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沪府发〔2012〕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十二五”规划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人才资源,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重要力量。青少年的发展,既是其自身成长的需求,也是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城市发展、国家强盛和民族崛起的基础。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青少年的根本利益,推动上海青少年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动员青少年为实现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宏伟目标作出贡献,制定本规划。
一、上海青少年的基本状况及发展趋势
(一)上海青少年基本情况
本规划所称“上海青少年”,为本市14-35周岁的常住人口。据2010年本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本市14-35周岁的青少年常住人口为892万,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38.7%。常住青少年男女性别比为106∶100。其中,来沪青少年常住人口占青少年常住人口的56.5%,占来沪常住人口的56.1%。
以“80后”、“90后”为主体的新生代上海青少年不仅是未来的力量,也是现实的力量;不仅是传承的力量,也是变革的力量。得益于改革开放的时代机遇和国际化大都市的浸润孕育,上海青少年引领社会风气之先,创新成为青少年的追求,公益成为青少年的时尚。但是,青年问题社会化、社会问题青年化的发展趋势,也使青少年在就业方式、价值取向、利益诉求等方面日益呈现出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的群体特征。为适应上海青少年群体的发展趋势,更好地满足不同青少年群体的多元需求,本规划把青少年划分为三类基本群体:
1.在校学生:就读于本市各类全日制初中、高中、中专、中职、中技以及大专院校的青少年;
2.在职青年:年满16周岁,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青少年;
3.失业青年:年满16周岁,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的青少年。
同时,为了推进工作的需要,将青少年群体细分为未成年人、来沪青少年、贫困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社区青少年、罪错青少年、外籍青少年等不同群体。
(二)“十一五”期间上海青少年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本市在《上海青少年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六大青少年发展优先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在青少年教育方面,努力保障青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免除农村、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鼓励公办学校增加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全市青年劳动力(16-35周岁)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1年。
二是在青年就业方面,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振兴,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机制,扩大基本社会保障覆盖面,本市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00%以上。
三是在青少年参与方面,利用上海世博会契机,组织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全面参与城市建设和志愿服务,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青少年每年参加公益服务的平均时间达到21.9小时。
四是在青少年健康方面,全面实施“青少年健康促进计划”,深入开展学生常见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积极推进“阳光体育”等青少年群众体育活动,大力发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辅导服务,中学生体质健康的达标率为83.5%,青少年的心理系统测试平均分为96.43(满分150),处于较好水平。
五是在青少年闲暇方面,大力扶植、发展青少年文化艺术事业,加强青少年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引导和培育各类青少年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活动,有效提升青少年闲暇活动的时间与品质,推动80%的学校体育场地课余时间向青少年开放。
六是在青少年维权及犯罪预防方面,建立健全青少年维权网络,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有效保障各类青少年群体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探索社工联校、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机制,依托遍布全市的职业化、专业化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25岁以下本市户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下降49.2%。
(三)“十二五”期间上海青少年发展的背景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 “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是上海在更高起点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它将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并为青少年的学习教育、就业创业和社会参与提供更多机会和保障。同时,也对青少年的公民素养、身心健康发展水平和权益维护、犯罪预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总体来看,上海青少年的成长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如青少年公民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发展目标;青少年身心健康问题日益增多,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青少年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特别是来沪青少年的教育需要更加重视;青年就业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而青年创业的能力和热情有待提高;青少年参与融合的意愿日趋强烈,但途径和方式还需要深化拓展;青少年维权及犯罪预防工作的复杂程度不断增加,制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地方性法规的呼声日益高涨。
二、“十二五”时期上海青少年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和建设“四个中心”的要求,坚持“青少年优先发展,增强大都市活力”的原则,立足青少年的群体多样性和需求多元化现状,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制定既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青少年全面发展要求,又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与上海特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青少年发展战略。
(二)总体目标
围绕“让青少年生活有更好憧憬”的主题,根据上海“十二五”期间的总体发展目标和要求,依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切实明确党政职能部门、各类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的角色责任,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本市青少年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加快形成整体合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激发青少年自身发展的能动性,增进青少年群体的社会融合,促进青少年在公民素养、身心健康、教育学习、就业创业、参与融合、维权和犯罪预防六个领域优先发展,力争到2015年,使上海青少年发展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并达到与城市综合实力相适应的国际一流水平。
(三)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属性 | 2015年 |
1 | 青少年科学素质达标率 | 预期性 | 30% |
2 | 中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 | 预期性 | 88% |
3 | 青少年心理健康评定(150分) | 预期性 | 102分 |
4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 预期性 | 14.7年 |
5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免费义务教育比例 | 约束性 | 100% |
6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预期性 | 97% |
7 |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留学生比例 | 预期性 | 11% |
8 | 青少年日均闲暇活动时间 | 预期性 | 2小时 |
9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青年的比例 | 预期性 | 28% |
10 | 青年创业活动率 | 预期性 | 10% |
11 | 每万名青少年中注册志愿者人数 | 预期性 | 800人 |
12 | 青少年年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时间 | 预期性 | 2 6小时 |
13 | 每万名未成年人中犯罪人数 | 预期性 | 15人 |
14 | “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年均服务人次 | 预期性 | 4万 |
15 | 财政性教育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 | 约束性 | 15% |
16 | 注册的青少年社会组织数 | 预期性 | 500个 |
17 | 每10万青少年拥有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数 | 预期性 | 80人 |
三、“十二五”期间上海青少年发展的优先领域及主要任务
(一)公民素养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全面提升青少年的公民素养,使上海青少年具备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思想道德、公民意识、文明习惯、科学人文素养和婚姻家庭观念。
主要任务:
1.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养成融入到课堂教育、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家庭教养的各个环节,贯穿于青少年成长的各个阶段。以重大节庆、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为契机,以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载体,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青少年守法、明礼、诚信、正义、勤俭、自强、感恩、互助的道德品质。开展“今天我们怎样成长”等系列活动,发挥优秀青少年的榜样示范作用,通过实践教育、同伴教育等多种手段,加强青少年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按学段、分层次、分模块系统规划大中小学德育内容,构建有效衔接、逐步深化的德育课程体系。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为抓手,深化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培育青少年公民意识。开展青少年公民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加强青少年对世情、国情和市情的了解,培育“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上海城市精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普及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育青少年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和独立自主的人格品质。加强青少年国防教育,引导青少年积极履行兵役义务,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参军,鼓励在职青年积极参加民兵预备役。加强青少年责任意识教育,树立“关爱他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奉献爱心”的社会责任意识,促进青少年实现个人、家庭和社会责任感的有机统一。
3.培养青少年文明习惯。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文明教育,促进广大青少年形成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帮助人的文明风尚。通过普及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尊师仪式等礼仪文化,有效提升青少年文明素养。巩固上海世博会在提升城市文明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七不”规范的倡导力度,开展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用餐、文明用厕等专项活动,引导青少年形成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习惯。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发挥家庭教育在培养青少年文明习惯方面的重要作用。
4.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培养青少年的科学思维和科学精神,通过推进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青少年科技创新品牌活动,全面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依托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校外素质教育体系。根据人口分布情况,统筹布局全市青少年活动基地,建设一批学生艺术实践基地,充分发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在服务青少年方面的功能。办好“新青年·新感受”艺术人文、教育频道、哈哈少儿、炫动卡通等青少年喜爱的电视频道和《青年报》、《上海中学生报》、上海青年公益门户网站、东方网少年频道等以青少年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报刊、网站。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企业、校园、楼宇、工地等组织文化建设,通过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青年才艺大赛”等活动,综合提升青少年人文素养。加强环保、低碳、生态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节能减排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逐步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5.引导青年形成文明健康的婚姻家庭观念。将婚恋教育纳入中、高等院校教育体系,发挥大众传媒节目的社会影响力,引导青年形成文明健康的择偶观、婚姻观和家庭观。确保青年新婚夫妇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系统接受婚姻家庭教育。探索建设社会化的婚姻服务体系,为适龄青年提供婚姻登记、信息、指导、咨询、介绍、调解和婚礼服务。发挥工青妇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举办以公益服务为内容的青年交友活动,为青年婚恋交友搭建平台。
(二)身心健康
高度重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青少年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引导青少年合理使用闲暇时间,提升人际交往能力,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主要任务:
1.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街道(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场所的建设,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对青少年的开放度和利用率。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优势和特色,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健身俱乐部等社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保证青少年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7小时,每个在校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在中小学体育课中普及足、篮、排等集体运动项目。逐步提升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达标率。建立分层次、分年龄、分等级的青少年竞赛制度,定期举办综合性及专项性青少年运动会,广泛开展阳光体育及大联赛,激发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和户外活动的热情。大力扶持学校办二线运动队和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青少年注册运动员达到1.5万名。
2.提高青少年生理健康水平。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增加新建大型居住区、来沪人口集聚地的青少年公共卫生服务投入,保障青少年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探索建立青少年体质监控体系,通过多种措施控制青少年吸烟、酗酒,倡导青少年形成良好的饮食、用眼和睡眠习惯,控制肥胖、近视、龋齿等常见病的发生率。推行卫生专家、专业儿童保健医生进学校的模式,严格实施学生营养午餐标准,加强对学生饮用水安全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普及健康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健意识。开展职业病防治,减少在职青年职业病的发生。
3.重视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加大青春期性知识的普及教育力度,预防和减少不当性行为对青少年造成的伤害,减少意外妊娠的发生率;加大对适龄青年的婚育辅导力度,推进适龄女青年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产前检查的普及,为未婚先孕的女性青少年提供及时的心理和健康咨询及后续服务。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网络和干预措施,以“青春红丝带”、“守护花季”行动等项目为依托,重点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在青少年群体中的传播。
4.提升青少年心理素质。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重视青少年个人发展规划,加强未成年人挫折教育,提高青少年自我心理疏导能力和抗挫适应能力。提高市、区县两级医疗机构的心理保健服务水平,规范青少年心理和精神疾病的筛查、诊断和治疗;依托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场所、设施及专业力量,推动区县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推动学校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机构全面达标,实现所有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标准。推动社会各方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中小学生学业压力,缓解在职青年职场压力,降低失业青年生活压力。
5.增进青少年闲暇活动品质。鼓励青少年发展兴趣爱好,参与各类闲暇活动。依托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和各类社会组织,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加强学校和社区的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探索推行面向青少年的图书和影视作品分级制度,扶持一批适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文艺、影视作品。推进青年人文经典读书工程,培养青少年阅读习惯,确保青少年每天不少于半小时的阅读时间。引导青少年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科学、健康、合理使用网络,掌握并提高学习、创造、传播信息的知识和技巧。社区、家庭、学校联手共同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加大对沉迷网络的矫治力度。倡导企业、学校遵守法定工作时间、学生作息时间,保障青少年在工作、学习之余享有日均不少于2小时的闲暇时间。
6.增强青少年安全自护能力。普及推广生命教育,帮助青少年了解生命现象,掌握生存技能,培养良好习惯,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建立生命与自我、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加强学校、社区、企业、家庭的安全防范教育,利用国防教育日、防灾减灾日等时机,开展青少年民防知识和安全教育集中宣传活动。定期组织青少年参与地铁、楼宇、校园、商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演练,增强青少年在应对台风、洪涝、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城市公共安全事件中的防灾避险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教育学习
促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保障青少年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提高青少年整体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推广素质教育和终身教育,促进青少年多元发展。
主要任务:
1.保障青少年教育平等。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保障青少年享有优质、多样、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按常住人口分布优化配置基础教育资源,改善薄弱学校的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取消高中阶段“择校生志愿”。继续提高来沪从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质量,扩大来沪从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在巩固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加大高中阶段贫困学生资助的力度,完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面实施残疾青少年免费义务教育,实行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两免一补”。完善普通中小学残障学生随班就读体制,促进残障学生与正常学生的融合;推进新一轮特殊学校建设改造工程,实现特殊教育机构中残障学生教育与康复的有机整合。
2.深化青少年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满足青少年多样化的个性需求。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培育青少年创新精神,让每一个青少年快乐成长。促进教育与科研结合,健全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提升大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化和多样化,鼓励开展青少年创新素质培育的实践,在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育模式,为激发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潜能奠定坚实基础。建立灵活的高校学习制度,全面推行学分制,实现校际资源共享,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课程选择。建立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深化课程教材和教学模式改革,推动学校和家庭联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提高青少年教育国际化程度。创新中外合作办学机制,吸引世界知名高校,合作创办若干所招收中外学生的高水平国际性大学,提高上海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增加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经费总额,加强留学生教育的专业和课程建设,改善留学生的教育和服务环境,提升对外国留学生的吸引力。加强外籍人员子女教育体系建设,为外籍人员子女提供可选择、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实施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计划,资助上海高校本专科学生赴世界知名大学、上海友好城市高校、世界著名企业交流、学习和实习,提高学生的国际交往和竞争能力。开展中学生国际理解教育,研究编制中学生国际化系列课程教材。加强中学多语种教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开设拓展性国际课程,提升学生的国际意识、国际交往和国际理解能力。
4.创造青少年终身学习的良好环境。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终身学习理念,建立广覆盖、多形式、更便捷的社会教育体系。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发展融教、学、做为一体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各类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放教育培训资源,鼓励行业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参与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立现代开放大学和社区学院,建设全覆盖、全领域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为青少年提供个性化教育服务。有效整合各类学习资源,推动学校教育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的双向开放。建立青少年培训个人账户,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为青少年提供开放、便捷、多样性、可选择、衔接融通的终身学习体系。搭建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学习平台,构建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并举、职前职后贯通的继续教育体系,为青少年的终身学习发展服务。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探索实施在职人员带薪继续教育假制度。
(四)就业创业
高度重视青年就业问题,增加青年就业岗位,增强青年就业能力,切实保障青年的劳动权益。大力鼓励青年创业,积极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主要任务:
1.为青年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建立健全网络化、全方位的就业形势动态监控系统和就业政策效果评估机制,制定和完善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的青年就业工作预案,完善青年失业预警体系。规范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畅通失业青年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将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以充分就业社区创建为抓手,增强对就业困难、“零就业家庭”的失业青年和未就业高校困难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服务。建立针对残疾青年的职业康复训练基地,加大社会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对残疾青年实施就业托底。
2.为青年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创造公平、有序、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托各区县建立的公益性农民工就业服务机构以及街镇、社区农民工就业服务站或服务窗口,使本市各类青年享有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逐步完善来沪青年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办法,将本市各类青年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劳动关系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掌握失业、裁员、欠薪欠保等信息,维护在职青年合法权益。进一步消除就业歧视特别是针对女性青年的就业歧视,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3.提高青年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补贴培训机制,实施分类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对在职青年,依托上海青年职业发展服务中心等机构,开展青年职业生涯导航活动,提高青年职业能力。深化实施上海青工技能振兴行动,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结合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的运用,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对大专院校学生,继续实施“双证书”制度,结合所学专业开展一次就业前的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青年职业见习制度,加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畅通职业见习信息共享的渠道。帮助失业青年进行职业规划,树立积极的就业意愿和就业动机,并获得岗位实践机会。对在职的来沪务工青年,开展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相结合的职业培训。加强对社区青少年、来沪青少年、贫困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等群体的就业援助,深化实施“阳光下展翅”、“共享阳光”、“曙光增辉”等就业培训项目,提高“阳光之家”学员社会参与度和融合度。
4.有效激发青年创业热情。加强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会建设,支持青年在经济领域的创新创业和社会领域的公益创业。开展上海青年创业先锋评选,大力宣传青年创业典型。强化“上海青年创业广场”等各类创业园区的创业孵化功能,发挥青年创业专家导师团作用,举办“青年就业创业大讲堂”,加强青年创业培训及创业项目推荐服务。在高校普及开展创业教育,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和实训。加大扶持创业的资金投入力度,深化实施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优化运作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做大做强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对青年创业和初创期创业给予针对性扶持。完善创业融资、补贴、场地等扶持政策体系,优化政府服务,简化注册程序,降低青年创业成本。
(五)参与融合
尊重青少年主体地位,大力培育各类青年人才,激发青少年参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倡导青少年发扬公益精神,参与志愿服务。通过参与,增进来沪青少年等不同青少年群体的社会融合,促进青少年与城市的协调发展。
主要任务:
1.鼓励青年人才参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上海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在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社会发展等重点领域,培养各类优秀青年人才。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领域,发现、培养、扶持一批与上海发展目标相适应的青年领军人才。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在金融贸易、物流航运、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专业领域,培育一大批知识型、专业型技能人才。以实施“上海青年英才培养计划”为抓手,依托市青年联合会、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市信息化青年人才协会、市金融青年联合会、市社会建设青年人才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完善“上海市青年人才库”。实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雏鹰归巢计划”,大力引进海外青年高端人才。实施“上海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曙光计划”、“上海青年高端创意人才促进计划” 、“上海市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在科教文卫各行业重点培养青年创新人才。通过创建共青团号(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青年突击队、青年工程立功竞赛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在上海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有效衔接少先队员“雏鹰争章”活动、中学生学习生涯导航行动、大学生人生发展导航行动、青年职业生涯导航活动,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
2.支持青少年有序参与政治建设。为青少年提供政治参与的平台,发挥各级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等活动,拓宽青少年政治参与的领域,支持青少年积极参与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的建设和民主管理,保证青少年依法行使表达权、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提高青少年政治参与的层次,发挥青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在有关青少年的地方立法和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注重听取和吸纳青少年组织、青少年代表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加大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中的青年比例,提升青年干部参与决策和执行的能力、水平。组织、引导青少年有序参与社会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各类基层民主实践活动。为来沪青少年等群体提供合适的政治参与途径,鼓励他们为上海发展献计献策,共享城市改革发展成果。
3.倡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实践。大力发展公益组织孵化基地,大幅加大公益创投资助力度,吸引和鼓励青少年参与扶贫、济困、救孤、助学、助老、助残、赈灾、紧急救助、社会援助、慈善捐赠等各类公益事业。高度重视大众媒体对青少年的影响力,有效运用公众人物和文体明星的示范效应,开展“青年影响社会”上海十大公益项目评选,传播慈善理念和公益精神。深化实施“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等品牌项目。加强学校和社区的工作对接,引导青少年每年参加累计不少于26小时的公益活动。
4.鼓励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传承上海世博会志愿者工作的经验、机制,深化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在青少年群体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进青少年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发展,推广青年志愿者注册制度,方便青少年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特长参与志愿服务。在公益活动领域,创设一批符合社会需求、青少年乐于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依托社区和行业组织,大力发展青少年志愿者队伍,提高青少年中注册志愿者的比例。建立青年志愿服务人才库,吸纳更多法律、心理、医疗、教育方面的专业人士加入志愿者行列,提升青年志愿服务水平。做好重大活动和赛会的青年志愿者工作,探索成立重大赛会志愿服务咨询机构。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上海青年志愿者赴滇扶贫接力计划”等合作交流项目,积极推进青年志愿者赴新疆志愿服务接力项目和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
5.增进青少年的交流与融合。支持和倡导青少年文化的多样性和包容性,在全社会营造不同青少年群体间相互尊重、理解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不同青少年群体间的交流项目,鼓励青少年参与交流活动以增进沟通与理解。依托学校、社区和单位,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促进不同青少年群体的社会融合。提升来沪青少年、外籍青少年等群体的文化认同度,帮助他们建立和巩固良好的社会关系。增进贫困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社区青少年、罪错青少年等群体的社会参与度,增强他们的社会归属感。大力加强在校学生、在职青年的国际、国内交流,培养他们的国际化视野和理念。
(六)维权及犯罪预防
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和司法制度,充分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提供基本保障,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主要任务:
1.推进完善青少年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的政策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并完善符合上海青少年权益保护实际情况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动出台《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2.构建全方位的青少年权益保护体系。创新上海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管理和服务体制,构建社区、学校、家庭、媒体和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维权网络,并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和过渡安置机制。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少年权益保护中的主导作用,依托“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青少年群体提供专业化维权服务。大力推进“上海共青团牵手行动”,促进来沪青少年的社会融入。发展完善面向学校、社区和家庭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和社会工作。着力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重点预防和减少学校及家庭暴力。加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探索建立反家暴庇护救助服务中心。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经营性网吧。防范和减少暴力、色情、赌博等不良信息通过网络、手机等新型媒体对青少年的危害。
3.为青少年提供基本的民生保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在职青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并逐步提高保障力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新增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有效缓解青年职工、青年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青年等群体的阶段性居住困难。依托家庭支出型贫困预警和综合帮扶机制,完善“支出型”贫困青少年家庭的分类施保措施。帮助非全日制就业、个体就业、灵活就业的残疾青少年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逐步建立对无劳动能力残疾青少年机构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护和护理的政府补贴机制。
4.完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体系。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依托市综治委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核心指标评估体系,健全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的数据共享机制,形成有效的超前预防、临界预防和再犯预防机制。坚持“工作专业化、专业项目化、项目品牌化、品牌社会化”的思路,发挥社会工作在青少年犯罪预防中的积极作用,并向在校学生和来沪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延伸。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的青少年犯罪预防合作机制,重点预防和控制因生活困难、药物滥用和网络结社引发的青少年犯罪。
5.探索上海特色的青少年司法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推动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设立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依托“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深化发展刑事、民事、行政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模式。加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与配合,在批捕、起诉、审判、教育改造等司法环节,保障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证人的基本合法权益,重点完善未成年人缓处考察、诉前考察和判前考察等考察教育制度,加强和改善工读学校的教育管理模式,探索试行违法犯罪青少年信息限制公开制度。
四、实事项目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在公民素养、身心健康、教育学习、就业创业、社会参与、维权及犯罪预防六大青少年优先发展领域,着重落实推进一批青少年发展实事项目。
(一)研究推进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扩建项目
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原址基础上,研究推进扩建一座以培育和提高青少年创新意识,挖掘创新人才为重点和特色,国内一流、亚洲领先、有世界影响的青少年活动中心。扩建的市青少年中心功能定位是多元化的创意培育中心、专业化的成长体验中心和国际化的互动交流中心。中心空间布局主要有主题场馆、创智天地、探索课堂、互动舞台、体验中心等。
(二)出台《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做好立法调研工作,明确立法对象、立法内容、立法程序,形成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按照法定程序颁布实施后,以学习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和普及。
(三)实施上海青年英才培养计划
抓紧培养造就青年英才,采取特殊政策措施,使一批青年英才不断脱颖而出。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基础学科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按照“严入口、小规模、重特色、高水平”的原则,每年选拔一批拔尖大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以“《中国100》青年英才培养计划”为抓手,每年在全市16-25周岁的优秀青年招收100-200名学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社会责任心和领导力,并以优秀学员为基础,组建青年英才俱乐部。
(四)建设青年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
在5年内建成“一门式、全天候、个性化”的青年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每年注册服务创业青年突破1万人,全市线下创业咨询点达到100个,咨询服务超过5万人次,培训各类创业服务专业人才300名,帮扶1000名青年成功创业。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见习基地规模力争达到2000个,每年参与见习青年不少于4000名,五年不少于2万人。
(五)推进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计划
继续推进《上海市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实践平台建设工程和上海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科学教育推广项目,促进科普教育与中小学课程改革相结合,参与中小学课程改革的科普教育基地不低于60个。培育100所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建设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联建上海市青少年科学研究院。建设和完善15个青少年创新实践工作站。新建和完善20个大学生科学商店。建设若干个区域性中小学生创新实验室和20所高中专题创新实验室。继续推进“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品牌活动。推进国际科普交流平台建设,继续办好“国际青少年科技博览会”、“上海国际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发展论坛”等活动。
(六)开展上海共青团牵手行动
以社会化合作为基本工作方法,帮助来沪青少年融入上海城市发展,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并在上海各青年群体中形成“共同发展、相互支持、携手进步”的良性成长和发展模式。“牵手行动”将针对来沪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融入上海、融入社会等现实需求,开展“融汇”、“成长”、“乐业”、“护航”、“平安”、“共进”等六大工作计划,影响数百万来沪青少年,并为其中数十万人(次)提供直接服务。
(七)完善“12355”上海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
积极推动成立民办非企业——“12355”上海青少年公共服务中心,以信息化为基础,以青少年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合作为手段,大力整合党政、社会和团内资源,将其建设成为上海共青团为青少年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综合化服务的一站式平台,并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研发青年综合服务手机卡,为青年提供更加便捷、有效、多样的公共服务。在5年内,将其建设成“四个中心”,即为上海青少年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维权服务中心,调查分析青少年权益状况的研究咨询中心,动态监控、及时反映青少年问题的信息预警中心,推动青年政策制定和完善的政策研究中心。预计5年内,“12355”热线和网站访问量突破2000万人次,“一对一”服务突破20万人次。
(八)建立青年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管理体系
加大对青年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人才举荐、荣誉激励力度,重点扶持公共服务类、慈善事业类青年社会组织,在有条件的区县有序建立“青年公益服务支持中心”、“社区青年家园”,鼓励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各级团的代表大会可吸纳社会组织领域的团代表,青联组织探索设立社会组织界别。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和指导,对活动场所相对固定、组织成员相对固定、工作项目相对固定的青年社会组织探索开展备案服务。对有意向登记注册并符合一定条件和要求的青年社会组织,主动加强指导,积极创造注册条件。做好青年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和团建工作,引导青年社会组织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九)实施“扶残助学春雨行动”
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多方社会资源,加大对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力度,进一步做实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各类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要优先资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学校按照规定提取的助学经费也要向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倾斜。进一步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按照高于普通学校的标准,拨付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优化青少年发展的法制政策环境。加快推进有关青少年发展的政策制订和立法工作,形成具有时代特征、上海特色、青年特点的较为完备的青少年工作政策和法制体系。
2.制定青少年发展专项政策。建立与人大、政协有关专委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探索建立青少年问题快速反映通道,推动专项政策出台。
3.完善支持青少年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优化公共财政的投入和使用,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各类青少年事业。为青少年工作向来沪青少年覆盖、延伸提供公共财政保障。
4.加快制定青少年权益保障政策。针对不同青少年群体的需求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分类政策,形成较完善的青少年发展保障体系。
5.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政策决策咨询制度。加强党政、高校、科研院所的青少年研究机构力量和资源的整合,建立青少年舆情信息反馈机制,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广泛听取青少年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合理、长效的青少年政策制定机制。
(二)组织建设
1.加强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发挥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进一步创新和理顺本市政府青年事务的管理体制,探索共青团组织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的有效机制。
2.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充分依托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各级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巩固传统领域团的建设,夯实团的基层建设,鼓励和引导基层团组织直接参与青少年服务。扩大新领域、新组织的团建试点,不断增强团组织对青少年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3.发展壮大青年社团。加强对青联、学联、少先队工作的指导,办好青企协、青年文联、青年信息化人才协会、青年社会建设人才协会等青年社团,拓展联系各界青年的桥梁和纽带。
4.大力发展青少年事务服务机构。加强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等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在青少年服务方面的能力建设,继续培育和发展专业化的青少年事务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机构,推出一批品牌社工师事务所。
5.服务和培育青少年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凝聚、引领和培育青少年社会组织方面的枢纽作用,通过上海青年家园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等机构,支持和服务青年社会组织的发展。
(三)服务完善
1.优化社会环境。加强舆论引导和媒体宣传,积极制作、刊播有关于青少年发展的公益广告。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合作机制,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发展的浓厚氛围。
2.完善公共服务。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在青少年发展中的角色与责任,有效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围绕青年民生问题和青少年优先发展领域,为青少年提供优质、完善的公共服务。
3.构建社会服务体系。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机制,逐步形成政府职能部门授权委托、共青团组织承接管理、专业社会组织运作实施,专业社会机构评估考核的项目运行方式。
4.加强青少年工作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和数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培养力度,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推进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广泛吸纳各类志愿者参与青少年工作。
5.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在与青少年发展密切相关的科教、文化、体育、卫生、休闲等领域,加快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均衡配置。加快建设和普及各级青少年活动中心,促成青少年服务的多中心供给机制。
6.重视信息化对青少年的影响。建立有效覆盖、深入联系、广泛影响的网络服务平台,为青少年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引导青少年科学、正确使用网络,为青少年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网络文化产品。在本规划的宣传、实施和监测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化媒体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规划实施
1.本规划由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负责领导、协调、组织、监督本规划的实施。
2.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提出年度实施方案,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在建立政府青年事务机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本市政府青年事务管理新机制和新模式。
4.逐步加大对青少年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促进青少年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
(二)监测评估
1.由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开展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在监测过程中,逐步建立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
2.完善青少年发展指标体系,将相关指标纳入政府统计序列,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
3.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每年的监测评估报告,定期编撰上海青少年发展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部分指标和名词解释
附件
部分指标和名词解释
一、部分指标解释
(一)青少年心理健康评定:由自测健康评定量表(SRHMS)测定的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总得分。
(二)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率(每万人):反映中小学生由外部作用导致死亡的情况。
(三)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反映新进入劳动力市场就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新增劳动力”是指16到35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初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人口。
(四)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反映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即高中阶段在校学生数与高中学龄人口数的比重。
(五)青年创业活动率:指每100名16-35周岁的青年中,参与创业活动的比例,以此直观反映本市青年自主创业情况。
(六)每万名未成年人中犯罪人数:反映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即每一万名未成年人中由法院判决的未成年罪犯人数。
(七)来沪未成年人犯罪占比:反映当年来沪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即当年由法院判决的未成年罪犯人数中来沪未成年罪犯人数所占比重。
(八)注册的青少年社会组织数:反映经合法登记的、从事青少年服务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总体发展水平。
(九)每10万青少年配备的注册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数:反映专业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发展状况;“注册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是指在上海市社工协会注册、获得国家或地方资格认定、全职从事青少年服务的社会工作者。
二、部分名词解释
(一)社区青少年:16-2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未能进一步就学或就业的青少年。
(二)罪错青少年:有刑事犯罪行为、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不良行为的青少年。
(三)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由共青团中央发起,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团委实施的项目,旨在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不断提高大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青春红丝带:由团市委、市教委、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共同实施的工作项目,旨在通过开展一系列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防范艾滋病的意识,帮助他们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五)守护花季:由团市委实施的以女性青少年为对象的工作项目。该项目以中职学校为主要阵地,探索通过讲座、体验式培训、心理辅导活动课、同伴辅导、个别咨询、社会援助等方式,开展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和性健康教育。
(六)阳光下展翅:由市慈善基金会、团市委和市教委共同推出的社会公益项目,专门针对具有上海户籍、年龄为16-25周岁、初中学历、家庭经济困难、身体健康的无业或失业青年开展学历、技能培训。
(七)共享阳光:市慈善基金会和团市委、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共同主办的社会公益项目,针对非上海户籍的青年开展学历、技能培训。
(八)青年就业创业大讲堂:由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教卫党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共同举办,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系列讲座,帮助外来务工青年更好地自主创业。
(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市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十)保护母亲河:由团市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上海青基会等单位共同实施,以保护上海的母亲河——黄浦江、苏州河以及中小河道的生态环境,参与上海绿化建设为重点的工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