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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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07号(总第5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3年4月至7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科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2020至2022年度,市科委部门收入分别为100.55亿元、97.46亿元、78.47亿元;支出分别为95.26亿元、95.21亿元、79.17亿元;2022年末结转和结余17.1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科委预算编制、会计核算和决算报表编制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预算执行基本规范,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市科委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不完善。部分项目未及时开展综合绩效评价,未及时追缴部分项目的应返还资金,信息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和部分管理流程功能未覆盖。二是科研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部分科技计划管理费以拨代支,结余资金宕存所属单位;收回的科研经费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对项目管理机构审核职责的监管不到位,部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仍获得了科研经费补贴。

  (二)账户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专用存款账户未按规定纳入会计报表。4家所属单位部分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部分配件类资产和藏品管理不规范。4台大型仪器设备未纳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1家所属单位未经审批出租2处房屋。部分服务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提前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

  (三)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家所属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履约管理不到位,部分设备规格与实际不符、多结算硬件设施金额。1家所属单位个别业务未按内部规定执行采购程序。2家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内部缺乏牵制流程。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科委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追缴应返还的项目资金,及时更新信息系统数据并完善各项功能,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督促项目管理机构收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补贴资金。对账户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全面真实反映资产状况,加强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规范房屋出租行为,完善资产出租出借的报批手续;加强合同履约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对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履约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科委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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