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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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设置

  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

  内设机构为3个,即:秘书处(宣传交流处)、参事业务处、组织人事处。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市政府参事对政府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统战联谊。

  (二)按要求组织市政府参事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及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组织市政府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四)对市政府参事在参政、咨询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组织研讨,交流经验,提出解决意见。

  (五)组织市政府参事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不断提高市政府参事的政策理论水平。

  (六)组织市政府参事参与同国外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国务院参事及外省(市)政府参事来沪调研、考察等相关工作。

  (八)承办遴选市政府参事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为市政府参事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巨鹿路845弄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30

  联系电话:021-63297393

  负责人:莫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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