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发〔2007〕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十一五”时期是上海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关键五年。为充分发挥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依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五”期间上海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的成就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县、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十五”期间上海教育服务于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着力于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实施基础建设和布局结构调整,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呈现出快速发展、开拓创新的良好局面。
(一)德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坚持以德育为核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颁发了《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初步构建了以民族精神教育为根基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学校合力育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教书育人和师德水平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优良、年轻化、专业化的辅导员队伍基本形成。德育课程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区域和校本德育模式。学生思想道德状况呈现积极、健康、向上的态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稳步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继续深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得到强化。培育了“高雅艺术进校园”等一批校园文化建设品牌,拓展了网络和学生生活园区的育人新阵地。
(二)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
图1“十五”期间高等学校新增面积
以“2+2+X”(详见名词解释1)为标志的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校区、园区和城区“三区联动”取得重大进展。“十五”末上海普通高校新增校园面积2.8万亩,比“九五”末增加1.4倍;新增校舍面积544万平方米,比“九五”末增加0.6倍。高等学校发展规模创历史新高,在校生人数达到80.4万人,比“九五”末增加1.2倍。其中,研究生7.9万人、本科生26.8万人、专科生17.5万人,分别比“九五”末增加1.6倍、0.7倍、1.6倍。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从“九五”末的38.8%提高到“十五”末的57.0%,率先实现了高等教育从大众化到普及化的跨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详见名词解释2)从12年提高到13.5年。高等教育的层次和结构布局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日趋贴近。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上海绝大部分已参评的高校被评为优等。
图2“九五”、“十五”、“十一五”期末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校生规模以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变化
专栏1 高等教育大众化向高等教育普及化的跨越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是指高校在校生总数与相应年龄段即18-22岁人口的比例。国际上根据美国学者马丁·特罗的高等教育大众化理论把高等教育分为三个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15%以下为高等教育精英阶段,15%至50%为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50%以上为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据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结果,2001年时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国家有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芬兰、新西兰、挪威和韩国7个国家。
高等学校专任教师队伍逐步扩大,教师学历普遍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与“九五”末相比,“十五”末上海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由13.3%升至23.6%。2005年底,上海列入“985工程”建设的高校有3所,列入“211工程”建设的高校有10所,国家重点实验室18个,国家重点学科103个(占全国1/10),全市高校的科研经费、科研获奖、出版著作、论文数量等反映科研总体实力的指标处于全国前列。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知识创新、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基础教育取得显著成就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继续保持在99.9%,高中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9.7%。“十五”末上海幼儿园、小学和普通中等学校的在校生分别为28.7万人、53.5万人和99.9万人。全市中小学“二期课改”深入开展,由“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组成的课程体系的施行,进一步推进了素质教育的实施。义务教育合理布局、均衡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小学、初中标准化建设工程”投入资金40多亿元,改扩建校舍面积188万平方米;中小学网络“校校通”工程为上海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打下了扎实基础;“加强初中建设工程”投入资金85.7亿元,全市列为“初中建设工程”督导验收的547所公办学校全部达到二类以上办学标准,全市已撤并了所有三类和四类标准的初中学校(详见名词解释3),有效缩小了城乡间、区域间、学校间的办学差距。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建设和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扩大了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了高中教育的布局,更大程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图3幼儿园、小学和普通中等学校在校生人数
(四)职业教育调整取得瞩目成效
以就业为导向,调整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和专业结构。为适应上海经济发展和城市布局调整,五年共投入14.2亿元,开展了“百所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工程”和“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调整”等工作,建成了50所国家级重点学校,建设了100个与上海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重点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上海高校共设置高职高专专业161种,布点681个,总体上形成了与上海产业结构相匹配的专业比例结构,基本适应了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五)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形成教育培训机构网络,除全日制学校举办成人学历教育外,所有街道(乡镇)建立社区学校。约占全市总人口五分之一的市民经常参加各级各类的学习、培训。终身学习的观念与需求已逐渐成为市民生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形成了基本满足社会各类人员继续教育需要的成人学历教育、多种职业和技能证书教育、岗位培训、再就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以及自身素质提高的培训系列。
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载体的上海远程教育网络已经覆盖全市城乡,其终端向所有区县的老年学校及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延伸。
为终身教育、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服务的教育资源库基本建成。
(六)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推动了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形成学校校区、科技园区和公共社区联动发展的局面;根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宗旨,积极改革研究生教育制度,加强“产学研”合作联盟,促进高校知识创新、科技创新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课程教材、学科专业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实施“体教结合”和“文教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市财政加大了对经济相对落后区县的转移支付力度,统筹管理高等教育发展,教育投融资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基本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格局。“十五”末上海已有民办幼儿园227所、民办中小学148所、民办普通高等学校20所,在校生数分别为4.2万人、11.9万人和6.7万人,各类非学历民办机构1500多个,每年在学人次达200多万。对内对外开放与国内外合作进一步扩大。积极推动长三角地区教育合作,逐步形成高校毕业生在长三角地区无障碍自由流动机制;大力支援西部地区教育发展,投入10134.6万元帮助云南建立希望学校、光彩学校146所,帮助云南培训教师29924人次,累计选派5批、460名支教教师到云南贫困地区支任教,资助当地贫困学生22722人次。
到2005年底,全市共有24所高校、150所中小学、22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接受境外学生,高校留学生2.6万名,境外中小学生2.1万名;中外合作办学迅速发展,有255个中外合作机构和项目,占全国总数的近四分之一。
二、上海教育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
(一)新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期间,上海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为发展主线,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上海教育寄予了新的期望。
一是期望上海教育优质快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相适应,到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构建比较完善的教育体系和比较合理的布局结构,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在更大程度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多样化优质教育的需求,更好地为全国和上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服务。
二是期望上海基本教育服务均衡发展。创新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教育公共服务政策,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促进教育公平,为促进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三是期望上海教育增加贡献。各级各类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加大教育改革和知识创新的力度,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人才,形成更好的科研成果,发挥更强的服务功能,为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为上海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提供更有效的知识、技术和人才支撑。
(二)新挑战
“十一五”期间,上海教育在加快发展和推进现代化进程中还将面临着一系列新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人力资源竞争力不强,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亟待增强。面对城市从业人员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较低和高素质劳动者缺口大等状况,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专业设置、教育质量、布局结构等难以适应客观的要求,紧缺专门人才和高层次优秀人才培养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创新型人才不足,素质教育亟待深化。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增强城市自主创新能力的实际,迫切要求教育培养更好更多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强的各类人才和各行各业的拔尖人才。而目前上海教育在教育观念、人才培养模式、学科教育体系的评估监督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不适应的状况;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在实际实施中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3.人口总量和老龄化压力加大,终身教育体系亟待完善。人口总量规模继续扩大;人口出生已进入第三个小高峰,学龄前儿童和适龄小学生数量将逐年上升;幼儿园在校园、校舍、师资、设备等方面差异很大;随着上海老年人口的增长和外来务工等人口的增加,现有的终身教育资源已不能适应人口增长和人口结构变化的再培训、再学习的需求。
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上海教育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发掘新动力、确定新战略、创设新机制、实现新突破。
三、“十一五”期间上海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战略(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坚持服务于实现“四个率先”和建设“四个中心”的要求;坚持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突破发展瓶颈,突出内涵发展,注重公平均衡;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满足市民的教育需求、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和更有力的支持。
(二)目标
到2010年,上海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主要标志是:
1.建立以开放多样、高标准、高质量为特点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以学习型城市为标志的终身教育体系;
2.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基本教育服务公平均等,保障市民享受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3.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受教育者得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完善;
4.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5.形成科学合理的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结构,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现代化水准;
6.教育为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以及提高市民素质提供智力支持的能力显著增强。
到2010年,上海各类教育发展要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提供有效的婴、幼儿学前教育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实现普及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普及率继续保持在99%;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约90万人,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5年;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等各类社会教育普遍开展;社会弱势群体中适龄儿童、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利受到充分关注和保护;初步形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城市框架。
(三)战略
为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新需求,实现上海“十一五”教育发展的总目标,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在规划发展、推进改革和未来行动中实施四大战略:
第一,和谐均衡战略。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本质,强化教育服务的公平性,推进基本教育服务的均等化;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和校际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的基本均衡;统筹规划各类教育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规模、布局、结构、效益和质量的统一。
第二,创新提升战略。把创新作为推动教育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加快教育内涵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的特色发展,实现从硬件建设向软实力完善的提升;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注重全民素质和技能的提高,实现从教育系统内部到全社会教育的提升;改革办学体制,创新办学模式,完善“产学研”的紧密合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发展,实现从学校自身建设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提升。
第三,人才强教战略。把人才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优化人才引进环境,汇聚各国各地英才;加大优秀人才的培养力度,建构人才潜心治学的平台,使名家大师不断涌现;更加关注年轻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发展,建构人才脱颖而出的平台,使优秀年轻人才迅速成长。
第四,开放合作战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提升教育国际合作质量。从增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向着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转变,从注重课程、教材、教师、教学合作向注重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集成创新转变。在继续扩大合作交流的同时,努力提升来沪留学生教育的规模和层次。
四、“十一五”期间上海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的总目标,必须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率先基本实现上海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聚集各方力量,在各个教育领域中取得新的突破。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1.主要目标与任务
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到2010年,上海基本形成大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社会家庭横向沟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制相协调、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
理想信念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取得实效。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学生成长成才。
以理论一级学科和中央新课程方案建设为重点,使科学发展观成为指导学生成长成才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学生健康人格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加强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设,构建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体系。
德育工作队伍素质整体提高。重点培养一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一支适应上海高等教育发展、职业素质优良的学生辅导员队伍,形成一支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德育名师队伍,全体教师的师德水平和育德能力明显提高。
2.重大举措与项目
(1)学科德育工程。挖掘学科德育内涵,制定“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的21门学科的分层指导意见,促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的有效融合。做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方案的建设工作,形成大中小学互相衔接、层次递进的思想政治课程体系。
(2)德育实践工程。构建“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课外活动体系,实施大学生人文素养提升计划。打造一批校园文化原创精品,将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向中小学拓展;建设一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新基地和新品牌;实施四大德育网站体系建设项目和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项目;实施心理健康教育项目与职业发展指导项目。
(3)队伍建设工程。重点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计划、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计划。健全全体教师队伍育德能力培训体系,推进教师人文素养拓展工程建设。
专栏2 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2006年5月20日,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高等学校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了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4)德育研究工程。以市科技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和市学生德育研究中心为基础,加强德育研究的资源整合,建成高校和中小学德育研究基地。创设“上海德育论坛”,实施精品出版计划。
(5)青少年民族文化培训系列活动。以“爱我中华,传承国粹”为主旨,充分运用社会文化艺术资源,德育渗透、文化熏陶、技能培训、才艺展示,促进民族精神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二)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主要目标与任务
针对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整合各方力量,充实学前教育资源,为适龄儿童提供办园条件基本均衡、入学机会基本均等的学前教育。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经费实行预算单列。通过市级财政转移支付,继续对远郊和薄弱地区增加教育经费投入。按照新标准实施城乡学校建设,实现区域内教育设备配置基本无差别。推进教师流动,促进城区教师团队去远郊学校服务,提高郊区教师生活待遇,提升郊区教育质量。
培育高中阶段教育特色,整体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大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实验的力度,加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内涵建设,培育各具特色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提供优质、特色、适应学生多元发展要求的高中阶段教育。
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内涵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落实“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践“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的素质教育目标。提高小学初中小班化教育的比例,修订和完善课程方案以及各学科课程标准,促进课程与信息技术的有效整合,建立全市化的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提高教育质量。
2.重大举措与项目
(1)普及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计划,建立网络化早期教育服务平台。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按新标准新建一批幼儿园,完成原有低标准幼儿园的改造工作。
(2)深化课程建设工程。完成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和各科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以及各学科新教材的首轮试用和成套修订工作。
推进课程与信息技术的整合,积极做好设施准备、课程资源开发等相关的配套建设工作。聚焦课堂、加强教研,开展教育教学实验,更新教与学的观念和方法。激发学生的独立思维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并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
(3)开展优先发展项目建设。结合郊区城镇规划体系和农村综合改革,实施项目推进郊区教育管理、教师队伍和教育教学设施等方面的建设,支持郊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涵发展计划,促进郊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涵发展。加强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提高农民工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比例;制订农民工子女学校设置标准,逐步将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范畴。构建普特一体的特殊教育体系,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4)贯彻“把体育作为素质教育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的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遏止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持续下降的现状,使“育人为本”、“健康第一”的素质教育目标得到有效实践。推进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掌握“2+1”项文体类技能。同时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机制。
专栏3 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
200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其中指出,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认真落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各项措施,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合力。
(5)发挥上海教育资源优势服务全国。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教育交流与专题合作,推进区县教育对口帮扶工作深入开展,继续向贫困地区“两基”(详见名词解释4)攻坚县选派支教教师,搞好对兄弟省区市的教师培训,逐步扩大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内合作办学规模,继续办好民族中小学和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民族团结。
(三)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
1.主要目标与任务
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节奏,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在稳定高等教育发展规模的同时,把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上,走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内涵发展之路。
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分类指导,配合教育部实施“211工程”建设和“985工程”二期建设,提升上海各类高等学校的综合竞争实力,努力培育若干所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具有若干个全国一流学科的特色院校。
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以自主创新,培养创新型人才为重点,推动学科建设。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的“三区联动”。提高高等学校参与创新型国家建设和服务上海、服务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重大举措与项目
(1)高校建设后续工作计划。继续完成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水产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等院校的校区建设。进一步改善上海高校的办学条件,为上海未来高等教育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2)高校创新能力建设计划。以“扶需、扶强、扶特”为原则,推进上海高校学科布局优化。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抓手,引导部属高校进一步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实施新一轮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完善国家重点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体系,进一步提高市属高校学科的总体水平。比照国家、教育部研究基地、人才计划的运行与管理机制,实施上海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工程技术实验室建设、大学科技园建设、产学研平台建设以及“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培育。
(3)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计划。加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布局结构调整;努力培育和奖励精品课程,鼓励编写优秀教材;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一项制度来抓,同时开展教学团队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实验和实践教学,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
专栏4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高等教育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1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决定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提出了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认证、课程教材建设与资源共享、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评估与教学状态基本数据公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六大建设内容。质量工程由中央财政专项支持,并鼓励各地方、各部门和高校发挥自身特点,在中央重点支持项目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质量工程项目的实施。
(4)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支持上海高校和大学园区积极开展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等教学合作。重点建设研究生教学开放案例库,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以上海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为抓手,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重点资助对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创新能力培养具有显著意义的研究内容和学术活动。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主要目标与任务
创建一个适应地区布局结构、产业布局结构、人才需求结构发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融合,与终身学习相衔接。整合城乡职业教育资源,发展郊区职业教育。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的知识、技能和人力支撑。
建立中等职业技术、高职专科、本科及本科后专业技术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所需重点技术等四层结构组成的职业技术培训体系。
建设一批与产业发展和促进就业紧密结合、实效明显、具有品牌优势的国家级、市级示范性高等和中等职业院校。围绕产业结构升级和规划布局,结合区、县功能定位,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
建成一批国家级、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带动全市高等职业院校办出特色,培养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技能人才。
2.重大举措与项目
(1)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100所以内,并达到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在上海“十五”期间11所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支持若干所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关的院校达到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标准。
(2)职业教育集团建设计划。以品牌职业院校、示范性职业院校为龙头,联合社会办学单位、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对口支援地区学校等,与社区、企业(行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联动,促进职业教育内部以及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鉴定的互通,率先在电子信息、机电数控、交通物流、建筑、轻工、化工、旅游、现代艺术、现代护理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组建职业教育集团。
专栏5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2006年11月3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60万以上在校生直接受益,为社会提供各类培训200万人次的具体任务。
(3)课程改革与教材建设项目。制定适应职业教育需要的课程标准,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加强实习实验教学环节,大力推进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教材的建设,积极支持和大力发展与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相关的专业,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广泛运用,实施“一纲多本”,建立教材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实施课程改革与教材建设的工作机制。
(4)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以现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职高专院校和其他培训机构为基础,按照地区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建设一批公共中等职业技术实训基地和高职高专技术实训基地。同时,在本科教育阶段,以现有大学为基地,建设若干个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公共培训基地。
(5)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安排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和考察,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促进职业教育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与社会生产实践发展相同步。
专栏6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2006年9月28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充分认识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重要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统筹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运行管理机制;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
(五)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1.主要目标与任务
社区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农村教育、老年教育全面发展,促进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广泛建立,初步形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框架。
建立以先进网络技术为支撑,覆盖全市所有学校、企业、社区,适应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闲暇教育的网络体系。
关注老年人口教育,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各种力量,理顺管理体系,发展老年大学。
2.重大举措与项目
(1)全民终身学习网络建设计划。利用网络资源,建设覆盖全市所有居委和所有村委的全民终身学习网络。实现网络技术的创新与突破,整合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开发特色教育资源,形成覆盖学校教育、职业教育和闲暇教育的各级各类课程资源,使上海成为网络学习条件最好、水平最高的城市。
(2)市民终身学习平台建设计划。充分整合市、区县和行业成人教育资源,建立终身教育与国民教育两大体系的资源沟通渠道,形成服务于市民终身学习的办学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有效组织、指导和服务于各种形式的市民教育和学习活动。
(3)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建设计划。推进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学校建制、经费投入、人员配置、校舍设施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予以落实。形成以社区学院为龙头,街道(乡镇)社区学校为骨干,社区中小学、居民小区、村民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三级网络,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市民教育,做到“学者有其校,教育有渠道”。
(六)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1.主要目标与任务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把民办教育作为上海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落实民办学校的有关扶持政策。
积极发展民办学前教育,引导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办出精品、办出特色。促进民办高中提高办学质量,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鼓励民办高校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晰产权关系,落实法人财产权,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营造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专栏7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2006年底至2007年初,中央先后出台了三个文件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分别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三个文件强调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并对民办教育办学体制、党的建设、奖励扶持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新的部署。
2.重大举措与项目
(1)制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依据上海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合理确定本市民办教育的比例规模、发展速度及发展水平,协调区县政府确定各地区民办教育的发展规模。
(2)引导民办教育制度创新和健康发展。在贯彻落实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完善政府扶持奖励制度、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健全民办学校内部依法管理制度、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自律、沟通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加强社会监督。
(3)增强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服务,依法制定和落实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奖励政策。研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捐赠或出资办学。努力改善民办学校教师待遇,保障民办学校学生与同级公办学校学生享受同等的权利。增扩并用好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为民办教育事业规范健康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引导优质民办学校做强、做大。
(4)加快民办教育管理法规的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民办教育政策体系。针对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在全面总结经验基础上,制订有上海特色的地方民办教育法规,规范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防范办学风险,保护各方利益,提高办学质量。
稳步推进政府派驻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民办高校安全稳定的工作机制。
(七)切实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和师资队伍建设
1.主要目标与任务
建设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干部队伍。选拔一批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能力突出、潜心办学的优秀人才担任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改进对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能力。
构筑适应素质教育需求的教师教育新体系。建立在职教育与职前教育相衔接的教师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师范大学、综合大学、相关教育研究机构、中小学联合培养教师的多元化格局。
建立和完善促进教师和校长专业发展的管理制度与机制。完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制定校长和各类教师专业标准。
进一步优化配置高校师资资源,优化高校师资队伍结构。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基本形成高度开放、流动有序、适度竞争的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良性循环体系。建构人才潜心治学、脱颖而出、适度竞争的平台,使优秀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使名师大家不断涌现。
2.主要措施与项目
(1)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建设和谐校园的能力。高校主要领导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管理上。坚持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强化学校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继续完善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2)教师培养与学历提升。积极推动师范大学成为教师教育研究的创新基地,构建一支教育专业教师、学科专业教师和中小学优秀校长、教师相结合的教师教育者队伍。选派优秀教师和校长攻读与专业岗位密切相关的高层次学位,参加境外教育考察或进修,提高教学、管理、研究指导和国际交往能力。
(3)教师培训与资源联盟。整合全市教师教育资源,构建服务全市的教师教育资源联盟;组织专家委员会,制定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联合开发教师教育精品课程。积极推进区域内相关信息资源整合,制定和规范相关技术标准,建立成员之间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完善监控与管理,实现优质教师教育资源互联共享。
(4)校本研修和专业支持。创建一批在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方面能起引领、示范作用的学校;区域推进校本研修制度创新计划;加强区县教师进修学院建设计划。
图4“十一五”期间实现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全面提高
(5)优先发展农村教师计划。提高支农教师的补贴标准,优先提供农村教师进修和晋升机会,全力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
(6)优秀人才选拔和储备体系。完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机制,建立健全高校优秀人才培养体系,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工程”的基础上,将优秀骨干青年教师纳入全市领军人才“后备队”重点培养。
(7)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按照按需分配、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实施上海市特聘教授岗位计划,主要资助上海高校从事学科建设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及其带领的团队。
(八)拓展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
1.主要目标与任务
积极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强上海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通过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面向世界,博采众长,吸收和借鉴各国的先进科学技术、教育发展和管理的成功经验。
引进一流教育资源,建设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学院和研究院,使上海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再上新的台阶,使上海中外合作办学为上海加快“四个中心”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进一步发挥上海作为教育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扩大境外学生来沪学习以及上海高校学生出国交流学习的人数规模,提高留学生教育的层次。推进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2.重大举措与项目
(1)扩大国际学生的规模和层次,增强上海教育对外籍学生的接纳能力。在中小学阶段,扩大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普通中小学国际部接纳外籍学生的规模,为来沪工作的境外人士提供良好的子女教育环境,为来华学习的境外学生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教育资源。
继续用好上海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提高留学生的就学层次。
力争到2010年,在沪学习的外国留学生达到6万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比例达到30%。提高外国留学生教育质量。利用各种途径,吸引和鼓励国外优秀学生到上海学习、进修和参与研发项目,提升上海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2)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吸收吸引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优选合作交流的重点对象,推进重点高校与境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强-强合作”和“强项合作”。建立和完善学校聘请外籍教师的服务系统,提高引进境外智力资源的层次和水平。
专栏8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
在2006年2月和2007年4月,教育部先后出台了两份文件,针对目前中外合作办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把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提高到维护教育主权和高校稳定的高度上来,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为核心,牢牢把握好审批入口关。
(3)积极参加国际教育质量保障活动。在中外合作办学中探索引入国际质量认证体系,研究尝试参与国际学生评价项目。积极参加国际教育研究活动、国际性教育质量保障活动,提升上海教育的国际认同程度。
(4)推进上海大学生的国际交换。积极支持上海高校在读大学生、研究生的国际交换,设立市级基金,努力增加本市在读大学生到国(境)外学习、实习的机会。
(5)推进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积极参加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加快孔子学院建设,争取到2010年建成10所海外孔子学院。
同时在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支持下,在上海筹建孔子学院。培养高质量的对外汉语教学师资队伍,重点建设一批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并选择一批中小学,建立“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师资实习基地”。
(九)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主要目标与任务
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基本保障。继续健全以“奖、贷、助、补、减”并举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立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使全体学生都享受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
2.重大举措与项目
(1)实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增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投入,设立上海市政府志愿服务奖励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
(2)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继续实施生源地贷款政策,建立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助学贷款政府代偿制度。
继续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绿色通道”。
(3)提倡和鼓励社会捐资助学,鼓励企业等社会机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4)高等院校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对学生实行适当补助,学校的学生资助经费可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设立校内无息贷款、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
(5)设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励金”和“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体残障学生、纯农户家庭学生和就读社会急需专业、农业类专业的学生,实施助学金、奖学金制度。
(6)政府实行普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在籍在沪就读学生,资助两年。在此基础上,向农村、海岛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7)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把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作为助学的重要途径。
(8)依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地区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全面落实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
五、“十一五”期间上海教育综合改革的举措
“十一五”期间,上海教育综合改革要继续深入推进,并在以下五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一)推进郊区农村教育改革
1.改革思路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城乡统筹、城市支持农村、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发展郊区农村各级各类教育,为郊区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建立和完善教育统筹协调机制,加大市级财政对郊区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促进郊区农村教育健康发展。
2.改革目标
形成与城镇体系相匹配的新农村学校布局结构。形成与郊区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形成大学园区与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新城区联动,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新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模式。形成与新城、新市镇、中心村的学校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外来人口教育相适应的教育基地和教育管理体制。
专栏9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3.政策措施
(1)加大对郊区农村教育事业投入力度,扩大郊区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差距,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推进中心城区与郊区的紧密合作,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和完善吸引优秀毕业生到郊区农村工作,以及中心城区教师支援郊区农村工作的机制。
(3)整合城乡职业教育资源,大力发展郊区职业教育。鼓励城乡中等职业学校间合作,进一步提升郊区中职校的办学和管理水平,加大开放实训中心在郊区的建设力度。
(4)加快发展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培养新一代农民。完善乡镇成人学校设置,加大对乡镇成人学校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远程教育的辐射能力,按照农村城市化的要求着力推进学习型村镇建设。
(5)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辐射。推进中心城区与郊区之间的校长、教师流动,加大对崇明、南汇、奉贤、金山等远郊地区教育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学校的硬件设施。
(二)实施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
1.改革思路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内涵建设,实施体制机制、制度政策、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创新,注重对各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推动教育观念实现重大更新和教育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为培养创新时代需要的各类创新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2.改革目标
基本建成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学校教育各环节互为联动、大中小幼各学段纵向衔接、政府学校社会家庭横向沟通”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框架;努力使广大学生的创新素质显著提高,努力使创新潜质突出学生的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3.政策措施
(1)注重创新人格塑造,为学生健康成长引领方向。把创新人格教育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格培养的校园文化环境;强化学生的社会创新实践教育。
(2)改革课程与教学,为学生成长夯实知识和智慧的根基。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增强课程的开放性和选择性;改进教学方法,减少集中授课时间,努力把探索、创新、个性学习的时间和空间还给学生,使学生轻负担、高效率地发展创新素质,提高各类课程与教学活动的效能。
(3)强化探索研究,让学生在好奇和探究中提高创新能力。强化教学中探究与创新实践环节;建立和完善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实践和科研体系;重视对学有潜力和创新潜质较强学生的培养。
(4)促进教育面向社会,加快培养经济社会紧缺创新人才。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机制和以产业紧缺人才需求为导向的高校和职业教育学科专业发展机制;充分发挥上海地方教育资源比较充足的优势,加强金融、法律、物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汽车制造、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重点产业相关支撑学科的建设;在职业教育中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健全学生实习实训制度,进一步完善弹性学习制度。
(5)改革教育评价制度,为创新人才培养建立良好的导向机制。
建立科学的学校办学和教育评价体系,定期开展以创新教育为导向的质量监控,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中探索引入标准化认证体系,借鉴国际质量认证体系和企业的规范标准;研制以培养创新精神和能力为核心的教育督导指标,完善督学评估体系,努力提高督导水平。
(6)加强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打造创新人才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实施以增强创新思维和创新教育能力为重点的教师培训工程,力争使广大教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得到明显增强,创新思维和创新胆略得到明显提升,创新教育技能和创新教育艺术得到明显提高;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创新师资建设和管理制度。
(三)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1.改革思路
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各类人才;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既定原则;推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让学生有多次考试入学的选择机会,让高校形成依法自主确定选拔标准、依法自主录取的招生办法。
2.改革目标
形成学生全面发展和不同个性特长学生自主发展、不断提高创新能力的激励机制。建立全市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保障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基准。探索、建立“依法自主招生与统一考试入学相结合”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促进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学生自主选择。
3.政策措施
(1)在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招生考试的基础上,试行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学生参加上海市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2)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强化对考生的知识面、思考判断、创新思维、分析综合等能力的考查。
(3)改革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突出对考生研究能力的考核。
(4)教育部门依照高校办学条件和社会实际需要制定招生计划,稳步推进高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和录取的改革,考试院提供招生考试服务。
(5)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对高校招生考试进行全过程监督,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公正公平。
(四)加快推进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改革
1.改革思路
深化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力度,促进各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高等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绩效;鼓励社会捐资助教。
2.改革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确保教育投入“三个增长”(详见名词解释5),政府财政性教育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新增部分重点向郊区倾斜。同时,加强教育经费统筹,提高教育资金使用的绩效。
3.政策措施
(1)加大市财政对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建立教育公共经费监控指标体系和生均经费公告制度。增加市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用于义务教育经费的比例,以及市、区县两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2)建立高等教育经费配置新机制。在公共财政框架和部门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和完善本市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管理和使用的新机制。
(3)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适当增加教育费附加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市、区县财政足额安排职教经费,重点支持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等。
(4)建立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制度。对教育机构的教育经费使用和绩效进行评估,使教育经费的使用绩效成为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将教育经费绩效评估与拨款机制改革相结合,与办学能力评估相结合,与财政性教育资源配置、共享相结合,从而全面提高公共教育经费的使用绩效。
(5)建立鼓励社会投资捐资的机制。协调各有关部门,建立政府鼓励社会投资教育和捐资办教育的推进机制。
(五)进一步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改革思路
在宏观教育制度环境创设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设上,提高学校内涵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在学校外部管理体制建设上,完善多方监督的制衡体系。
2.改革目标
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地方性教育法规建设,加强科学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促进教育评估能力和效能的提高,健全“管、办、评”互相促进的合理管理结构。
3.政策措施
(1)加快各类教育标准制定和法规政策研究,强化市级教育部门的“督政”职能,加强教育科研、质量评估、就业指导、考试服务等公共机构的建设,加强对区县政府的教育督导。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增强统筹管理教育的职能和责任,依法加强对学校教育的“督学”。
(2)建立和完善部市合作机制,增强上海市对高等教育的统筹能力。通盘规划部属和地方、政府和行业、国有和民办等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提高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办学效益。
(3)大力推进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建设。按法定程序加快制定《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办法》,以及学前教育、终身教育、教育评估、教育督导等法规、规章。
(4)不断增强学校依法依规自主办学的能力,鼓励和支持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依法探索和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依法自主实施学科专业改革、招生考试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教育行政执法。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培育行政执法队伍,积极创建良好的教育法制环境。
(5)不断增大社会机构对各级各类办学机构的评估参与度和影响力,以评估促进各级各类办学机构规范办学,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名词解释:
1.“2+2+X”:上海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整体布局模式。第一个“2”,是形成南北两个以复旦、交大为核心的高校集聚地,即杨浦知识创新区和闵行紫竹科学园区。第二个“2”,是形成东西两个采取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建设相结合的大学园区,即松江大学园区和南汇科教园区。“X”是建设若干个与产业联系密切的特色高校,如在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建设二工大新校区,在安亭国际汽车城配套建设同济汽车学院等。
2.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指新进入劳动力市场就业人员所接受过的学校教育的年数。“十五”期末,我市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已达到13.5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10年我国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要达到11年以上。
2004年上海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到2010年本市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要达到14.5年。
3.中小学校建设标准:1990年,根据市建委的要求,由市教育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共同编制了《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达到该标准的中小学为一类学校;部分达标的按照生均占地面积的数量划分为二类和三类,需撤点的学校均列为四类学校。
4.“两基”:即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该词来源于《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该计划是我国普及义务教育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国务院扶持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提高国民素质,缩小东西部差距,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项重大举措。
5、教育投入“三个增长”:指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