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发〔2012〕3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印发给你们。
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各部门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推动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2011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
根据安排,今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17个区县政府和41个市级部门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考核评估项目共分为基础工作、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区县互评以及改革创新等5个方面,满分为100分。
考核评估采取自评、重点评估、抽查、群众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以各单位的实际工作为基础,以客观数据为依据,以上报的自评报告和材料为参考。与此同时,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分管领导分别带队,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部分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进行了抽查。经综合各方面情况,最终形成考评结果。其中,虹口区政府等5个区县政府和市财政局等12个部门分别在区县政府、市级部门中获得优秀,另有5个区县政府和12个市级部门获得良好(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各区县、各部门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创造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成绩,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1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优秀、良好单位名单
一、优秀单位(17个)
区县政府:虹口区政府、浦东新区政府、黄浦区政府、闵行区政府、徐汇区政府
市级部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
二、良好单位(17个)
区县政府:普陀区政府、闸北区政府、长宁区政府、崇明县政府、宝山区政府
市级部门:市质量技监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交通港口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