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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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8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崇明县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9622324-8366,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68号,邮政编码:202150)

一、概述

2014年度崇明县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全县中心工作相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机制,有力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深化公开内容,开拓信息公开新领域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加强了对已实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跟踪管理,定期检查门户网站等渠道的公开情况,及时责成相关责任单位更新栏目内容,有效督促公文类政府信息的报送单位、审核部门以及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做到各司其责,互相监督,协同推进。在此基础上,本县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乡镇预决算支出科目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县级和部门预决算支出科目细化公开到“款”级科目;协调落实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专门公开知识产权侵权类行政处罚政府信息;拓展新增了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公开内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二)扩展公开渠道,建设信息公开新载体

注重发挥镇村两级组织的公示栏、社区广播、农民一点通等渠道公开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支农惠农政策,方便广大农村居民获取政府信息。继续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开设民生专栏,专题解读政府各项惠民政策、实事工程。持续加强政府网站群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增设公开专栏、优化栏目界面、改善用户体验、方便公众查询,将县、乡镇和部门网站建设成为本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着力打造信息公开新媒体,切实提升“上海崇明”官方微博、微信的影响力和传播力,2014年“上海崇明”政务微博传播力在全市郊区县中稳居前三,“上海崇明”政务微信在“上海政务微信观察榜”、“华东地区影响力政务微信排行榜”等多项评比中名列前茅。

(三)夯实工作基础,培育信息公开新机制

强化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包括全县办公室系统培训、重点部门全员培训、政府网站全员培训,全年累计培训400多人次。推进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应用,规范全县乡镇委局公文备案、依申请受理答复、数据报送等日常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召开专题协调会、案例分析会及实行情况通报,不断改进工作、增强公开实效,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县委、县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通过制定考核细则,定期开展考核、评议,积极推动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的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4年底,本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7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4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7条、占4.2%,政策法规类信息39条、占2.9%,规划计划类信息77条、占5.7%;业务类信息1005条、占74.7%;其他类信息166条、占12.4%。

(一)主动公开内容

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县人大备案,对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实行全公开。今年公开了《关于贯彻<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操作细则》、《崇明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崇明县三级医院建设期间引进和派遣高端人才的若干规定》三个规范性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公开情况。公开了《崇明县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等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开了陈家镇等重点地区一批新建工程专项规划,包括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社区8号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东旺沙风电场选址专项规划等。公开了美丽乡村试点村村庄规划,规划内容包括村庄的土地使用、道路系统、公共服务设施等。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开情况。每月公开统计月度数据和统计分析,内容涉及本县工业经济运行数据、价格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相关分析等内容。按季度公开节能降耗、居民消费等统计数据。公开了《2013年崇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崇明年鉴》。

财政性资金、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审计公开等情况。财政预决算公开进一步细化,乡镇预决算公开按照财政部要求细化到“项”级科目,县级和部门预决算细化到“款”级科目,其中教育等六个重点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专项资金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按照“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逐级公开。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以及2013年度审计决定建议落实整改情况报告等审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崇明政府采购网集中统一公开采购信息,及时公开年度集中采购名录、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监察员名单。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等招标投标流程信息。

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对全县各职能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按照部门和类别进行分类,形成汇总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共公开39个部门的634个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提供所有进驻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状态查询服务。公开了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申报材料要求、受理时限等关键信息。县政府门户网站为部分审批事项提供预受理服务。

城市建设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及实施等公开情况。公开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建设项目信息,内容包括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公告、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建设规划依据、项目实施单位等。通过“实事项目”专栏,公开了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按照时间节点更新项目工程进展。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公开情况。加强了中高考、教育改革、教师聘任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教育政策的宣传解读,公开了一系列政策解读信息。及时更新教育改革发展重点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公开了中小幼招生计划等信息,对各类竞赛评比结果、收费事项、教师聘用情况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开了岗位补贴、劳务输出补贴、培训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公开了本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简章、考试成绩和录用名单。公开了一系列征地人员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方案。公开了有关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条件、房源等信息,全程公开了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受理和选房结果。《崇明报》开辟民生专栏,专题解读医保、社保等惠民政策。

突发公开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的公开情况。政务微信和微博针对网络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在回应社会关切、处理热点事件、引导舆论方面发挥成效明显。及时发布本地区的台风、暴雨、雾霾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公开了防汛防台、应对空气重污染、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等应急预案。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的监督检查情况。发布环境质量公报,对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公开了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污染源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放监管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和环保验收审批信息,实时公开空气质量信息,每月公开供水水质抽查信息。公开了涉及食品药品行政许可情况、监督性抽检不合格情况。公布了专项食品药品质量检查开展情况和结果。定期公布安全生产简报,对重大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与政府职能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情况。公开供水水质信息,发布停水预告。公开就医流程、专家和科室介绍,提供在线预约挂号服务。“上海崇明”门户网站设立公共服务板块,提供水电煤等公共服务企业相关信息并定期更新,根据季节变动更新水上和陆路交通线路的停靠站点设置和首末班时间变动情况,提供各类社区服务机构的信息查询。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在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查询设备上公开。对享受涉农政府补贴的农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基地名单进行公示,享受相关补贴的考核细则也一并公开。按照农时公布病虫害防治和农药化肥使用注意事项,公开本县特色农产品企业信息和生产、销售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本县根据所公开内容的特点和不同社会群体获取信息的习惯,采用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政府门户网站。“上海崇明”门户网站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的信息公开板块为各部门开辟了专属公开栏,并按各阶段工作重点对栏目及时进行调整。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也同时在各自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政务微信和微博。本县在新浪、腾讯和东方网等主要微博平台开设“上海崇明”政务微博,今年新增微博6000余条,新增网友转发和评论7万余条。“上海崇明”微博阅读量近3000万人次。“上海崇明”官方微信全年共推送190期500余条信息,订阅用户达2万余人,阅读人数累计超过220万人次,分享转发超过16万人次。三是公共查阅点。目前本县在县图书馆、档案馆和行政服务中心分别设立了公共查阅点,配备了电子触摸屏等查询设备。四是其他渠道。通过各单位政务公开栏、《崇明报》、广播、电视等载体,对社会进行信息发布。此外,每季度印发政府公报,提供给邮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图书馆等机构,供公众免费取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县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其中当面申请8件,网上申请25件,信函申请49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指向和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政府信息,数量达到46件,其中征地拆迁相关申请20件、农村宅基地相关信息申请16件、集体土地流转信息5件、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相关信息5件。其余申请事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财政信息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8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条例》和《规定》要求的答复期限内予以答复。

在82件申请中,答复结果为“同意公开”的48件、占58.5%,主要涉及征地公告、土地使用权批文和重点地区土地使用规划等信息。其他情况34件,其中“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0件、占总数的12.2%,“信息不存在”4件、占总数的4.9%,“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9件、占总数的11.0%;“申请内容不明确”7件、占总数的8.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件、占总数的4.9%。

本县依据《条例》和《规定》为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提供咨询服务,为申请人填写申请提供指导。书面答复寄出后,主动电话联系申请人对答复进行解释。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县2009年办理了信息公开收费许可证,按照沪价费〔2008〕011号文件有关标准对依申请公开收费,2014年依申请公开收费总额38.2元,其中检索费30元,复印费8.2元。没有发生依申请收费减免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4年度发生针对崇明县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行政复议案共4件,主要事由是对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内容不服,没有发生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有瑕疵的案件。

发生针对崇明县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行政诉讼案1件,没有发生被人民法院判决违法的案件。

2014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举报。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的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领域及形式还需进一步深化、拓展和规范,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本县在2015年着重从以下三方面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公开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等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对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和诉讼复议败诉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确保人员配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经费保障落实。

(二)加强培训督查,提高业务水平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素质拓展讲座和新任公务员培训内容,增强本县公务员队伍的公开意识。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通过实施定期检查、案例讲评、情况通报、年度考核,积极促进本县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三)提高服务质量,完善便民措施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设备维护和内容更新。在人流较大的办事机构和窗口适时增设查阅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点的窗口服务质量,指引申请人以合法途径向政府部门申请。进一步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编制信息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能、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不断优化公开服务。

六附表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34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78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118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18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2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334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7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1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4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82
1.当面申请数 3110 8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25
4.信函申请数 3140 49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按时办结数 3210 82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8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7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3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8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1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4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9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4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7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4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38.2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66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
2.兼职人员数 8320 6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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