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021年第三季度检查情况通报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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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市政府网站2021年第三季度检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目前,我市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政府网站共有67家,其中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市政府部门网站共62家,市政府部门下属子网站4家,管委会网站1家。

  今年7月-9月,共对全市政府网站开展两批次全覆盖检查,共计139次(包括复查)。7月份合格率97%,其中区网站93.8%,部门网站100%,子网站75%;9月份合格率95.5%,其中区网站93.8%,部门网站97.8%,子网站75%。不合格网站已按照普查要求进行全面整改。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府网站安全扫描,检查结果显示,67家网站安全情况良好。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建议意见处理情况。7月1日至9月22日,我市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收到网民意见留言共519条,规定时限内办结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

  1.部分网站空白栏目较多,信息更新不及时,如上海市文史研究馆、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个别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维护机制不完善,子栏目更新不及时,整改不到位,如奉贤区人民政府网站。

  2. 检查中,发现部分网站存在用词不规范、不准确等问题,个别问题具有普遍性。如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等。

  3. 部分网站由于栏目结构和页面设计的多样性导致网站页面标签标识缺失、存在错链等问题。如松江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三)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用词规范性检查。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检查力度,规范常用词、高频词的使用方式方法,杜绝内容差错、标点符号不规范等情况。

  2. 进一步完善集约化平台功能。主动对接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各网站提出的个性化需求,加强功能的共建共用,丰富集约化平台功能,为保障集约化平台上各网站建设运维提供有力支撑。

  3. 持续加强网站建设管理。健全完善政府网站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加强运维人员业务学习。加强内容保障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质量。启动全市政府网站年度测评工作,围绕本年度工作重点和普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制定检测指标,确保测评成效。

  附件:

  1.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2. 抽查评分较高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3. 1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留言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附件1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7月份抽查)

网站名称

存在的突出问题

网站标识码

奉贤区人民政府

多个栏目不更新、多个空白栏目

3101200012

上海市企业服务云

存在多个空白栏目

3100000105

  (9月份抽查)

网站名称

存在的突出问题

网站标识码

上海市文史研究馆

首页栏目2周内未更新

3100000112

上海市企业服务云

存在多个空白栏目

3100000105

  附件2

  抽查评分较高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分  值

网 站 名 称

超过120分
  (2个)

杨浦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民政府

110—120分
  (8个)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徐汇区人民政府、宝山区人民政府、嘉定区人民政府、金山区人民政府、青浦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政府、普陀区人民政府

100—109分
  (14个)

区政府
  门户网站
  (3个)

静安区人民政府、虹口区人民政府、崇明区人民政府

部门
  门户网站
  (11个)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附件3

  1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留言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类  型

网 站 名 称

区政府
  门户网站
  (6个)

徐汇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政府、虹口区人民政府、杨浦区人民政府、金山区人民政府、青浦区人民政府

部门
  门户网站
  (21个)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审计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二、本市政务新媒体2021年第三季度检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第三季度,在前期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核查补报工作基础上,我市采取技术和人工相结合方式,对本市目前开设的1970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中的439个账号进行了抽查。此次抽查,除对16个区政府及各市级部门38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普查外,还对前一阶段重点整治过程中发现问题的58个账号进行了复查,抽查数量超过国务院办公厅规定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总数10%以上的要求。经复核,此次检查发现存在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账号5个,已全部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未发现存在安全、泄密严重事故等情况,总体运行正常。

  (二)主要问题

  此次抽查中发现,个别市级部门账号更新不及时(详表附后)。

  政务微信账号“上海城管青年”,政务微博账号“警民直通车-社区安全站”“上海卫生健康监督”“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政务头条号“上海防汛”等5个账号在监测时间点前两周没有更新。

  同时,部分政务新媒体在与网友互动回应过程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回复频率和质量一般、反应速度较慢等,这些都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国办公开办函〔2021〕27号《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核查补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市政务新媒体持续开展督促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体系,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强化规范运营。

  二是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相关管理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前阶段核查补报工作情况“回头看”,对系统内现有账号性质进行再甄别、再梳理、再核查,确应纳入报送系统的及时动态补报,不应纳入的按程序上报国办进行删除。同时,要求各区、各部门加强各平台运维责任,实施“问题”账号滚动监测,对同步更新不到位、运营管理留空白、修改运营账号名称未在报送系统修改等情况及时发现并整改,确保全市所有政务新媒体账号稳定、健康、持续运维。

  三是针对本次抽查中存在的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落实常态化监管职责,安排专人定期巡查、督促,对反复出现类似问题的账号主管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中,按照规定给予扣分处理。同时,继续完善月度抽检制度,通过加强日常提醒、定期抽检、内部通报等方式,保证本市各政务新媒体按时更新,形成长效监督管理体系。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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