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本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1〕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市电力需求增长较快。2011年夏季全市最高用电需求预计达到2800—2850万千瓦,而同期最高电力供应能力为2740万千瓦,用电高峰期间存在一定的电力供应缺口,部分区域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为了实现今年夏季本市电力供应安全有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1年本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目标,按照“三个确保、一个坚持”(确保居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确保重要用户的用电需要,确保城市运行和电网的安全有序,坚持限电不拉电)的要求,将电力安全供应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实现节能降耗相结合,综合运用产业、价格等政策,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确保2011年夏季本市电力运行平稳有序和用电安全。

二、主要措施

今年电力迎峰度夏从6月15日开始到9月23日结束。在此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电力供应安全有序。

(一)努力稳定并增加电力供应能力

1.各发电企业要加强对发电机组、发电脱硫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现有发电机组安全运行,实现稳发、满发;同时,要搞好发电用煤供应保障,确保发电用煤的稳定可靠供应。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调发电用天然气的供应,提高天然气管网的调峰能力,并优化燃气机组运行方式,确保燃气机组在用电高峰时的发电能力。

3.市电力公司要综合全年的电力供需情况,积极争取落实市外来电,努力缓解夏季电力供需矛盾。

4.市电力公司要继续抓紧推进电力迎峰度夏(冬)电网工程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和支持,确保工程按期建成投运。

(二)加大节电节能工作力度

1.继续贯彻原市经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本市空调运行管理的通知》(沪经节〔2008〕394号)的要求,落实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等措施,重点强化对办公和商务楼宇空调使用的管理,加大空调节电和节能监察力度,有效降低电网高峰负荷。

2.加强全社会节电节能宣传和培训,加大节电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建立各方协调、社会参与的节电节能机制。

3.积极推进楼宇节电,各级政府机关要带头落实。

4.当本市连续高温并出现38℃以上极端高温时,临时关闭本市主要景观灯光。

(三)合理实施有序用电预案

综合运用产业、能源、环保等政策,以有序用电促进电力安全供应。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要求的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用电企业,采取夏季让电措施;对非连续性生产企业,通过调整厂休,平衡周用电负荷;对部分线路、变压器超载和局部供电瓶颈区域的企业,增加每周轮停天数;安排部分企业结合检修,实行夏季计划轮休。让电的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调整厂休的时间为6月15日至9月23日,轮休的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26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电力用户的沟通,保障重要电力用户用电,落实部分热点区域预案的有效可控容量,将季节性、周期性的错峰措施与临时性的应急限电措施合理结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继续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

继续实施夏季季节性电价政策,通过价格杠杆和经济手段,调节电力供求。

(五)做好应对灾害性天气和事故的预案

要针对临时性的局部电力供需不平衡和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事故等,加强电力应急工作,重点搞好涉及重要电力用户和市民基本生活设施的突发停电事故的紧急抢修和应急处置,快速缓解局部区域用电高峰时段的电力供需矛盾。市电力公司要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各种电网故障,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修力量,及时处理突发停电事故,尽快恢复供电。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各区县政府、开发区、控股集团公司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有序用电措施落到实处。市电力公司要精心组织,做好服务,尽力满足用电企业的合理要求。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本市今年夏季电力供需形势的宣传,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电力供应特点,加深对各项有序用电措施的理解,共同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

(三)抓好工作落实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周密布置和落实夏季安全用电的各项预案和措施,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努力把今年夏季用电高峰时期将出现的临时性电力供需矛盾可能给社会和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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