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2020年3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本市2019年度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下简称国资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涉及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并延伸审计了相关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9年度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28亿元,支出预算12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根据收支平衡、确保重点的原则开展市本级国资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存在项目预算未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未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造成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个别项目因发生重大变更事项而长期未实施,造成已拨付的3580万元支持资金闲置。
(二)部分项目管理流程不够明确。存在变更实施内容后与原决策内容不一、评审结果未能反映出专家评审意见等问题。
(三)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在确定国资收益收缴基数时,未考虑企业年报审计反映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因素,基数确定不够准确,影响了收入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四)国资收益收缴范围不完整。截至2019年底,部分市国资委出资并委托其他部门监管的企业以及政府部门或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未纳入国资收益收缴范围。
(五)个别企业收到国资经营预算支持资金后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及时结转损益,涉及资金总额4451.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部分项目管理流程不够明确、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个别企业对国资经营预算支持资金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国资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促进预算资金更好发挥效益。对国资收益收缴范围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市财政局进一步调查梳理、摸清底数。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