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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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18〕4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应 勇 市长

  常务副组长:时光辉 副市长

  副 组 长:马春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黄 融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宋依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

        黄永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

        徐毅松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局长

        冷伟青 市审改办副主任

        茆荣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鸣波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过剑飞 市财政局局长

        谢 峰 市交通委主任

        寿子琪 市环保局局长

        白廷辉 市水务局局长

        邬惊雷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邓建平 市绿化市容局局长

        沈晓苏 市民防办主任

        邢培毅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

        张兴辉 市消防局局长

        于秀芬 市文物局局长

        胡广杰 市房屋管理局局长

        吴建春 市地震局局长

        董 熔 市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办公室主任由黄永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裴晓、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扣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许健担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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