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18-9-25 发布日期:2018-09-30
沪府办规〔2018〕2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3年9月印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13〕51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