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18-6-29 发布日期:2018-07-05
沪府规〔2018〕1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海上搜寻救助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3年7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海上搜寻救助管理办法》(沪府发〔2013〕51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