革委 |
2季度 |
修订 |
|
3 |
黄浦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
区财政局 |
已完成 |
新制定 |
|
4 |
黄浦区粮食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
区商务委 |
4季度 |
新制定 |
|
5 |
黄浦区推进品牌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
区商务委 |
2季度 |
新制定 |
|
6 |
黄浦区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区商务委 |
4季度 |
新制定 |
|
7 |
黄浦区统筹使用地方教育附加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办法 |
区人社局 |
2季度 |
新制定 |
|
8 |
黄浦区关于促进元宇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区科委 |
4季度 |
新制定 |
|
9 |
黄浦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
区科委 |
4季度 |
新制定 |
|
10 |
黄浦区“外摆位”实施意见(试行) |
区城管执法局 |
2季度 |
新制定 |
|
11 |
黄浦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
区国动办 |
4季度 |
新制定 |
|
12 |
黄浦区推动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意见 |
区市场监管局 |
4季度 |
延期 |
|
13 |
黄浦区青少年运动员培养输送资助保障配套奖励办法 |
区体育局 |
4季度 |
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