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发〔2008〕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韩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唐登杰同志担任,秘书长由沙海林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由下列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国资委、市科委、市教委、市农委、市政府外办、市政府侨办、市台办、市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口岸办、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文广影视局、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浦东新区政府、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办公室主任由杨国强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刘锦屏同志担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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