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贤区“十五五”区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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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奉贤区“十五五”区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奉府办发〔2025〕8号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奉贤区“十五五”区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奉贤区“十五五”区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精神,按照《奉贤区“十五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方案》(沪奉府办发〔2024〕18号)相关安排,结合国家和本市对“十五五”规划研究和编制的总体要求,就奉贤区“十五五”区级规划编制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奉贤实际,着眼奉贤未来,为实现“奉贤美、奉贤强”研究推出一批重大政策、研究推出一批重大改革开放举措、研究推出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推动奉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定位明确,发挥功能。区级专项规划限定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主要是为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布局重大工程项目等提供依据,要立足整体,打破部门分割,聚焦事关全区的综合性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使规划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区域规划要细化落实全区发展规划对特定区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协调解决跨行政区域的重大问题,指导特定区域协调协同发展。要强化区级规划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衔接落实与支撑作用,着力形成规划合力。

  2.深度加强,谋划长远。要做好与各领域中长期战略规划、三年行动计划等内容的统筹和衔接,合理确定未来五年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做深、做实、做细,深化重大问题研究论证,科学测算规划目标指标,重大工程项目要在落实空间保障、资金来源及财力平衡等方面提出明确方案,力争做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要体现战略性,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加强对未来十年甚至更长远发展的前瞻布局,逐步破解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

  3.聚焦问题,深化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把握好规划编制的逻辑起点,全面梳理评估本领域、本区域“十四五”时期发展总体情况,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结合国内外环境变化和奉贤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找准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先行先试、探索创新,更加注重系统集成、突出重点、改革实效,深入研究提出破解难题的思路和举措,全方位大力度推进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

  二、内容和成果要求

  (一)内容要求

  要着眼中长期发展战略,结合“十五五”的阶段性特征和主要矛盾,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要做好“十四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对“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全面准确反映“十四五”期间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是编制“十五五”规划的基础。“十四五”时期发展回顾的数据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着眼于内外部趋势,着重加强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及症结的分析研究,找到“十五五”发展的路径和办法。三是要深化研究重大思路。在总体思路谋划上,更加突出落实建设“五个中心”、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更加突出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着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要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指标设定既要科学前瞻、尽力而为,给社会以良好预期;又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留有余地。重点任务要着重操作性,既要实现全领域的系统推进,更要实现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重点突破。五是要全力谋划重大事项。扎实确定一批具有战略性、引领力、标识度和溢出性的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台和重大布局等事项。

  (二)成果要求

  各类规划最终成果包括三个部分:

  1.正文。一般应包括:基础评估、瓶颈问题、指导方针、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等。

  2.附件。一般应包括:主要指标、重大事项等。主要指标应列明涉及的指标说明及其测算情况,经审定后将适时纳入本区发展规划年度评估监测。重大事项(含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台事件等)应列明涉及的具体内容及预计完成时间、成果形式等,经审定后将适时纳入本区年度计划。其中,重大工程项目要力争做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应列明涉及的主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建设内容、项目选址、建设用地需求、投资规模等,并由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就如何落实空间保障和财力平衡提出建议方案。政府投资项目应与本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相衔接,重点项目经平衡后纳入本区重点项目储备清单。

  3.说明。一般应包括:规划编制过程、征求意见情况、专家论证情况、区领导听取汇报情况、规划主要观点等。对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过程中未采纳的重要意见,应当说明未采纳的理由。

  经审定后,规划正文一般应向社会公开,附件和说明原则上不公开,但应作为报批材料一并上报衔接审批。

  三、主要工作节点

  根据“十五五”规划工作的总体安排,主要工作节点如下:

  (一)申报立项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2月)

  1.组织申报。各单位报送区级规划立项的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规划名称、编制依据或必要性、牵头和参与部门、规划主要内容、编制进度安排和建议审批发布方式等。

  2.批准立项。区发展改革委对各单位申报的初步方案进行研究梳理,与有关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经综合平衡和研究论证,形成《奉贤区“十五五”区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送审稿)》,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全面启动区级规划编制工作。

  (二)研究编制阶段(2025年2月—2025年9月)

  1.编制形成区级规划初稿。规划编制牵头部门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区级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2025年5月底前,形成规划正文和附件(初稿,含若干重大事项清单)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并适时向分管区领导汇报,为编制《纲要》提供支撑。研究编制过程中,要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发动公众建言献策。

  2.深化完善和研究论证。牵头部门对区级规划进行深化完善,以书面形式征求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对规划内容进行深入论证,形成论证报告。2025年9月底前,牵头部门形成规划文本及其附件、规划编制说明、专家论证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区发展改革委衔接。

  (三)衔接审定阶段(2025年10月—2026年6月)

  1.区级规划与规划《纲要》进行衔接。区发展改革委主要围绕发展战略、目标指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进行衔接,并于收到报送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衔接意见。

  2.报请审批和发布。牵头部门根据书面衔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完成衔接程序后,自行上报或联合区发展改革委上报区政府审批。须由区委审批的,由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委审批。在规划《纲要》正式发布后,各区级规划陆续报批发布。原则上2026年6月底前,完成各区级规划的审定发布工作(市级条线另有要求的除外)。对达不到规划编制要求、经反复修改完善还存在较大问题的区级规划,将适时中止衔接和发布。

  四、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1.完善目录清单管理。对区级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按照更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强化区级规划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传导落实、“少而精”量质兼顾突出重点等原则,形成区级规划目录清单。对列入目录清单的规划,加强全周期管理,需履行申请立项、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衔接、审批发布、报送备案等程序,并按要求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2.实行分类管理。参照本市规划编制工作做法,拟将区级规划分为重点区级规划和一般区级规划两类。重点区级规划聚焦落实国家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部署,突出综合性;该类规划由区政府审批,须由区委审批的,由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委审批,并由区委区政府发布或者授权有关部门发布。一般区级规划着力谋划某个领域或区域发展,部门属性较强;该类规划由区政府审批,须由区委审批的,由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委审批,并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或者联合发布。

  对于未列入区级规划目录清单的规划,如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国家、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要求的,由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审批发布或者联合编制、审批发布,并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备案。

  附表:奉贤区“十五五”区级规划目录清单

  附表

奉贤区“十五五”区级规划目录清单

序号 名称 牵头单位
(一)重点规划(15个)
1 奉贤新城区域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新城发展办
2 奉贤区先进制造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粮食物资储备局)
3 奉贤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粮食物资储备局)
4 奉贤区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 区科委
5 数字奉贤“十五五”规划 区数据局(区信息委、区政务服务办)
6 奉贤区人才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局)
7 奉贤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教育局
8 奉贤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区生态环境局
9 奉贤区卫生健康改革和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卫生健康委
10 奉贤区乡村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农业农村委
11 奉贤区优化空间布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十五五”规划 区规划资源局
12 奉贤区综合交通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建设管理(交通)委
13 奉贤区住房发展和保障“十五五”规划 区房管局
14 奉贤区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 区应急管理局
15 奉贤区法治建设“十五五”规划 区委依法治区办
(二)一般规划(20个)
16 奉贤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十五五”规划 区发展改革委
17 奉贤区人口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发展改革委
18 奉贤区国资国企改革“十五五”规划 区国资委
19 奉贤区国防动员“十五五”规划 区国动办
20 奉贤区气象服务保障“十五五”规划 区气象局
21 奉贤区文化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文化旅游局
22 奉贤区体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体育局
23 奉贤区生态空间建设和环境优化“十五五”规划 区绿化市容局
24 奉贤区青年发展“十五五”规划 团区委
25 奉贤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民政局
26 奉贤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民政局
27 奉贤区妇女和儿童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妇儿办
28 奉贤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残工委办公室(区残联)
29 奉贤区美丽大健康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粮食物资储备局)
30 奉贤区绿色新能源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投资促进办
31 奉贤区通用新材料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科委
32 奉贤区数智新装备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数据局(区信息委、区政务服务办)
33 奉贤区财政改革与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财政局
34 奉贤区水务(海洋)“十五五”规划 区水务局
35 奉贤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五五”规划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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