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闸北区天目社区C0701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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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5〕3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闸北区天目社区C0701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闸北区政府:

沪规土资详〔2015〕342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闸北区天目社区C0701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具体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为:东至河南北路,南至光复路、北苏州路,西至共和新路,北至天目路,总用地面积约1.83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1.78平方公里。

二、该区域要以产城融合、人性尺度、文化传承、生态低碳为规划理念,建设成为以国际商务为主,兼顾文化、休闲和居住功能的中央活力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土地使用上,要加强公共绿地、开放空间和市政道路的建设。其中,绿化用地面积约13.99公顷,道路广场用地面积约60.48公顷。

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91.1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27.43万平方米,商办建筑面积约213.46万平方米,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4.67万平方米,基础教育设施建筑面积约6.82万平方米,文化建筑面积约17.73万平方米,行政办公建筑面积约9.06万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约11.93万平方米。

三、要重点提升地区空间品质,完善开放空间体系,形成“井”字形公共活动空间结构,打造苏河湾绿地,形成苏州河畔标志性绿地空间。

四、规划范围内保留各类历史建筑约22.21万平方米。要结合规划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风貌保护形式、保护内容和控制要求。

五、规划实施阶段,要深化市政、交通等专项规划研究,确保各类市政设施用地和管廊控制,做好与北横通道建设的衔接工作。

六、各地块开发实施要符合控详规划各项控制要求,附加图则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纳入出让土地合同中。

七、要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结合地区发展,进一步明确地区开发实施机制,完善地下空间实施方案,落实公共交通设施,并处理好与周边地区的交通关系。在各项建设活动中,要依法合规开展土地出让、项目管理和规划监督,促进城市有序、协调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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