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7〕3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市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明确的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5日

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应    勇 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周    波 常务副市长分管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监察、编制、人口综合管理、统计、能源建设、口岸、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外资外贸、国资管理、金融、电力生产、安全生产、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翁铁慧 副市长分管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医保、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涉台事务、侨务、体育、旅游、知识产权、文史、参事、妇儿委、档案等工作。联系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

时光辉 副市长分管农业、人力资源、社保、民政、合作交流、区政、行政学院、人民武装等工作。联系工、青、妇、残联群众团体和部队。

白少康 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分管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联系市委政法委。

陈    寅 副市长分管城乡建设和管理、住房、国土资源、水务、交通港口、绿化市容、城乡规划、环保、民防、抗震、信访、社会稳定等工作。

许昆林 副市长分管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工商、质监、市场监管、物价、民族与宗教、外事(友协)、涉港澳事务等工作。

分享:

正文pdf下载、相关稿件、市政府领导、政府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