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2014〕1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许佩琴等六位同志为市政府参事的通知
市政府参事室: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聘任许佩琴、杨洁勉、吴大器、金亦民、徐静琳、蔡建国同志为市政府参事,任期从2014年1月起,聘期五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