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2025年乡村产业项目申报通知 2024-12-03 来源:青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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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园区)农服中心、街道城建中心:

  为提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本区乡村振兴,根据《青浦区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实施细则(2023-2025年)的通知》(青农委[2023]261号)相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重点,我委制订了《关于做好乡村产业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农委[2024]55号)(附件1),现将青浦区2025年乡村产业项目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项目以先建后补的形式,遵循属地管理、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由街镇(园区)推荐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

  1.街镇(园区)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2.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组织审核,建立储备库;

  3.遴选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2025年建设;

  二、申报材料

  青浦区乡村产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设施设备询价单、三方比价、涉及大棚类、冷库类建设的项目需提供设计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土地用地证明、流转合同、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材料;体现生产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明等)。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材料需在封面等盖公章汇总材料盖骑缝章),于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前提交书面1份及电子版,

  2.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产业发展与信息化科--汪月霞。

  附件:

  1、《关于做好乡村产业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农委[2024]55号)

  2、2025年度青浦区乡村产业项目申报书(电子版)

青浦区2025年乡村产业项目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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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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