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2024-12-13
2024年第05号(总第5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4年2月至4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长兴岛管委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长兴岛管委会为市级预算主管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由管委会本部和1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市财政局批复市长兴岛管委会2023年度部门财政预算支出为3274万元,调整后的部门财政支出预算339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343.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0万元。市长兴岛管委会2023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3037.6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长兴岛管委会预算编制、会计核算和决算报表编制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律法规,预算执行基本规范,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市长兴岛管委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市长兴岛管委会制订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收入和支出未纳入预决算管理,涉及金额80.02万元。
(二)国有资产处置未履行规定程序,涉及资产原值31.21万元。
(三)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在合同约定事项未完成情况下提前支付预算资金76.88万元。二是部分项目合同签订不及时,涉及合同金额184.15万元。
(四)个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未及时调整。
(五)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正确。部分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涉及资产原值171.47万元;1.03万元税款手续费未确认收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长兴岛管委会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对部分收入和支出未纳入预决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管理,将部门收支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对国有资产处置未履行规定程序的问题,要求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和审批手续;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加强合同订立及履约管理;对个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及时调整预算绩效目标;对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正确的问题,要求加强财务核算管理,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及时确认税款手续费收入。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长兴岛管委会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