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18-6-29 发布日期:2018-07-03
沪府规〔2018〕1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电网建设若干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3年6月21日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电网建设若干规定》(沪府发〔2013〕42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