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9年上海市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要点》 2019-04-11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为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厅编制了《2019年上海市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分9个部分,提出47项重点工作。
第一部分提出,以“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为目标,全力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主要是实现审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平均减少一半,审批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平均减少一半;按照“三个一律不需提交”原则,做到申请人实际提交材料比上年平均减少一半;全年实现100件事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新增100项个人事项全市通办;增加“全程网办”事项数量。
第二部分要求,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扩大政务服务覆盖面:一是拓展服务事项范围;二是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深化一窗受理和集成服务改革,四是构建政务图谱。
第三部分提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一是推进简政放权;二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四是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
第四部分要求,全面建成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夯实“一梁四柱”和公共支撑体系:一是夯实“一梁四柱”;二是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公共支撑建设。
第五部分提出,以广泛深度应用为导向,充分提升政务服务能级:一是推进电子证明;二是推进市民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建设;三是深化“随申办”移动端和“企业服务云”建设。
第六部分要求,深入推进公共数据治理,提升数据整合共享应用能力:一是推进公共数据完整归集和按需共享;二是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三是制定《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
第七部分提出,依托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完善“互联网+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国家要求,编制监管事项清单,建立监管数据库,建设执法监管、风险预警、决策分析系统;二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分类监管。
第八部分要求,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一是根据国家试点工作要求,全面实现本市“一网通办”平台与国家平台对接;二是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第九部分提出,加强“一网通办”运营管理和监督考核:一是加强“一网通办”日常运行管理,快速迭代服务功能;二是强化“一网通办”安全保障,健全问题发现处置机制,加强评估考核,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三是加强业务和操作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