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西岸传媒港实施深化》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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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3〕7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西岸传媒港实施深化》的批复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徐汇区政府:

沪规土资详〔2013〕519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西岸传媒港实施深化》,具体批复如下:

一、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西岸传媒港(以下简称“西岸传媒港”)规划范围东至龙腾大道,南至龙水南路,西至云锦路,北至龙耀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0.5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30.54公顷。

二、西岸传媒港地区定位以文化传媒和信息通信产业为核心,形成具有活力的文化传媒产业集聚区;以办公、酒店、SOHO等多种功能类型满足不同商务人群需求,形成资源共享、富有社区氛围的综合商务区;以多样完善的商业、文化配套设施,形成富有特色的滨水公共活动区。

三、西岸传媒港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16.9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约55.37%;绿化用地面积约4.4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约14.7%;道路广场用地面积约9.1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约29.93%。西岸传媒港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84.73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15.52万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约57.57万平方米,文化建筑面积约4.69万平方米,科研建筑面积约6.95万平方米。

四、西岸传媒港规划城市道路网密度约11.8公里/平方公里。步行系统以“立体化、可达性、舒适性、换乘便利性”为原则,以地上二层平台步行系统贯穿于整个传媒港地区,强化步行系统与商业设施有机结合,构建立体分层步行系统。要深化路名规划,并结合后续建设推进要求,进一步深化交通专项研究。

五、各地块开发实施要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要求,附加图则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中。

六、要结合地区发展,进一步明确西岸传媒港地区开发实施机制,完善地下空间实施方案,落实公共交通设施,处理好与周边地区的交通关系,并做好各类市政设施的用地和管廊控制。

请你们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规划管理,指导地区建设发展,并按照法定程序实施项目管理和规划监督。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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