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19日
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引导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二、考核评估范围
16个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三、考核评估内容
重点考核评估各区、各部门对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共分为10个部分:
(一)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及发布、公文备案等工作情况。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服务专区等政务平台建设情况。
(三)“五公开”推进情况,包括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及政府相关公议公开、机构职责和权责清单公开、服务指南准确度、重点公开领域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等工作情况。
(四)政策解读情况,包括政策解读时效性、规范性文件与其他政策文件的解读率、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的关联阅读、解读要素完备性、解读形式多样化等工作情况。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包括重大舆情应对、回应机制建设、在线反馈及时性有效性及互动内容更新等工作情况。
(六)公众参与情况,包括开展政府开放日(周)等系列公众参与活动、回应公众诉求等情况。
(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包括编制发布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归集发布试点领域政府信息等各项任务按进度完成情况。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情况,包括依申请办理内部工作机制、办理流程、办理答复规范性等工作情况。
(九)组织体系和监督保障情况,包括组织领导、业务培训、保密审查、信息移交、社会评议、日常工作落实等工作情况。
(十)特色工作,包括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运用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案例及经验总结等。
四、方法和步骤
(一)单位自查
各区、各部门按照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开展自查,并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填写《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自查报告表》。
(二)网上核查与实地检查
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人员根据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对各区、各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网上核查。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选择部分区、市级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和现场测评(具体做法另行通知)。
(三)专项评估
1.市网信办提供舆情回应机制建设等情况的评估结果;
2.市保密局提供保密审查机制落实情况的评估结果;
3.市政府办公厅审改处提供权责清单信息动态调整、动态更新办事指南等情况评估结果;
4.“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提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的评估结果;
5.“上海发布”办公室提供政务新媒体发布、互动、更新情况的评估结果;
6.市档案局、上海图书馆分别提供开展政府信息是否及时、全面移交的评估结果;
7.负责政务公开重点领域的牵头部门反馈相关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四)社会评议
委托社会专业调查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效果开展第三方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综合评价
市政府办公厅综合考量专项评估、社会评议等评估分数,汇总评分结果,形成各区、各有关部门的考核评估总分。
五、时间安排
(一)2020年11月15日前,各区、各部门通过政务公开平台提交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自查报告表;各专项评估负责单位提供专项评估结果。
(二)11月中下旬,开展实地检查及现场测评。
(三)12月上旬,形成考核评估结果和考核等次,择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
六、结果运用
考核评估结果将报送市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列入2020年度(绩效)考核分值,分值仍为4分。此次政务公开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
附件:
1.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区政府版)
2.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市级部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