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2017〕6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上海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市服务中央在沪企业联席会议合并,建立上海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其组成人员如下:
召集人:周 波 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金兴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
陈鸣波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成 员:沈 权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王思政 市发展改革委巡视员
戎之勤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刘 敏 市商务委副主任
蒋 红 市教委巡视员
刘 勤 市科委副巡视员
陆 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梅 哲 市民政局副局长
缪 京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广杰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市房屋管理局局长
冯健理 市交通委副主任
陆 鸣 市农委巡视员
苏国栋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训国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 毅 市文广影视局副局长
赵丹丹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范宇飞 市政府外办巡视员
王亚元 市国资委副主任
蒋旭涛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彭文皓 市工商局副局长
沈伟民 市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沈丽华 市统计局副巡视员
陈 丽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季晓烨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朱效洁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姚 新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副主任
解 冬 市金融办副主任
孙卫星 市政府新闻办副巡视员
薛秋芳 市信访办副主任
陈 昶 市工商联副主席
王振营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
俞 强 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主任
蔡 莹 上海银监局副局长
韩少平 上海证监局副局长
刘 琦 上海保监局副巡视员
乔进明 上海海关副关长
李 晋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 靖 浦东新区副区长
陈卓夫 黄浦区副区长
周海鹰 静安区副区长
陈石燕 徐汇区副区长
刘 平 长宁区副区长
顾 军 普陀区副区长
袁 泉 虹口区副区长
谈 兵 杨浦区副区长
吕 鸣 宝山区副区长
吴 斌 闵行区副区长
沈华棣 嘉定区副区长
张权权 金山区副区长
陈小锋 松江区副区长
倪向军 青浦区副区长
顾 佾 奉贤区副区长
胡明华 崇明区副区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办公室主任由戎之勤同志兼任。
今后,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