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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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18〕5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应 勇 市长

  副组长:时光辉 副市长

  成 员:黄 融 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廷辉 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局长

      李荣华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周 强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过剑飞 市财政局局长

      黄永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

      谢 峰 市交通委主任

      张国坤 市农委主任

      寿子琪 市环保局局长

      徐毅松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局长

      邓建平 市绿化市容局局长

      茆荣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徐 威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俞旻骁 市网信办副主任

      管小军 浦东新区副区长

      范少军 宝山区区长

      胡卫国 金山区区长

      华 源 奉贤区区长

      李 政 崇明区区长

      王华杰 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副局长

      张 弘 临港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戴晓坚 机场集团副总裁

      管韬萍 地产集团副总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整改、督查、宣传三个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局,办公室主任由黄融同志兼任。整改、督查、宣传三个专项组组长分别由市海洋、督查、宣传部门负责人担任。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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