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发〔2009〕5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2010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做好2010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
为确保临床安全用血需要和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的血液应急保障,根据卫生部提出的“‘十一五’期间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自愿无偿献血达到95%”的目标和本市有关血液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市血液供需情况和献血模式发展趋势,现就做好2010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指标
2010年,本市无偿献血总量确定为45.3万人份(每人份200毫升,不含上海世博会血液应急保障性储备),全市临床用血自给率达到100%,自愿无偿献血量达到临床用血总量的95%。
二、具体要求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握规律,强化本市血液保障体系。
无偿献血工作关系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行动中,切实推进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本市血液保障体系建设。要把握无偿献血工作的规律,探索创新无偿献血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明确市、区县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和实施步骤,改进和创新组织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的工作模式,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广泛动员社区、企事业等单位参加无偿献血,保证本市的血液供需平衡和安全。
上海世博会血液保障至关重要。市、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和各级采供血机构要制定缜密、周到的上海世博会血液保障预案,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增加市血液中心血液的高位库存量,保持市血液中心血液库存的合理血型比例,组建并部分启动快速应急无偿献血队伍,完成备血任务,建立与世博医疗急救保障医院的衔接路线,强化业务技术性保障等环节的衔接。上海世博会血液应急保障性贮备1万人份。
(二)以各级政府为主导,各方联动,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无偿献血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一规划,进一步形成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卫生部门积极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各级财政、物价、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建设交通、文广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各级精神文明组织、红十字会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结合各自工作内容,利用各自组织网络等,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市教委和各高校要组织在校大学生率先参加自愿无偿献血。在解放军驻沪部队献血管理委员会的统筹下,各驻沪部队、武警部队的官兵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体现现役军人的表率作用。
(三)以卫生部门和血液管理机构为枢纽,加强管理,组织、协同采供血机构搞好招募服务。
市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区县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区县卫生部门要制定2010年本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本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
市、区县卫生部门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市、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要依据《上海市献血条例》和市卫生局《关于血液执法职能调整事宜的通知》(沪卫人〔2005〕27号)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职能。市、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要继续搞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和对献血者的关爱。要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好缺血(包括Rh阴性血液)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规范医疗用血行为。要进一步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具体方案由市卫生局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
市、区县采供血机构要进一步落实《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树立从献血者血管到受血者血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意识,加强和完善质量体系建设。要依据《上海市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06-2010年)》,逐步实施血液集中化检测,搞好无偿献血的宣传、现场招募和对献血者的服务,以及无偿献血屋、流动采血车的软、硬件建设,确保其募集量的增加。
(四)以社区、企事业为基础,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在确保流动采血车、无偿献血屋等自愿无偿献血的血源达到或超过25万人份的基础上,加大社区、企事业等单位的献血宣传和招募力度,实现团体无偿献血20.3万人份的量化目标。各单位可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乡镇、街道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的比例,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各单位的献血工作由养老金交纳地的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宣传和招募的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要在市、区县血液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积极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大力推进团体自愿无偿献血,进一步抑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同时,继续做好春节前后与高温期间的无偿献血工作。
外地在沪施工单位的献血工作,由市、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建设交通委及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统筹组织实施。
(五)以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为抓手,拓展自愿无偿献血之路。
各级卫生部门、血液管理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要继续推进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组建,做好基础性工作,制定并施行动态管理办法,保证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健康、持久、稳定地发展,并将其纳入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队伍建设管理范畴,做到既藏血于库,又藏血于民,切实增强本市用血自给能力、应急供血能力和献血志愿服务的能力。
在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过程中,市血液中心和区县有关部门要整合社会资源,把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与流动采血车、无偿献血屋等自愿无偿献血的血源募集,社区、企事业等单位献血的组织动员,以及高校大学生无偿献血和应急献血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要着重组建成分无偿献血的志愿者队伍,按照市血液管理办公室的整体部署,通过与市红十字会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队伍的互动,以及单采血小板设备配置的效果追踪和后续跟进,切实提高本市单采血小板的自给能力。
各级卫生部门、血液管理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要加强政策调研,结合国家医改方案和本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辖区实际,围绕加强血液保障和安全等课题,及早研究制订前瞻性应对措施。
2010年本市无偿献血募集的具体安排,由市卫生局另行通知。
附件:2010年本市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附件
2010年本市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单位 | 无偿献血总量(人份) |
黄浦区 | 42475 |
卢湾区 | 11084 |
徐汇区 | 25046 |
长宁区 | 11973 |
静安区 | 7150 |
普陀区 | 15602 |
闸北区 | 69172 |
虹口区 | 13176 |
杨浦区 | 13325 |
宝山区 | 14170 |
闵行区 | 32000 |
浦东新区 | 46597 |
嘉定区 | 17461 |
金山区 | 14218 |
松江区 | 20625 |
青浦区 | 14478 |
奉贤区 | 10541 |
崇明县 | 13912 |
高校 | 60000 |
合计 | 453005 |
注:上海世博会期间血液应急保障所需血源储备10000人份,按照区县社区、企事业单位献血量化目标的分布,进行相应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