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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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监察局

2011年2月12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监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市监察局的门户网站(http://www.shjjjc.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监察局办公室,(地址:宛平路7号,电话64336979;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30;国定节假日除外)。

一、概 述

2010年,市监察局认真落实《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积极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按照规定程序,得到了顺利开展。主要情况如下:

健全组织,理顺机制。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调市监察局既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时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部门,更要带头做实、做细、做深、做好这项工作。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认真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点,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确保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本机关按照“以制度求规范、以制度促公开”的思路,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在2009年相关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局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等内容进行研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鉴于《上海纪检监察》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还进一步加强了对网络的管理,强化网络安全的保障维护,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全局机关各室(处)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规范。办公厅起草相关规定,着重从办文、发文的程序上抓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把关。在主动公开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上,坚持按照《条例》和《规定》,使用统一文本,强调规范操作、准确及时。内部运作严格规范,局领导、部门领导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相关业务部门积极配合,责任部门认真落实,确保公众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得到满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关于纠正行业与部门不正之风的有3篇,主要包括开展政风行风测评、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的相关实施意见等,占总体比例的42.9 %;关于源头治理工作的有1篇,占总体比例的14.3 %,主要是对各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监督检查;关于干部人事的有2篇,占总体比例的28.6%;关于机构调整的有1篇,占总体比例的14.3 %。

本机关已形成政府网站、市档案馆、公共查阅室等多种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监察信息的需求:

政府网站。本机关加强《上海纪检监察》网站的维护和建设,充分发挥该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公布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为方便公众查阅,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进行了优化,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入口,并将最新公布信息放在醒目位置。

市档案馆。本机关及时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目录和电子全文、目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市民在市档案馆查阅监察信息提供便利。

公共查阅室。本机关设立公众查阅室,接待市民查阅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及信息,为市民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2010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2件,均已答复完毕。其中,通过信函申请的有15件,通过《上海纪检监察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3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公众关注的主要涉及到廉洁办博、行政监察工作具体职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动拆迁监管等方面,尤其对行政监察的具体范围、确保廉洁办博的具体措施等知晓需求强烈。

在按照规定答复的2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27.3 %,主要涉及行政监察法规和具体职能等内容。

被否决公开的16件申请,占已答复总数的72.7 %。其中:

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5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31.3 %。申请的内容涉及上海市廉租住房、世博系统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等,均不属于本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

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10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62.5 %,申请的内容是监察机关内部财政预算及支出、“小金库”专项治理阶段性情况、政府公务用车管理等。由于这些信息尚未专门制作,故不予公开。

以“申请内容不明确,需要补正”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6.3 %,申请的内容没有明确指向。

本机关2010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机关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6次,其中公共查阅室当面咨询接待6次,咨询电话接听19次,网上咨询1次。

本机关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访问量为2171574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由高到低的栏目依次是最新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其他、业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机关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有被提起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机关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2件被提起复议。主要是申请人不服本机关作出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和“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的具体行政行为。对此,本机关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规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

经了解,市政府均维持了本机关做出的原具体行政行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0年,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离公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造成部分申请人不清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访、咨询等,获取政府信息和解决实际问题之间的关系,往往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信访、咨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途径。

2011年,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四个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一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二是扩大信息公开培训范围,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质量。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我们将对机关各室(处)和基层监察局加强业务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进行指导和讲解,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把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七、说明与附表

(1)说明

统计期限: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统计范围:市监察局机关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7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7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受理申请总数 2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4
2.传真申请数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4.网上申请数 3
5.信函申请数 15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2
其中:1.同意公开数 6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4.“信息不存在”数 1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5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1
7.“重复申请”数 /
8.不予公开总数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2)“商业秘密”数 /
(3)“个人隐私”数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9.其他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6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9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171574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2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
其中:1.检索费 /
2.邮寄费 /
3.复制费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1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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