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0-28
沪府发〔2013〕7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9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