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02PD-00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1、03、05街坊实施深化》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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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5〕6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02PD-00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1、03、05街坊实施深化》的批复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浦东新区政府、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沪规土资详〔2015〕579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02PD-00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1、03、05街坊实施深化》,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原H-14、H-15地块及H-16地块部分用地进行合并,地块编号为G-2,用地面积为3223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行政设施用地(C1),具体功能为公安用房。

二、同意将原I-3地块分为3个地块:中部地块编号B-2,用地面积为13358平方米,用地性质确定为S52游憩集会广场用地(公共连接段用地);原I-3地块内未调整的其他用地仍为发展备用地,根据控规技术准则用地分类,用地性质由B改为X(城市发展备建地);新I-3地块用地面积为46732平方米,I-8地块用地面积为97522平方米。

三、同意将原E-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交通设施及市政配套管理混合用地(S6U9),用地面积27850平方米,具体规模视实际方案确定。

四、同意根据《上海市国际旅游度假区结构规划》《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过渡性开发规划实施方案》,预留核心区和度假区内部两条捷运线。

五、同意根据《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1年),对原已批规划涉及用地性质代码等进行修正和勘误。

六、同意对已经通过规划执行相关程序进行调整的项目进行图则更新。

请严格依法行政,指导地区建设发展,加强规划管理,推进规划实施,并妥善处理好规划实施中涉及的相关关系,优化地区公共环境。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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