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2016〕7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7·19”较大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安全监管局:
沪安监〔2016〕40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7·19”较大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请督促有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落实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防范措施,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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