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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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18〕3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建设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7日

上海市建设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42号),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7〕304号)和《科技部关于支持上海市建设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函》(国科函创〔2017〕140号)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和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的关键瓶颈问题,推动重大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形成具有闵行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支撑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为加快推动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发挥积极作用。

  (二)总体目标

  以破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的关键瓶颈问题为着力点,牢牢把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规律,突出高校技术转移机制改革、国际化网络建设和军民融合双向转化“三个特色”,着眼释放源头转化动力、激发主体转化活力、提升机构转化能力“三个环节”,重点在技术网络全球化、科技资源共享化、创新主体多元化、科技服务专业化、军民融合产业化等方面形成“五个示范”。

  到2020年,上海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成果转化网络和渠道更为通畅、政策环境和体制机制更为完善、高校和企业转化动力显著提升、军民融合产业特色鲜明,基本建成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行地,在高校技术转移机制改革、国际技术交流合作、军民双向技术融合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成为成果信息和技术交易的活跃地,上海科技成果信息库和上海国际技术交易市场发挥积极功能;成为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人才的集聚地,军民融合转化平台不少于10个,示范区内R&D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达8.0%,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4件,拥有国家、上海“千人计划”人才450人,集聚一批专业化、社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熟悉国际业务规则、专业化复合型的技术转移人才;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孵化高地,示范区内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和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成智慧医疗产业创新基地和国际新材料成果转化基地等。

  积极发挥示范区引领作用,服务上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助推上海形成国际技术交易中心,基本建成全球技术转移网络的重要枢纽;成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东部辐射源,推动长三角技术转移协同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成果转化源头释放

  1.推动高校技术转移机制改革,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支持高校建立健全专业化、全链条技术转移服务体系,试点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统筹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职责,建立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建立完善成果转化专业人员激励机制,推动应用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上海交大对标世界一流高校的技术转移体系和知识产权许可机制,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形成组织架构清晰、分配机制明确、专业人才齐备、市场运作合理的组织化、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制,牵头建设上海高校知识产权运营创新中心;支持华东师大、上海理工等高校,发挥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承载功能,在示范区内创新机制,促进技术转移、高校师生创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对接哈工大、上海电机学院等相关高校,在示范区内建立技术转移中心,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上海交大、华东师大、上海理工、上海电机学院、闵行区政府)

  2.承接科研院所成果溢出,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

  支持专业院所建立军转民、民参军的双向技术转移机制,推动航天、航空、船舶等领域的成果转化项目溢出,建设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支持航天八院建设上海(航天)军民融合创新创业中心,打造专业化众创空间,开展军民融合技术转移和孵化服务;进一步发挥上海航天局专利中心作用,推动航天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航空工业六一五所建设民用飞机航空电子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推动通用航空领域成果转化项目在示范区落地;支持中船重工七一一所推进船舶动力产业化项目建设,满足国内造船市场柴油机配套组件需求;支持中科院上海分院牵头建设长三角高分遥感产业集聚区,实施长三角高分对地观测军民融合综合应用示范工程,进一步促进高分遥感数据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航天八院、中科院上海分院、闵行区政府)

  3.建设科技成果信息库,汇聚科技成果信息资源

  依托国家科技成果信息库,在示范区建立上海科技成果信息库,为科技成果传递、扩散、交流提供丰富完备的信息资源支持。以科技成果资源汇聚利用为基础,引导公共财政支持的科技成果纳入科技成果信息库,提供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发挥科技创新券等政策引导作用,鼓励非财政支持的尤其是国际创新成果在平台上汇交;盘活科技成果信息库资源,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深度挖掘,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对科技成果信息库进行成果加工与利用;建设“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推进与市级数据互通共享,拓展线上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功能,开展线下科技成果展览发布、交易洽谈、拍卖路演、咨询培训等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委、闵行区政府)

  (二)激发成果转化主体活力

  4.激发国企创新动力,建立协同创新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围绕示范区功能定位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统筹部署市属国企资源、联动开发,推动国企释放创新需求,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推动国资国企与高校院所加强对接,建立以成果转化为核心的多形式联动机制。聚焦国家战略,推动国资国企与国际知名企业等开展交流合作,加速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聚焦“紫竹创新创业走廊”建设,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和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导入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和服务机构等,加快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双创示范基地“零号湾”重点项目建设,打造沧源开放式创业社区,形成全球创新创业集聚区;推动华谊集团聚焦新材料领域研发创新与产业孵化,建设创新型科创园区;推动电气集团聚焦成套装备领域的研发和关键零部件制造等,开展产业创新研发、产业孵化与投资;推动仪电集团改建存量工业厂房为创新创业园区,承载高校师生、校友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设智慧医疗产业基地,打造亚太地区重要的精准医疗数据中心,国家级智慧医疗、精准医疗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上海交大、华谊集团、电气集团、仪电集团、地产闵虹集团、闵行区政府、紫竹高新区)

  5.发挥外企创新资源,构建开放创新生态

  支持外资研发机构深度参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促进产业创新要素的跨境流动,服务外资研发机构在示范区集聚发展。引导跨国企业建设开放式创新平台,对接跨国公司和中小微企业、创新团队的创新资源,构建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各类产业技术转化等平台;参与上海市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成果在示范区进行产业化;支持跨国企业建设人才培养产学研联合实验室,打造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资协同创新的产业创新平台,开展创新活动,培养高科技人才。(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临港浦江园、闵行区政府、紫竹高新区)

  6.集聚民企研发机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鼓励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引导企业开放式创新,壮大一批创新能力强,能有效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主体。在示范区探索推进若干行政审批简易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在示范区设立企业创新中心,建立研发机构,形成集聚发展态势,提升产业创新引领能力;推进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集聚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吸引成果转化项目入驻和产业化;以组织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等方式,探索建设企业技术需求平台,鼓励企业释放技术需求,通过产学研深度合作解决企业创新难题;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抱团作战”,探索中小科技企业协同创新,围绕制药装备、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领域,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联盟探索研发众包、联合攻关、利益共享等机制与模式,支撑和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支持企业加强国际市场的知识产权布局。(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闵行区政府、紫竹高新区、相关高校院所)

  (三)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7.鼓励吸收全球先进技术成果,构建国际技术转移网络

  构建与国际创新趋势和前沿领域互联互通的“国际化技术转移网络”,拓展技术双向转移通道,以“走出去海外布局、引进来多梯度转移、利用好在沪国际资源”等方式,实现技术转移网络的全球化、高端化。发挥示范区区位优势和虹桥商务区国际资源,以承接国际技术转移为重点,建设以示范区为核心、长三角为主要辐射区的上海国际技术交易市场,打造长三角紧密互动的技术转移协同网络,探索服务一体化、政策协同化、交易标准化;在示范区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交流展示平台,开展对接海外优质项目落地的“一站式”服务,推动海外科技创新成果在示范区率先实践、示范应用;通过浦江创新论坛、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等,充分对接国际创新动态、创新趋势及创新成果,推动国内企业深度参与国际技术转移和交流合作;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创新成果有效对接国内外创新服务渠道和社会资本,促进国际高水平科技成果在国内多层级、多路径的转移转化;发挥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的国际合作优势,支持专业技术转移机构与国际知名机构建立深度合作交流渠道,打造海外项目软着陆平台,并为有意进行国际化发展的企业提供海外市场落地服务;鼓励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与国外技术转移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开展合作,提升创新能级;鼓励民间资本国际流动和技术交流;加强与国际知名高校合作,推动优势学科领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在示范区落地。(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紫竹高新区、漕河泾开发区、临港浦江园、华东师大、闵行区政府)

  8.建设专业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强化示范区产业创新功能,整合国内外资源,建设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培育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建“医疗机器人研究院”,对标国际一流的医疗机器人核心技术研发平台,支撑中国医疗机器人产业关键技术转化;支持上海交大、华东师大共同筹建生物医药创新中心,服务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哈工大建设“哈工大上海军民融合人工智能及机器人研究院”,推动哈工大机器人等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成果在示范区转移转化;推动华谊集团牵头建设碳纤维复合材料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促进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科委、市教委、上海交大、华东师大、华谊集团、闵行区政府)

  9.培育专业服务机构,发展科技服务产业

  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优秀科技服务机构,支持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推动在环交大、华师大周边区域集聚一批国内外优质的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国际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法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务,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知识产权服务;在示范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能力,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科技服务业集群;鼓励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为技术转移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支持上海技术交易所落户示范区,打造技术与资本的对接平台,探索建立科技成果权益激励服务平台,开展以创新载体为渠道的非上市高科技企业线上资本对接服务,形成以技术券商为特色、以技术评估和技术资产登记服务为核心的全链条综合交易服务平台;进一步发挥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南部分中心等机构的作用,为成果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高校院所等各类主体开放实验室等资源,建设概念验证平台,为实验室阶段的优秀成果提供技术概念验证、商业化开发等服务支撑,为后续风投等资本进入减少市场风险。(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上海交大、华东师大、上海电机学院、漕河泾开发区、闵行区政府)

  (四)加快集聚成果转化人才

  10.优化人才政策支撑,壮大专业人才队伍

  贯彻落实“科创人才30条”,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专业人才,推进市场化引才机制、专业人才激励机制等,加大对专业人才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紫竹国际教育园区的建设,加强国际间联合办学,支持科技服务机构与研发机构、高等院校或国际知名机构合作,联合培养科技服务专业人才;建设技术转移学院,在示范区内建立实训基地和常态化的技术转移人才交流渠道,培养一批熟悉国际国内技术转移业务规则、专业化复合型、高度活跃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配套,在生态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交通设施、人才公寓等城市功能配套上,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完善人才综合服务,优化示范区创新创业环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教委、闵行区政府、紫竹高新区)

  三、保障机制

  11.加强组织保障,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部市会商,市、区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部市会商,将上海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纳入科技部与市政府部市会商议题。加强市、区联动,在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建立上海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落实和协同配合,形成推进建设的合力,确保取得实效。示范区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具体行动方案,建立闵行区科创服务中心,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全要素、便利化、高效率的服务。(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工商局、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闵行区政府等)

  12.创新工作机制,改革创新举措

  在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建立政府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会商,及时解决、协调推进成果转化中出现的难点和问题;支持在示范区探索推进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处置自主权、奖励实施自主权等举措有效实施。支持国有企业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对国有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经费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于利润;在示范区范围内探索国企股权和分红激励改革举措;采取政府首购和订购等方式,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相关高校、闵行区政府)

  13.完善政策保障,形成支撑体系

  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与《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发挥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以及上海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四区联动”效应,推动科技成果先行先试改革举措在示范区率先落地,在示范区试点探索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改革,加大对小微科技企业政策享受的普惠性力度。进一步完善并形成支撑示范区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专项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闵行区政府)

  14.优化资金保障,做强科技金融

  根据科技部要求,加强部市合作,市、区联动作用,引入社会资本,筹建上海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以直接投资的运营模式,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天使投资前的关键节点,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成果转化早期项目。大力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的投融资服务,推进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融通,为科研团队、科技企业提供资本对接、股权激励等投融资服务;对接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拓展融资渠道;研究相关政策,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鼓励保险机构提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险产品。(责任单位:闵行区政府、市财政局、市科委、市金融办)

  15.加强监测评估,发挥示范效应

  加强对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建设方向和目标任务的考核督导,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进展及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督导力度,完成年度建设情况书面报送工作。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改革举措及时向全市推广,发挥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科委、闵行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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